2020年3月27日 星期五

避疫期間學到的事:safer at home 的指引

媒體很喜歡使用「封城」「禁足」來強化我們的焦慮,趕快去囤貨,因為萬一封城就不能出門了會餓死渴死?

當美國加州宣布禁足的時候,我便很好奇究竟原始命令是怎麼回事,真的就突然不能出門了嗎。先是查了外國新聞,看到州長以一種pep talk的精神在對全民喊話。

爾後我請我那有google精神、也不想媒體片斷資訊的姊姊,找到了州政府的"safer at home"文件,請注意用詞--這是一份「在家比較安全」的指引,但是依然是order啦,所以如果違規你還是會被視同犯罪的懲罰。


這份order暫時到4/19止,目的是為了減緩covid-19的擴散,禁止10人以上聚會,禁止非必要的商業活動及範圍。詳細的定義了哪些不可以,哪些可以但須注意什麼,包括並不禁止家庭需要的採購、戶外的登山健行。

既然超市生活用品銷售及銀行是必需的,那麼支援它的例如物流、保全行業也屬於必需的。餐廳可以營業但是只限外帶,那麼支援餐廳營業的所需也是可以的。為必須上班的父母提供孩童照護機構是可以的,但是小群體人數限制、不得變動群組(以便控制)等等規定也有。

文中我不斷看到一個規定,無論是公事私事的9人內群聚5分鐘以上,都需切實執行人際之間的社交距離--social distance,規範為6 feet也就差不多182公分。



這個部分,台灣還沒有特別宣導。但我所去公私圖書館,紛紛抽掉椅子以便拉大閱讀距離。我個人則是看到人較多的電梯就自動退讓搭下一班,而大賣場搶貨與排買口罩的人潮,看來正是危險範圍。反而生意清淡的餐廳,加上自動拉出桌間距離,安全性安心感比自助餐店更高,更遑論之前我最緊張的就是運動中心更衣室,或是最近經過快炒店前,門口聊天拉扯你儂我儂的壯丁們。@#$%^&&

必要社交可以社交,必要溝通可以溝通,但是一至兩公尺的「社交距離」這真是值得當成心中那把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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