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9日 星期二

避疫期間學到的事 實聯制二三事2:掃身分證條碼掃出什麼

 

上集提到,在指揮中心頒布的〈防疫新生活運動:實聯制措施指引〉中,機關出入可以要求登記實名,並且指出「蒐集資料應符合最少侵害原則,如電話號碼。」指引全文,只有大字兩頁(請點選)

但不知怎的,有些單位就自己開始刷身分證條碼。讓我很感冒。所以問問大家,各單位還有什麼花招。

看來我的同溫層實在太高,因為檯面上檯面下回答的幾乎都是:圖書館。XD 更多的就是,我都沒去這些地方(包括圖書館orz)。

而其他地方要刷身分證的也很驚,除了市民的運動中心,還例如北投溫泉泡腳!!!泡個腳要交出身分證字號。那大甲媽祖遶境800人的實聯制內容呢?

倒是有個朋友突然提到:好像沒帶圖書證的話也可以刷身分證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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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讓我起了疑心。那台機器是怎樣能刷這個又能刷那個?突然間我想到去問公司使用掃描機的同仁:你那台刷Barcode的,出來是什麼東西?

她說:就數字啊。




我整個搔頭聽不懂。跑去現場測試,她先開了一個word檔,我把手上所有看得到的圖書證條碼、身分證條碼、書籍ISBN條碼、購物包裝條碼,就是這樣,各種號碼一一跳進word裡。也就是省了key in的時間。

當然,商家收銀機或戶政事務所掃進去號碼,還能連動資料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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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哈哈,難怪公務機關準備起來毫不費工夫。至少,這些機關單位在掃描之後,並無法立即看到我的個資。

但可能存成了一張滿滿身分證字號的文件。

太好了,就當政府說暗黑網路賣的台灣個資都是舊資料之時,那,這份現下非常有效的身分證號碼文件,收在機關的哪裡?(不要跟我說在抽屜裡)

聞駭客色變的網路商城或是企業資料,莫不建立一山比一山困難的關卡,為的就是防撈取或綁架。可不是就放在一個D槽。

如果我是駭客,現在就很開心地進入各機關爬爬電腦。找到身分證號碼後,繼續與其他資料交叉比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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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決定隨身攜帶〈實聯制措施指引〉的兩頁紙,以便跟萬一硬要求我出示身分證的機關門口警衛好好討論「最小侵害原則」;而且依照個資法,我有權請他讓我知道他掃描出來什麼。

如果他真的不高興,那我只好請長官出來確認一下,以後要陳情也有個官方高層說法,免得都推託給門警。

其實我可能應該根本拒絕進出這些場所,免得浪費時間。我可以這樣做以選擇企業文化,但我不應該這樣做來迴避被政府(誤)施加我的限制。

請你知道保障自己。不接受不合理的規定,並不代表我們不願意好好避疫,而是訓練自己分明的條理人權。

一如你思考喬治佛洛伊德的人權。

是的,你懂得避疫,也應該要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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