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8日 星期日

WC柯南強迫症:你有沒有發現,這兩年的連假補班變多了?

打從520之後正夯的話之一,就是爭議前朝政府以法律位階較低的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靜靜的刪除了勞工七天國定假日,當然它搭配的是每週工時40小時的修正等等。這份施行細則早在105年6月21日就通過了,當時也有相關新聞,甚至到12/31即將實施前夕都有在抗議,大多數人不到臨頭不注意吧。但以上不是本篇重點。

這次WC柯南強迫症發作的,是政府同樣以法律位階較低的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悄悄的改變了我們的工作和休假方式。

你有沒有發現,這幾年來,除了農曆年假的彈性調整之外,常常有四天連假,然後某個週六就要補班補課?

接著,媒體就會為這樣的小確幸輕輕唱首歌,報導著可以出國去玩、或者再請幾天就可以連成長假的攻略,我總是納悶,是說大家都不怕塞車、甘願團費旅價高,再怎麼優質的企業,你也要跟同仁協調休假時間的。還有啊還有啊,休假就一定要出去玩嗎?這就像尾牙只會報導大企業發股票開演唱會一樣,無視於電視機前有多少沒有尾牙年終的勞工,刻板淺薄單一印象。

在六月的某一天,我決定開始跟政府相互理解理解,是誰叫政府來管我上班休假的?這不應該是自由市場嗎,我想要請一天假變成連假,我不想請一天假因為我不想周六上班。

汝是臺灣人,不可不知臺灣事。

▌過年及三節,規定要彈性放四天

於是,我找到了這份民國102年3月5日首度面世的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一代的處理要點,規定了:

  • 102.3.5
    第四條:
    上班日為星期一或星期五,其後一日或前一日逢星期二或星期四之農曆除夕及春節連假、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連假、端午節、中秋節之放假,調整該上班日為放假日。

白話說明。這個法條跟斯斯一樣,有兩點:
1.當某個國定假日放在週二或週四,那麼週一或週五,就規定你要彈性放假。
2.所謂某個國定假日,規定是春節,兒童清明,端午,中秋。四個時段,這個我們很能理解,尚可接受。

哪一天補上班呢?原則上就是前一個週六。

  • 102.3.5
    第五條:
    因應連續假期所為之上班日調整,除特殊情形者外,以提前於前一週之星期六補行上班為原則。


▌所有國定假日,都可以彈性規定放四天

但是,不知道為什麼,第四條的強迫連假規定,一朝醒來突然擴大適用了:

  • 103.10.21修改第四條:上班日為星期一或星期五,其後一日或前一日逢星期二或星期四之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調整該上班日為放假日。

白話文:凡是碰到周二或周日的放假日,絕對都要變成四天連假,通通都要補一個周六上班。除了過年三節,就算是二二八紀念日或是雙十節、光復節,只要碰到這種情形,通通都要連假。

所以,塞車、高旅費的日子,又不定時的增加了。如果連教師節突然放假造成股市重大影響、行政院院長要求金融業上班補加倍薪資,那麼,政府更該檢討的,應該是人事行政總處這個規定的立意和依據從哪裡來。

▌為什麼政府要「規定」「彈性四天連假」呢

我們還看看這個要點的立法意旨,通常就是所謂的第一條。(例如德國基本法第一條就是:人之尊嚴,不可侵犯。)

  • 第一條
    為彈性調整上班日期,以提升行政效率及增進便民服務,配合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所定節日之放假,特訂定本要點。

提升行政效率及增進便民服務」?最,好,有!在每年假期公布後,媒體最愛報導小確幸和如何請成長假,但是這些幕後真相呢:

1.補班的那個星期六,在已經不適應六天上班的公司裡,應該是各自請假休憩,或是托腮等著下班。我倒是很想知道公務人員怎麼過那六天,是多麼提升行政效率和增進便民服務。

2.企業競爭力的影響。你集體休假,國外客戶可不會休假,在家開email的、去公司加班的在所多有。我的國內下游客戶也放假,那我是希望趕在這之前把計畫給他,還是放假後壓縮他的作業時間?個人通通休假,公司還是有該維持同仁養家活口的業績。

舉例來說,我們公司有個重要的會議在每月10號,端午節一放9號至12號突然感覺怪怪的,因為前置作業就需要時間的關係,來不及在8號開會;可是接下來就得等到13號,ˇ開工百廢待舉,會議可能開得匆忙,這場會議品質變數大增。如果政府不管我,至少6月10日還是上班日,公司至少有一半的人可以到吧?
但是民間企業總是厲害在會調整自己來求生存的!

Well,那實際上最需遵守這個要點的公務員呢?既然有大方延後進度的,我當然也相信有做不完只好加班的辛勤者,無法回家逸樂。只是他的加班費是我,的,納,稅,錢。

3.碰到長假,就要回婆家的壓力。長假頻繁,多多回婆家,上班族的媳婦是休息在哪裡。我雖然沒有這個困擾,但是在babyhome或ptt常看到令人同情的哀怨。哪個路人敢上媒體這樣抗議啊。
這裡要同理類推所有回岳家、回老家或是任何有婉拒不了的家庭義務的當事人,其實寧願去上班。為什麼要陷我於不義呢。

其次,我強迫症的繼續找第四條擴大適用的「修正」原因,出自於「院授人培字第10300503331號」:「為利民眾規劃假期及提振國內經濟消費,以符多數民眾之期待,爰修正本點。」

雖然我不知道「以符多數民眾之期待」從哪裡來,修正意旨就是政府來幫你創造連假,請大家多多出去花錢。

總之,這條擴大連假的規定在10/21公布後,立刻在當年引起一陣跳腳。因為碰到元旦的彈性放假,提早在12/27週六補班。君還記得在那個週六辦婚宴的人,紛紛翻臉,不知道賓客該怎麼請假前來。更別說預定表演的團體,退票損失難道是申請國賠嗎?(咦該不會真的是)

但是國家可是有照顧公務員的,他立馬在10/22頒布了一道公文:

那廣大的依循公務人員行事曆的勞工呢?我也可以請公司從寬同意嗎?參加婚禮可以拜託放寬,那麼參加告別式或親子活動可以嗎?我不知道人事行政總處是否知道自己牽一髮動全身,是否有足夠的數字證實,這種規定的確有益全國,從身心、交通到經濟。我想請政府說一說。

因此,當我看到日前勞動部解釋一例一休與中秋連假時,說帖其一竟然是「不然你就不能有四天連假喔」。為了這種101天彈性調整,與勞工休假權益的衡量,竟然相提並論,兩者的邏輯關係我完全不能理解。而在四天連假的這一點,政府應該是去討論:這樣的動輒四天強迫連假,有什麼實益。各部會例如經濟部都不緊張嗎?

image

▌2017年的假怎麼放?

在這樣的條件之下,你會以為你可以洞悉民國107年的休假日。反正就是強迫四天連假,然後前一個週六要上班嘛。

但是我們火眼金睛看一下(下圖出自人事行政總處)。5/30週二端午節,所以形成了四天連假。但是為什麼上班日不是5/20週六呢呢呢呢?

給你想三十秒。

image

真的不要回答我520就職啦,政府再怎麼樣也不敢做出這種鳥事。我幾乎懷疑是政府布達錯了,因為所有的民間善心網站自製圖表,都依照法規推定5/20週六上班,他們通通都猜錯。而所有2016行事曆附加預覽2017年曆呢,就真的是「僅供參考」了。

直到我又搜尋到一份新聞稿,105年6月8日(他就不能跟行事曆說明在同一頁嗎):

  • 106年度端午節連續假期(5月27日至5月30日)原應於前一週之星期六(5月20日)補行上班,惟考量5月20日適逢106年國中教育會考,如於該日補行上班恐影響全國27萬餘名考生及家長之交通接送及陪考照顧權益,爰端午節連續假期調整於後一週星期六(6月3日)補行上班。

這就是法規中「特殊情形的例外規定」。但除非家裡有會考孩子的家長之外,大概都猜不到是因為這一點。但是大家都會等到明年四月才會驚醒。

所以,為了廣大公務員不知道有多少百分比有此家務事的家長(不是全國27萬喔),所有的公務員並且影響到許許多多企業,都得改在6/3上班。是說要呵護公務員家長成這個樣子,不能讓要上班的家長自行決定是否請假嗎?

▌2016年下半年的班怎麼上?

柯南強迫症一定要走到最後一步的!所謂被取消的下半年五天國定假日,率先恢復了9/28教師節--就是那個家長得送孩子去上學,因為教師沒放假,但是安親班老師放假所以還是要趕快去接小孩回家的日子,幸好家長有放假是吧?!

以下這份我自製的表格還是有讓我們學習新知的時候,給你再看30秒:

image

好了。假設11/12週六真的放假了(還敢問我為什麼放假?!),那就要依法補假一天。這個大家都懂。不過,敝人預估是11/11週五放假。為什麼不是順延在週一放假呢?

因為在民國103年6月同時出現了一個法規:

  • 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 第5-1條:
    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日逢例假日應予補假。例假日為星期六者於前一個上班日補假,為星期日者於次一個上班日補假。但農曆除夕及春節放假日逢例假日,均於次一個上班日補假。

白話文:11/12這個假日,落在星期六,所以補假在星期五。如果落在星期日呢,就補在星期一。可是如果是春節,怎麼落都是後面補假。(這樣真的有比較懂嗎XD)

但是由於現在全國都不知道假期會變得怎麼樣柳,所以這也只是一份預估,我倒還挺想看看答案公布,我的法條理解的對不對。

[0901新增:果然有人跟我互相切磋討論到一個1025是否四天連假的盲點,會盡快更新給大家理解理解]

不過在此時之間,我已經被這個多事的政府氣得說不出話來了。

BTW,民國103年的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黃富源他的背景是中央警大,媒體上也看過,突然轉入考試委員,接任人事長。

政府新上任後,我懷疑有人發現這個蹊蹺。不過這個樓愈走下去愈歪,是不是可以趕快跨部會關懷一下。當然,更可能的是,沒有人敢檢討這個小確幸,因為會背負著剝奪民眾連假的善意,媒體一下標題,政府有沒有擔當做正確的事?
所以,我可以不要這個自以為的「善意」嗎?(請趕快來民調我)

我不知道我要一個只顧著發布小確幸、卻讓我失去大確幸的政府幹什麼。但是我要說,我們自己首先要成為一個不能只顧著小確幸,卻忘記思考的公民。

因此,感謝你花時間讀到這一段,希望你能夠推播出去;如果有甚麼新柯南,也歡迎分享。我不是不愛放假,但請讓我們督促自己想想:

一,我需要政府管我的「每個」假期嗎?
二,政府可以用這樣低位階自行訂定法規的方式,更動全國的上班作息嗎?
三,那他還可以用這種方法做什麼?

我是一個怎麼樣的公民,就會培養出一個什麼樣的政府。
汝是臺灣人,不可不知臺灣事。

知道假是怎麼放之後,下一集我們可以來看看,放假時,愛要怎麼做。(唱起來吧有年紀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