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6日 星期二

173916_494_21_2005奧瑪雪瑞夫---待整理。我愛身分地位

 

This XML file does not appear to have any style information associated with it. The document tree is shown below. tag:blogger.com,1999:blog-1.archive 2019-02-10T21:17:06.000+08:00 <link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archive" rel="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feed" type="application/atom+xml"/> <link href="http://test123456.blogspot.com" rel="alternate" type="text/html"/> <link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archive" rel="self" type="application/atom+xml">AHIAHI-優仕網/樂多備份</link> <author> <name>wcc</name> <uri>#</uri> <email>2000wcch@gmail.com</email> </author> <generator uri="http://www.blogger.com" version="7.00">Blogger</generator>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79557</id> <published>2005-04-17T16:50:09.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11-09-02T02:08:39.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post"/> <category scheme="http://www.blogger.com/atom/ns#" term="井底菁蛙"/> <title type="text">說到這音樂劇(5)──跟家人一起記憶 在征戰「悲慘世界」的時候,我們把注意力都放在如何安全的進出道路錯綜複雜的洛杉磯市區,姐姐也在網路上發現了以比較低價預購停車位。可是等我們到了停車場卻發現其實也沒比較便宜啊,出了劇院更是發現怎麼公告票價有所差異(哎,台灣真是好)。  因此這次預備要欣賞「芝加哥」時,姐姐怎麼比價就覺得還是劇院賣的價錢最好,而她就必須親自前往劇院一趟,全家就當一次遊車河。而我們也不想再被網路停車場坑錢了,所以當天我們母女三人就早早吃了飯,打算早早去搶停車位。  到了現場區域才發現那些其實也沒經什麼整地的平面停車場,越靠近劇院的價格越貴,越遠則會又便宜一兩塊。於是我們就一個開車、一個專心看告示,於是又省了兩塊。所餘充裕的時間,我們步行到附近的書店(我們想看市區的書店長什麼樣哇哈哈),讓我偷喝了咖啡;觀察附近餐廳的菜單價格,也不會太驚人。接下來我們就像正常觀光客一樣在馬路邊拍照,然後帶媽媽進劇院參觀飲料吧台和廁所。  所以我想,下次我們就可以到電影裡面演的一樣的餐廳去吃飯或逛書店、然後悠閒悠閒的走到戲院了。  當然,台灣演「芝加哥」的時候,我也還是想要去看。這跟「看過了」是兩回事,從倫敦到洛杉磯,終於能在自己的國家看音樂劇,感覺就是不一樣。 ■圖說:我?我當然是那個在拍照的觀光客。 wcch2000 # # 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79557_0 2005-04-19T13:02:22.000+08:00 2005-04-19T13:02:22.000+08:00 <content type="html">沒想到因為經歷了一場奇遇,引發你這麼多回憶,看到你征戰多國的經驗,我全省跑舞台劇就真的變得【沒有什麼】了! 說來還是要英文夠好,否則即便有心到國外劇場看戲,恐怕也是鴨子聽雷,有聽沒有懂。 這樣說來,我上次去布拉格看的黑光劇、現場小型演唱會,也算是藝術的饗宴呢! 雖然黑光劇因為第一天時差的關係,一直在半夢半醒中,哈哈!</content> <author> <name>morong</name> <uri>#</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79557"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79557"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79557"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79533</id> <published>2005-04-17T16:34:54.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11-09-02T02:08:27.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post"/> <category scheme="http://www.blogger.com/atom/ns#" term="井底菁蛙"/> <title type="text">說到這音樂劇(4)──看也不爛的「悲慘世界」  第一次看完「歌劇魅影」之後,我去美國拜訪正在攻讀碩士的ping-ping,她聽完我剛旅遊完,強烈建議我一定要去看「悲慘世界」,她說:「看了那個舞台之後,你就再也不覺得別的舞台設計算什麼了。」雖然我每次看音樂劇還是很驚訝於各種舞台的創意,但ping-ping的讚美之詞,我還是覺得很有道理,你永遠想不通那一堆爛木頭、燈光、旋轉的地面,是怎麼就能推砌出各種需要的場景。當然,每每聽到堪稱為芭樂歌的「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還是會背脊悚然,這可能是全世界最有名的只靠四拍前後舞步就能莫名激發你的熱情的設計。  所以,這是一部只要我逮得到機會一定會花錢看的音樂劇。  一直到去年赴美探親,我姐姐終於「出運」等到兩個小孩夠乖到容忍她單獨出門遊玩,於是我們帶著另一位年輕媽媽跑去看「悲慘世界」。美國的票價也不是蓋的,售票系統的不透明也不是蓋的(總之,台灣好),姐姐說我們只能買到很後面的座位,我說那也別有一番風味,因為我看過在倫敦演出最便宜的票價,座位有多高遠呢?首先,頭要歪一邊,否則有半場看不到(不過這種所謂視線受限區,都會有票價的折扣,比起上次我在台北看「半生緣」發現面前一大盆花,英國在劃分票價上就細緻多了);其次,劇中有一幕是學生們戰死,舞台轉過來之後,我還看得到死掉的學生紛紛自己走下來到後台。我坐的夠高吧?(應該是最低票價7鎊5。) PS.這其實也大概不是最高遠。因為在倫敦看「獅子王」的時候,我買的是最後一區最後一排的後面的──站票。我也不知道為什麼突然有賣站票這種事。但後來我又到美國看了一次,花大錢坐在一樓、看到動物在身邊來去的感覺真是爽啊。 ◆  那一次,兩個「出運」的媽媽很高興,她們繼莎拉布萊曼演唱會之後又成功出來玩。姐姐的朋友興起買了一個「悲慘世界」的磁杯給我。那可能也是我們少數買得起的周邊商品,雖然覺得沒必要破費,但當時我也遺失一個杯子,而且用來紀念這「末路狂花」之旅也挺高興的。  姐姐現在就很厲害了,她根本就是等著那戲院再來新戲,然後就訂票、靠著她衛星導航配備的休旅車勇闖市區劇院。她最近給自己的生日禮物是自己一人跑去看「獅子王」。我覺得她也太剛好選到這部,因為「獅子王」的服裝設計實在太聰明、很令人興奮,如果旁邊有人能分享那種激動就更有意思了。我也有點忌妒,因為她每隔兩三個月就有機會看到一部呢。 wcch2000 # # 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72083 2005-04-12T18:36:17.000+08:00 2011-09-02T01:27:20.000+08:00 說到這音樂劇(3)──倫敦實在很好待

 每次抵達倫敦,我便在機場或住宿的B&B取得免費的theater guide,裡面有最近演出的戲劇、地點、票價以及相關位置圖。自從有一回在莎士比亞劇場看了「李爾王」,知道不要隨意信任自己的英文程度之後,我就不再試驗戲劇,而把注意力放在音樂劇。

 倫敦的劇場基本上都在市中心的同一區,步行皆可達(大概就像是忠孝敦化-忠孝復興捷運站的距離,其實不用坐那一站捷運),因此趕場、買票都很方便。我當然再也沒有買過黃牛票,也沒有如旅遊指南所建議的去「半價亭」等待,開什麼玩笑,我大老遠跑來,然後為了省那幾個錢、花幾小時去排隊、冒著還不一定排得到的險?

◆  

 剛開始我自己跑各大劇院購買,它們都白天便開放售票,我可以一口氣安排好未來幾 天的看戲行程並且買好票。也不用在台灣就訂票,只要不在意非得坐到絕佳的位子,最好還容許自己兩個時段中選一,就一定看得到。  

 如此這般之後我難免開始也想省幾個錢。倫敦到處都有奇怪的售票中心,當劇院已經售罄了,他會建議你去別的地方問問,並不像台灣售票戲統以電腦連線、一目了然的公開透明。這些售票點,各種戲劇及價格以手寫pop張貼在櫃檯的背後,只賣當晚的票,大多都比原價再低一點,而且──每家折扣不同,每一家手上現有的票券也不同。由於我實際上並沒有英國男友,因此從來沒有人跟我解釋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在觀望了幾家之後,大概就固定了一家我覺得尚稱能便宜的售票中心,每天我就先往那兒去,購買好當晚的票。

 

 在這種瘋狂的行徑下,我又看了一次「歌劇魅影」,看了不知幾次的「悲慘世界(Les Misérables)」,意外撿到了曾經被禁演、後來開放演出的「萬世巨星(Jesus Christ Superstar)」,CD快聽爛的「日落大道(Sunset Blvd.)」,還有「湯米(Tommy)」「Bloody brother」「萬能管家(By Jeeves)」「SMOKEY JOE'S CAFÉ」「芝加哥(Chicago)」「Fosse」「獅子王(Lion King)」「吉屋出租(Rent)」「油脂小子(Grease)」等等。總之,那段時日在演什麼我就看什麼,至於沒聽過的音樂劇,海報長得好看的我就去看、演了N年之久的必然有一套所以我覺得也應該看,至於「悲慘世界」則是每次都報到。  

 所以,每次懶得思考去哪裡休假,我就去倫敦,瘋狂看戲。

▓圖說1:萬能管家By Jeeves,也是安德魯韋伯的作品哦。小品但是很可愛。

▓圖說2:Fosse。向「芝加哥」作者Bob Fosse的致敬之作。全場都是舞蹈,真是棒極了。

wcch2000 # #
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72083_0 2009-08-25T19:54:02.000+08:00 2009-08-25T19:54:02.000+08:00 <content type="html">skyey, 真是勾起我的傷心事,我已經很多年沒有回倫敦了。所以我只能用古早的記憶喔。 無論如何,我都覺得沒有必要先網路購票。我通常都是當天去買第二天的票,行程比較自由。而且劇院都幾乎很靠近,下午晚上跑場很快呢。 我也不贊成要花時間去排什麼半價亭。在戲院窗口,毫無折扣,通常有什麼票價就選什麼。位子偏也有他的樂趣,例如可以高空遙望到死人走回後台嘛。而且因此票價會便宜一點喔。 我第一次看Lion King還是站票哩! 戲院外還有些售票處(千萬不要找路邊的個人黃牛),會有當天或隔日的折扣票,沒個準頭,但多少是小惠。 他們好幾間跟家具店一樣連一起,我是選個順眼的進去。別懷疑,每間都很凌亂。 (所以說起來,真是台灣的購票最光明磊落。) 國際學生證在德國的購票是一級棒,但我在英國劇院好像沒有使用,忘了是我笨還是沒優惠,但是在博物館會有用。還是要帶。 希望有點幫助。Have fun.</content> <author> <name>WC</name> <uri>#</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72083"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72083"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72083"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72083_1</id> <published>2009-08-20T16:31:41.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9-08-20T16:31:41.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您好, 我在網路上搜尋倫敦音樂劇 發現了您這篇網誌, 詢問您一些問題好嗎? 我十月將在倫敦呆上20天的時間 不知道需要在台灣先買好音樂劇的票 還是可以當天在到現場買票呢? 目前想看的就有Billy Elliot, The Lion King 另外也想看 Chicago及stomp.... 其實只要旅費足夠多看幾齣, 我應該想看更多吧:) 您有甚麼好的建議嗎? 當天購票是否有機會買到較便宜的票呢? 我有國際學生證, 對購票有幫助嗎?</content> <author> <name>skyey</name> <uri>#</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72083"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72083"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72083"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72083_2</id> <published>2005-04-17T16:09:39.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4-17T16:09:39.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現在在Hallmark重播嗎??!太棒了謝謝你。(哎頻道重整之後好像被踢到十萬八千里去了,真糟糕。)很高興遇到同好,我也非常喜歡這部影集,這張原聲帶保證讓我們回味無窮。 唉,我常說這是一部會害我差點誤會「結婚好像也不錯」的影集,真是嚇人。 Let's enjoy! </content> <author> <name>WC</name> <uri>http://blog.roodo.com/wcch2000</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72083"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72083"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72083"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72083_3</id> <published>2005-04-17T09:11:22.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4-17T09:11:22.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對不起我不是要針對這篇文章回應 只是看到mad about u的專輯突然興奮起來 這對在紐約生活夫妻的故事 曾是我最愛的影集 最佳主角當然是那隻莫瑞 可惜後來到了最後一季 愈來愈覺得少了什麼 現在重新在hallmark頻道重播 真是懷念</content> <author> <name>藍</name> <uri>#</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72083"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72083"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72083"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70209</id> <published>2005-04-11T13:13:57.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11-09-02T01:16:33.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post"/> <category scheme="http://www.blogger.com/atom/ns#" term="井底菁蛙"/> <title type="text">說到這音樂劇(2)──眾所期待的歌劇魅影  導覽巴士開在倫敦的市區,經過一個轉角,我瞥見了「歌劇魅影」的海報!我的心臟砰砰砰的跳,熟記下巴士行駛的路線,當它停下來之後,我頭也不回的就往那個街角衝。原來那是一個小票亭,列著許多今晚演出的戲票,那位正在叫喊的先生非常看得出我是一位涉世有夠不深的觀光客,開了一個應該是賺翻了的天價,我二話不說,帶走了這張當晚大概是四樓的劇票。  座位大概距離舞台有多高多遠?就是當phantom得從吊燈上出現時,我的視線幾乎跟他平視的這麼高。當時我覺得這是製作人的德政,讓我們這些只能看到蜘蛛螞蟻般的演員的大後方,有一個獨特的驚喜。  那就是我第一次看「歌劇魅影」,也開啟=奠定了我對旅行的意義。  我從來沒有後悔被黃牛拿了那麼多錢(再回倫敦時,當然不可能那麼蠢了),因為當時我覺得我沒有猶豫的機會,稍縱即逝。而也是從那時開始,我是真真正正感覺到,地球並沒有那麼大,世界並沒有那麼遠。雜誌上的、電視上的、網路上的,我都有機會能夠接觸到;而且也不用貪心或遺憾,這次看不到的,我總會再回來的,沒有關係。  以至於後來我常常回倫敦看劇(我媽甚至有一年問我到底是不是交了英國男友);去小熊WINNE的故鄉;看完了電影「里斯本的故事」就決定當年要去葡萄牙;在德國一個個城市的看戲;到新加坡看雲門演出也順便跟外國人在戶外看足球。  到現在,都還記得剎時看到那幅海報的心悸。 圖說:London演出「歌劇魅影」的Her majesty's劇院 wcch2000 # # 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70209_0 2005-04-27T15:27:54.000+08:00 2005-04-27T15:27:54.000+08:00 <content type="html">貓玲玲讓我想到,湯姆克魯斯重拍西班牙電影「open your eyes」--好像叫做「香草天空」,後來我的朋友還是去看了這好萊塢版,心得是:湯姆克魯斯毀容毀得很沒有誠意。 (附帶一提,open your eyes是一部讚讚讚的電影。) 我已經忘了當phantom 的面具被出奇的掀開時看到了什麼?然而又想起有一次在英國莎士比亞劇院看「李爾王」的時候,雙眼被挖出的那血流一幕,就夠把我嚇得半死。 貓玲玲,面具戴整張的大概在京劇差不多。兩位這一搭一唱的留言,只要不是來揭曉懸疑片的劇情,堪稱和樂無比。</content> <author> <name>WC</name> <uri>http://blog.roodo.com/wcch2000</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70209"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70209"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70209"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70209_1</id> <published>2005-04-26T01:34:58.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4-26T01:34:58.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Dear WC: 我是來報看戲花絮的。星期天晚上,永夜天在看《歌劇魅影》,正當那個面具戴一半的壞人出來的時候,我粉好奇的問: 「喂,這就是那個躲在劇場底下的鐘樓怪人啊?他幹嘛面具只戴一半啊?這樣是有比較帥嗎?」 有人聽了差點氣絕。 「拜託,這不是鐘樓怪人啦!」 「哎喲,還不是都一樣,反正就是野獸與美女的野獸嘛。」 「不跟妳說了,妳不是要睡覺嗎,乖乖去睡吧。」 「好,我去睡囉~」 兩個小時後起床,永夜天正拿著帶子要去百視達還。 「喂喂喂,等一下!後來那個美女怎麼離開鐘樓怪人的?」 「ㄏㄡ~,就跟妳說不是鐘樓怪人了!」 </content> <author> <name>貓玲玲</name> <uri>http://www.nextword.com.tw/huchida/</uri> <email>shemay@gmail.com</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70209"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70209"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70209"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70209_2</id> <published>2005-04-26T01:02:04.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4-26T01:02:04.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WC: 謝謝妳的關心。 昨天剛看完《歌劇魅影》的電影版,沒有想像中的好看,不過沒機會看劇場版,也只能這樣過過乾癮。 看電影時,難免都會分心去想劇場中會怎麼表現。 劇中我最喜歡的是 the point of no return 那段,克莉絲汀和劇院之鬼演出戲中戲,劇中唐璜的曲詞,既是戲也可以視為是他們內心的潛台詞,兩人的舞台上的曖昧是作戲還是真情難以辨解,直那面具被揭下的那一刻,真是精彩。 戲中戲的結構一直是我看舞台劇時很喜歡的一種設計,像以前看《暗戀桃花源》、《京劇啟示錄》或是讀義大利劇作家皮藍德羅《六個尋找作者的劇中人》,劇本中泯滅虛構和真實界線的安排,都很能勾引人去反覆嚼味。 看著你這種跑到國外看戲的生活,對我而言真是異世界的生活方式,對很多人而言也是吧。真不知道你是裝了哪種版本的驅動程式?我從妳那兒知道了「樹不可無藤,花不可無蝶,人不可無癖好」,我想這就是妳的實踐之道吧。 要入癖,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而你,活得挺美麗的。</content> <author> <name>永夜天</name> <uri>http://www.nextword.com.tw/brecht</uri> <email>mr.brecht@gmail.com</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70209"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70209"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70209"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70209_3</id> <published>2005-04-12T16:09:25.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4-12T16:09:25.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是啊 這齣戲來台灣鐵定是大轟動 我最早的印象是當年看台視午夜場 真的是很好的洗禮</content> <author> <name>aqua</name> <uri>http://www.wretch.cc/blog/sarapova</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70209"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70209"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70209"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69134</id> <published>2005-04-10T16:57:21.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11-09-02T01:03:44.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post"/> <category scheme="http://www.blogger.com/atom/ns#" term="井底菁蛙"/> <title type="text">說到這音樂劇(1)--鐘樓怪人奇遇記  這種感覺從進場就截然不同。因為「觀眾」們都互相認識,大聲招呼、討論誰還沒到,女性穿著招展,男性西裝一致,不時的還是聽到「老師好」「總裁好」。我一直在想前後左右是什麼藍鑽級金鑽級的成功人士吧。  不過,也由於觀眾不是志願掏腰包的買票入場,基本上這比較像一場天上掉下來的好康同歡會。開演時隔壁會討論「啊,男主角好帥!」「那女主角長得有點像公司那個XXX你不覺得嗎?」甚至還有男性脫了皮鞋盤腿休息(不過在我瞪了一眼之後就穿回去了);中場休息時有人吃零食;結尾更神,剛剛明明在睡覺的大哥,也立即起立鼓掌!  我的朋友聽了之後說,這對散客還真是有點不公平。  但我想想,除了散客之外,其他各方好像都贏。表演經紀公司因為被包了一大場,財務上鬆了口氣;企業邀請同仁及政商界人士觀賞,形象、人情也做到了;這些觀眾如果不是因為包場邀請,可能人生根本與鐘樓怪人無涉;而全場爆滿、觀眾剎時哄然起立,對台上的表演者來說,不也是愉快的夜晚嗎?    至於我,我就彷彿經歷了一場直銷公司的尾牙大會。在我征戰音樂劇的過程中,也是難得的記憶啊。於是我想起十來年跟音樂劇的因緣際會,就開始想動筆了。   wcch2000 # # 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69134_0 2005-04-15T15:41:16.000+08:00 2005-04-15T15:41:16.000+08:00 <content type="html">原來是被包了下來 我想說兩廳賣的票別的日子的票都還剩一堆 為啥那天的都已售空 原想會不會票房不好 那天已經把票當公關票全部送出了咧 真為難你了 對啦~我只是個路過客 也是去聽了鐘樓怪人 看到你寫的所以進來看看^^</content> <author> <name>朵拉</name> <uri>http://blog.roodo.com/dora2n</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69134"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69134"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69134"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60117</id> <published>2005-04-03T22:03:23.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11-09-01T23:59:34.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post"/> <category scheme="http://www.blogger.com/atom/ns#" term="井底菁蛙"/> <title type="text">好書;好看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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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路上看到綠蠹魚說的一段話:

什麼是「好書」?好書讓你讀完之後,感覺從此看待人生都要不同了;什麼是「好看的書」?好看的書讓你翻開書時就忘記人生愁苦,闔上書後,更有勇氣面對人生。

一篇有關張嗣漢的專訪,這位前籃球明星、現在是Costco台灣區總經理,問他「最喜歡什麼樣的人」,他回答:

有禮貌的人。

嗯都忍不住眼睛一亮。

wcch2000 # #
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60117_0 2005-04-09T18:14:20.000+08:00 2005-04-09T18:14:20.000+08:00 <content type="html">這個好書的定義我挺愛的,記下了。 (剛剛被突如其來的音樂嚇一跳,但一聽是光夏,感到莫名的心安。)</content> <author> <name>妮絲</name> <uri>#</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60117"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60117"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60117"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59146</id> <published>2005-04-03T00:28:11.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11-09-01T23:56:08.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post"/> <category scheme="http://www.blogger.com/atom/ns#" term="好書太多,朝我來"/> <title type="text">Y do we ask that ?

◆  

當大家都在批判媒體太過分的時候,我其實想說的是,這些主題不分青紅、沒事來批評兩句的習慣,早就已經侵入成我們日常的思維。  先不講各種新聞標題。前段日子,我遊在幾個並不認識的個人的blog上發現了類似的情形。 

有個站長發表了一篇有關台北市的醜的文章。她還開了個玩笑說:「台北也需要FAB 5」講Fab或許有點生,講那個英國紅透半邊天的「酷男的異想世界」節目,你可能就有印象,這是由5個男同志為異性戀成功改頭換面的節目,連台北市街頭都看得到的廣告。其實把站長的意思翻成更物質化一點就是:台北需要美容大王。(之所以不盡相同的地方在於,FAB 5更強調的是所謂「品味」。)  

這篇文章在若干時日後被張貼到了「南方文章海」發出(有沒有先經過同意我不知道)。出乎意料的引發了戰爭。  

有人批評作者沒有看到台灣的生命力,或由於「階級意識」作祟;沒有聽過Fab5的人質疑南方編輯在作置入性行銷。結果作者知悉後,跳進去說明;南方編輯也在自我思量。  

我們可以這樣想,因為南方是個公共論壇,作者原本在自己家對近親好友發表的文法並不太適合。  

不過,人在家中坐,禍也是能從天上來。你沒有到公共論壇上去,也照樣有可能被釘個滿頭包。另一個blog的站長是遠嫁法國的台灣媳婦,站台上當然也就有不少關於她家老法、小法的故事。但是,例如有人去問可愛小法的中文名字,站長報之以還沒有取中文名字之後,就有人會留言批評站長不愛國,或批評站長的教育觀念。站長火大起來,還得刪除留言。就是得打掃陌生人丟到你家的垃圾、婉拒陌生人到你家參觀。  

即便如此,還有人要出來指責:你家怎麼沒有言論自由。  

???  

那幾天,我看著這些批評,完全傻了眼。而且,總覺得世界應該大同的我,實在不知道如果有人跑到我家來高聲喳呼,該怎麼辦。(而且我還沒有學會刪去留言!!)

◆  

在我極喜歡的《信仰或非信仰》書中,安伯托.艾可(《玫瑰的名字》等名著的作家)要請問馬蒂尼(米蘭教區總主教)有關女性從事神職的問題時,先花了不少篇幅誠懇解釋他的前提:「在任何一個宗教的權威代表提出自然的倫理原則時,非信徒只能同意或不同意這些規範。沒有理由挑戰權威者提出規範的權利。(只有在有人強迫非信徒作出違反國家或宗教規範的行為時……,他們才有權挑戰宗教權威的立場。)非信徒沒有批評信徒生活方式的權利。」簡單來說就是,如果你有可能會離婚,就不要成為天主教徒;像是我實在無法容忍吃「素」,那就別想出家。  

因此首先,真的,如果我們不喜歡,可以不要去那個站台閱讀。這是我的權利,我不必一直去做客又抱怨受到戕害。嚴格一點來說,我在那裡沒有抱怨的權利。  

其次,是這種自認為在「主持正義」的心態。容我心懷恐懼的說,這……這種自以為是、忍不住就想要「教訓」人的心態,越來越膨脹了,在匿名的網路上尤其容易發生。我忍不住想,這樣的人,看到別人家的裝潢歐洲風,也是這樣走進去大剌剌的說「喂,你不愛用國貨」嗎?或是,他們平常在公司、在學校、在家裡都是這麼「見義勇為」嗎? If so,那我真的真的覺得這種人很適合協助交通局去取締路霸,或是在電影院怒指著那個死不關機的混蛋,還挺能得到掌聲。 If not,抱著動輒挑起戰火的表現異見的心態,也不叫做追求真理。  所以我又感嘆的是,表達異見的態度。對於文章的不同意見,有必要用批評的口吻說話嗎?我很好奇,這些人使用這些口氣,是怎麼處理日常的人際關係呢?

◆  

表達異見的目的,無非是在溝通,或是終極希望能讓對方轉而支持我們的說法。然而中間必定有個過程,就是了解對方的想法。否則你也根本無從攻心。  

這種想了解對方為何所以的部分,在我們這種思考上平板、淺薄而無耐心的社會腳步裡,越來越被忽視。(「平板、淺薄而無耐心」是有天跟Coach聊天的感觸,我聽到之後對此形容詞甚為敬嘆)  前陣子我看了本《I Can't Believe You Asked That! 》,書名雖然有點嘲諷似的說:「我不敢相信你問這種問題?!」實際上,全書就是陳列各種你心中想問、但是不敢問也不知道去問誰的問題。主要是從人類文化差異著手,種族、性別、性、宗教、年齡、健康、階級等等來分門別類,你問了問題,它也歡迎每個「當事人」或非當事人來幫忙回答。 例如說:

.為什麼住我隔壁的亞洲人總是避開我的目光?他們的文化中認為這是不妥的嗎?(就會有亞洲人回答,從移民的心情、老人家怯於使用英文來說)

.有時候我們會跑去上殘障者廁所,那時候並沒有人。我想知道殘障者怎麼想?(會有殘障者出來回答)

.人們真的以為我坐輪椅就不會有性高潮嗎?(我比較驚訝的是,我沒有想過殘障者會問我們這個問題……)

.為什麼同志好像會跟很多人上床?為什麼同志喜歡看「綠野仙蹤」?(我還知道同志好像都很喜歡芭芭拉史翠珊~~)

.為什麼天主教徒會覺得口交是種罪惡呢?

.為什麼老人家都那麼嘮叨呢?(可以想見提問者是個死小孩)

.有個Irish curse說愛爾蘭的男人命根子都不長,真的嗎?(會有愛爾蘭人、或有愛爾蘭情人的人跳出來說)(我猜你很想問我所看到的答案吧)

.為什麼美國的廁所的門離地面都很遠?結果到處都看得到一雙腳。(之中有位美國人一開始先回答:我也很痛恨!不過如果你從小就在這樣環境下生活,也就習慣了。)

.為什麼公務人員都像冗員?真的嗎?(回答者有深受其害的民眾、有公務員父親的孩子)

 很好玩吧?我自己看得頁頁稱奇。就好像你突然認識了999個這輩子根本不會認識的人。題目已經很好玩了,當每一題都有不同面向的人依照自己的經驗給提問者不同的答案(Irish curse就有yes或no囉),更好玩。  

作者還在這些人的回答之後,做了一個「Y?check」的單元,包括了學者專家、各類文書從科學到歷史的認真說明。讓你不僅有輕鬆的時分,也學到了知識。

◆  本書其實是一個「Y? forum」網站的摘錄集,主持人是位資深記者,他認為,新的世紀是一個更需要相互連結的時代,但也面對前所未有的文化多元,從我們的鄰居到我們的國家都需要面對這個問題。然而人類不過就是由男人女人、不同膚色、同志非同志、健康者、殘障者、年輕人和老人……這些「人」所組成。可能是代溝、可能是偏見,作者希望,在此都有機會化解。  

於是我越讀也就越感受到,「Y?」更在乎訓練了提問者與回答者的對話態度&開放胸襟。主持人在網站上先提醒大家,來到這裡、問這些問題,是為了「獲得」更多對他方的學習,而不是為了「證明」自己永遠是對的。他們強調:Ask, learn and appreciate. 讀這本書就像跟我們永遠不會碰到的人、永遠看不到的腦袋對話。這是為了什麼?為了讓我們能對異見更體貼,更諒解。  

也因此,在這裡,每個提問的人都是認真謹慎的表達自己的困惑,每個志願回答的人也是認真誠懇的說出自己所知。如果說《信仰或非信仰》是當代兩位哲人的對話典範,那麼「Y?」可以說是試圖找回/建立人們彼此願意了解的心態。

我更加覺得這真是我們這個非藍即綠、橘子綠不綠、目光如豆的社會所需要的,有沒有人出來提倡什麼叫做「討論不同意見」?各種call-in節目就給我們極惡劣的示範,在那兒說話的沒有一個是想要多知道對方的想法,只是去證明自己是對的。  

單向決定的新聞標題也不遑多讓。但是當我在中國時報開卷版看見它突然設立了一塊網路投票叫做:「你認為誰最應該踢出暢銷排行榜?○戴晨志○吳淡如○吳若權」就真的「I can't believe you asked that!」 這塊沒上文沒下文的投票版,如果出現在時報週刊我也就姑且算了(於是我也成了擴大錯誤邏輯的幫兇之一),但是出現在開卷版?這真的是開卷版所自詡的媒體程度嗎?我驚愕不已。

 《信仰或非信仰》是一本由四篇主題的來往信件所構成的合集,一位是著名的哲學家暨小說家、22歲之後放棄天主教的艾可,另一位是備受敬重的樞機主教馬蒂尼,由於義大利一份報紙的邀請(是的,媒體來邀請),他們以一來一往的信件,站在教堂門檻的兩邊,「討論」四個重要的議題:世界末日、墮胎、女人在教會的地位、倫理道德的基礎。由於作者的時程,多半是由艾可先提問,最後一個問題則反由馬蒂尼先提問,他問的真的很可愛:人無需信仰天父和基督而能相親相愛,我對於這種現象背後的成因非常感興趣。

 他們的「討論」,互相尊重又針鋒相對,而首先提問的艾可在一開始便提議去除「身分」的稱呼,並獲得馬蒂尼的贊同(他還順便舉出馬太福音的教誨~~),以避免凡人對主教請益的不平等印象。  

就算不夠懂宗教歷史,讀者也會被他們的博學與進攻退守的態度所折服。有個很棒的推薦說,「這樣的對話態度,是21世紀人類相處的示範。」本書也獲得了洛杉磯年度好書。

 在受到「平板、淺薄式思考」打擊的近日,我又找出這兩本書重讀。希望再一次提醒自己所希望成為、所希望不要成為的人。

■題外話,美國有種產品就叫做「I can't belive it's not butter!」這麼長。意思是說,它並不是butter、但是吃起來一樣哦。至於是什麼,我也忘了。總之每次在超市買回來,我跟姐姐就會一邊唸一邊還在想到底是不是butter啊。

wcch2000 # #
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59146_0 2011-02-15T13:20:06.000+08:00 2011-02-15T13:20:06.000+08:00 <content type="html">怎樣的累績才能堆砌出如此條理分明的見地!! WC謝謝妳 祝福妳 版主回覆:(2011-02-16 20:31:43) <br />常常因為讀友看到舊文,我自己也跟著看一次。感覺猶如新文。<br />我不禁想啊,真的要謹慎記下至少讓自己五年後不覺得丟臉的文字。<br />或是檢驗自己還有沒有那樣的熱情。</content> <author> <name>祝福</name> <uri>#</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59146"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59146"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59146"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59146_1</id> <published>2005-04-05T20:47:09.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4-05T20:47:09.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charlesc, 歡迎在這裡分享到一點樂趣。 祝福。 </content> <author> <name>WC</name> <uri>http://blog.roodo.com/wcch2000</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59146"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59146"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59146"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59146_2</id> <published>2005-04-04T23:12:03.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4-04T23:12:03.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我以為Y?forum是指Yknowledge+,但原來真有這forum。 好文能增長見識,感謝!</content> <author> <name>charlesc</name> <uri>http://charlesc.ilovemeow.net</uri> <email>charlesc@ms1.url.com.tw</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59146"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59146"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59146"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59146_3</id> <published>2005-04-04T15:38:19.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4-04T15:38:19.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首先,謝謝永夜天來讀者回應「疑似」錯字:Ask, le2arn and appreciate.已經立即更正為learn,此非新造英文字啦。 其次,由於已經開始拒看新聞,所以我根本不知道媒體對於吳念真胞妹去世的新聞追殺,今天看到貓玲玲後台的紀錄說: --- 記者在報這則新聞時,先說了一大堆把Ogisan推上「人生導師」的位子,然後居然說連自己的妹妹都無法開導。還有一台的記者也是說了一大堆,最後說<b>Ogisan寫了幾十部劇本,自己的人生劇本該怎麼寫呢?</b> 幹!這是什麼碗糕新聞稿?看得我差點砸電視。句子是這樣造的嗎?人家已經夠難過了,他們還在電視上拼命造句,造那種反正事不關己的句子。 那時我真的氣瘋了。後來聽到不堪記者騷擾的念真Ogisan對著麥克風說: 「到此為止,請把傷痛留給我們。」 我眼淚就飆下來了..... --- 一時之間我不知道我能否「慶幸」沒有看到這一幕。因為愚蠢與傷痛都已經造成。</content> <author> <name>WC</name> <uri>http://blog.roodo.com/wcch2000</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59146"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59146"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59146"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58677</id> <published>2005-04-02T17:51:08.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11-09-01T23:54:51.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post"/> <category scheme="http://www.blogger.com/atom/ns#" term="井底菁蛙"/> <title type="text">好一個愚人節
fool.jpg

好一個愚人節。

4/1,台灣電視公司開了個大玩笑。因為它號稱當天要上映「24反恐任務」第四季。當各親友在電視機前正襟危坐時,電視出現的是「玫瑰瞳鈴眼」。我不知道有沒有道歉的跑馬燈就關了電視去連台視網站,發現所有的演出宣傳都彷彿外星人檔案似的被滅跡,只有討論區在3/30出現一則「消息有誤」的告知,兩行。

4/1,全台灣仍在凌虐誹聞主角到了令人心寒的程度。

我關掉電視。

4/1,朋友要退伍。我想,Welcome to the real world。

wcch2000 # #
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58677_0 2005-04-12T21:21:54.000+08:00 2005-04-12T21:21:54.000+08:00 <content type="html">我記得這一天小S開了一個很遜的玩笑 她說要跟已經分手四年的前男友吃飯 之後就有話題給媒體炒新聞 我不知道這對當事人算不算一種凌虐 都四年了...還重要嗎 小S.她的姊妹都過的很好 男方也算OK吧 只是一群錢太好賺的人 居然佔據一整個版面 超火大...我要COCO 徐若瑄也很棒呀 難得看影劇...只用沒營養的東西充版面</content> <author> <name>ALLY</name> <uri>#</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58677"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58677"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58677"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59714</id> <published>2005-04-02T16:37:35.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11-09-01T23:58:46.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post"/> <category scheme="http://www.blogger.com/atom/ns#" term="東張西望月統計"/> <title type="text">2005年3月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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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父:在看完模仿犯之後,我就再也沒力氣拿起宮部的作品,總覺得自己很像是看過了世紀鉅作。但是這部小說光看封面文案的故事大綱就有夠好笑,看了幾頁之後我就愛上了這部宮部早期的短篇小說作品:一位小偷在「上班」時不慎從屋頂滑落,竟被父母出走的雙胞胎救起,並以此要脅希望成為他們的父親。

這位「繼父」就這樣不得不開始與乖巧得嚇人的雙胞胎發生感情。當雙胞胎一度問他「你不喜歡我們了?」他想就算把他的手扭下來,他也無法說「是的」:

「突然成為兩個13孩的爸爸後,我才猛然有這種想法。男人無法成為女人,女人也無法成為男人。所以男人對女人、或女人對男人有時才能平心靜氣的作出殘忍的舉動。但由於不論男人或女人都曾經當過兒童,因此不論是誰都無法殘酷地打擊兒童。」

尤其在4/1這麼多阿里不達烏煙瘴氣的事發生之後,宮部的溫馨設計讓我在咖啡館吃吃的笑呢


父之罪在死亡之中謀殺與創造之時黑暗之刺
:重新閱讀卜洛克的馬修史卡德。大概跟所有重讀的人一樣,用原著出版的時間來看,代之以中文版出版順序。在最近身心俱疲的感覺之中,有種陰鬱的慰藉。我指的陰鬱的慰藉是指替代性的。不是我要跟他一起喝著咖啡加波本來個大宿醉,而是我想,兩個人之中有一個人喝就夠了,既然他喝了,我就不用喝了。十來年前,我覺得影集「雙峰」對我有同樣的療效。

奇妙的是,以前把唐諾的序當寶來讀,現在倒是沒什麼感覺了。但我絕對肯定他的認真與寬廣。

父之曆/遙遠的小鎮:出借者說:我看完就哭了。害我第一次對於翻開漫畫這麼緊張。總之,第一台彩色頁,以及搭配史實說故事,附上歷史照片,真是令我敬崇三分。

今生情未了【影】:Bono要借我看,說看完之後來篇「wc看看」。答案是我什麼碗糕也看不懂,大概就此被bono打成無水準人士。而我唯一印象深刻的台詞是,當第二男主角在餐會上告退,迎向新女友時,第一男主角(兩位男性互為好友)對著友人說:你看那個被優雅所吸引的男人。

我在伊朗長大1/2:我對伊朗的認知真是少之又少。既然看不完在德黑蘭讀羅莉塔,看看漫畫版也不錯。

有你,我不怕【影】:孩子真是天真的可怕。那個被綁架的還搞不清楚被綁架,以為自己死了,就逆來順受﹔那個綁架犯的孩子也不知道什麼何謂綁架,只知道想要照顧對方。兩個人還可以出來草原上玩一玩,然後還乖乖的各自回去(回家/回被藏身處)。被綁架者以金髮白衣(洗好澡的時候就看得出來)之姿出現,活足天使樣。

七日成永恆:挺好看的小說哦。看了「康斯坦汀」之後,我就更認為應該要由基努里維來演哇。故事是以魔鬼魯卡開場,他應該也是在「上班」吧,但其實魯卡與左菲亞是撒旦和上帝派來七日競爭的使者。兩人也,沒有理由的,相愛了。有趣的是,在相愛的過程中,還處處顯示出他們身分上的宿命,魔鬼如果沒有做壞事,身體就不舒服;天使如果說謊,就會咳嗽。小說裡有宿命、有預言、有鬥智還有推理。

一個人住第五年:哦哦哦,另類的獨身書。對於我也已經出外住了10年來說深有同感。

新聞英雄/大島矢須一&大谷昭宏:短篇漫畫,社會新聞記者的故事。我懷疑現在的媒體有人會看這種書來激勵自己。

總是無法忘卻:一邊看,胃就一邊抽痛。經典的散文,極為誠摯動人。

繁花將盡:那本我帶去簽名的卜洛克小說。看到差點哭出來。

我要來抓你啦!:凶狠的怪獸總是喊:我要來抓你了!然後他就要降臨地球。哎受不了,太好笑的結局。

天國的騷動:我看不是很懂,但是整本書以素描完成很是美麗,而且讓我想到這幾年在學素描的我媽,曾經臨摹照片畫她的孫女阿莉。那幅畫現在掛在阿莉家的牆上,逢人她會介紹:「這是阿嬷畫我。」害我忌妒的跟我媽說,妳也去找一張我小時候的照片來畫啊。

伺機下手的賊:等我重看完馬修系列,再回來重看雅賊系列。

尋找新方向【影】:Sideways,原聲帶封面很可愛,就是兩名被關在玻璃瓶中的男性躺在公路中央,基本上有點像男性版的末路狂花。 在飛機上不小心看到卻頗為驚喜的片子,後來才發現得的獎都獎不完。如果你有機緣看到這行,那麼請不要錯過。

wcch2000 # #
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59714_0 2005-04-25T21:28:48.000+08:00 2005-04-25T21:28:48.000+08:00 <content type="html">嗨,yinyin,很高興又一個人得到「繼父」。希望妳喜歡。否則我這兒可能會變成博客來金石堂志公申訴中心。 在看完「繼父」之後我可苦惱了,於是展開了尋書之旅。 如果有喜愛哈哈大笑的書,可以上<a href="http://love.doghouse.com.tw/" target="_blank">狗屋出版社</a>買當年林白出版社的《你不是我最好的朋友》,這本書從我姐姐到我留了10來年,現在換我外甥女加入,每次都捧腹到不行哦。 說到「模仿犯」。我承認要拿起來需要很大的勇氣,我看的是一方的版本,有四冊!每頁都像報紙雜誌一樣有上下兩欄,看久了倒也習慣,反而覺得現在上下冊的版型不利閱讀哩。 其實看到第三冊的時候我快被莫名其妙的殺人狂折磨到不堪,但是想想,沒看到正義是否伸張很不甘心,於是就拼完了。然後我就再也拿不起宮部的小說。其中之一是因為書實在太重了,我指的是重量。睡前看會不小心k到我的頭。 在我的心裡,這就像是拉斯馮提爾的「醫院風雲」,當年金馬影展從白天演到傍晚,中間還開放大家跑去買餅乾(後來我還再看了一遍才有夠自虐);或是像賴聲川的「如夢之夢」,從北投的陽光到月光,中間也是放觀眾去吃晚飯再繼續奮戰,都是覺得「再來一次」恐怕有點難,但是回憶起來絕對值得。 甚或在我心中,這些地位就像電影「法櫃奇兵」「魔鬼終結者」,是那一個時代我們必須恭逢其盛的事啊。 所以總之呢,我很高興我已經完成了心中的種種大業,嘿嘿。</content> <author> <name>WC</name> <uri>http://blog.roodo.com/wcch2000</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59714"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59714"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59714"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59714_1</id> <published>2005-04-24T19:18:56.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4-24T19:18:56.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宮部大名鼎鼎的模仿犯我並沒有看,因為現在對大部頭書的消化能力非常差.但看了wc對繼父的介紹,就讓我一時衝動地上金石堂敗了這本書.</content> <author> <name>yinyin</name> <uri>http://www.wretch.cc/blog/kanns</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59714"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59714"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59714"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49401</id> <published>2005-03-23T23:44:15.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11-09-01T22:42:19.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post"/> <category scheme="http://www.blogger.com/atom/ns#" term="井底菁蛙"/> <title type="text">家族基因突變

J先生說,每個月看2本書,一年可以看24本,10年就看了240本

閱讀,是讓家族(氣質)基因突變的方式

wcch2000 # #
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49401_0 2005-03-28T20:50:51.000+08:00 2005-03-28T20:50:51.000+08:00 <content type="html">你知道,我們七嘴八舌在這裡遐想,但今天我就像聽到了一個亞當夏娃骨骼所在地一般的大消息。 有個朋友說:哦,我不送書給人的。 這我可以想像,對於「書=疏=輸」的迷信吧; 但是接著他又說:我也從不看書的。 當時工作太忙,話題就先暫止了。但我現在回頭一想,那個回過去的頭卻怎麼也轉不回來。 是什麼樣的心情,能讓一個年輕人大剌剌的號稱「我從不看書的」?得空我還是去問問。太好奇了。 </content> <author> <name>WC</name> <uri>http://blog.roodo.com/wcch2000</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49401"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49401"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49401"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49401_1</id> <published>2005-03-28T15:19:01.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3-28T15:19:01.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永夜天大哥這種算法果然厲害 一般都認為自己可以看的量一定不只一萬多冊吧 不過算清楚也好,好像有個目標在前方等著去挑戰的感覺呢(笑) 『但就是覺得想要擁有一本,摸摸也好,免得想讀的時候找不著而心慌』 WC這話說得真貼切!</content> <author> <name>小愛</name> <uri>http://yaplog.jp/gaialin</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49401"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49401"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49401"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49401_2</id> <published>2005-03-25T17:33:20.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3-25T17:33:20.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看到永夜天統計一個人一生最多只能看三萬六千五百本書,這個數字讓我想了兩天(昨天+今天),也許我看過的書只有這個數字的百分之一,但是我現在能夠推薦給朋友的好書(有益身心健康的)或是小妹我認為極好看的書(某種程度上得到內心共鳴的),算來算去,大概也沒有36.5本吧! 自已想一想,心虛到冷汗滴兩滴。 </content> <author> <name>妮絲</name> <uri>#</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49401"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49401"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49401"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49401_3</id> <published>2005-03-24T18:31:07.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3-24T18:31:07.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寫這段話的時候,是因為覺得閱讀「突變」家族基因這事很好玩。 今天中午跟一位有十年沒見的大學同學吃飯,深深擁抱的時候,極大量的祝福都在不言中。 我想他爸爸沒想到他今天已經是律師、博士班、打算要去德國唸書、走項學術路線的兩個孩子的爸。 大四時系上開放研究所直升考試,他是兩位架著我去應考的同學之一,沒想到我還真通過了資格,但是想也知道我考不上啊。他考上了。 然而,他在高中是那種拿酒瓶打架的學生。不管是大學到今天,看來總還是有那股要去幹架的樣子,但是他的腦中已經有無限的方向。 永夜天,有回我在網路上逛到有人統計他一年的閱讀,我有點驚訝是用「年」來算,大概是不到十來本吧。所以J先生提到的一個月兩本,一定是因為了解普及民情後的建議。 一旦被你量化出一生的數字:「人的一生能看書的數量居然只有三萬六千五百本」,令人還真有點沮喪,討厭鬼。 但是「所以當有人家中的藏書超過上萬冊時,我們大概可以跟他說,這輩子,你是讀不完自己家裡的書了。」又讓我笑開了起來。哈哈哈,看不完、看不完,啦啦啦啦啦啦。 回頭想起家裡有幾本書,根本還沒讀也沒排上隊讀,但就是覺得想要擁有一本,摸摸也好,免得想讀的時候找不著而心慌,有的還一定要放在視線很可及的第方。上萬冊大概是這樣來的吧。 我正在重看馬修史卡德。 </content> <author> <name>WC</name> <uri>http://blog.roodo.com/wcch2000</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49401"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49401"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49401"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49401_4</id> <published>2005-03-24T16:58:15.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3-24T16:58:15.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當我想到這個數字時,我很驚訝,原來人的一生能看書的數量居然只有三萬六千五百本,真的沒有想像中的多。 雖然讀書不是只有量,還有質,還有個人在書中的狩獵量,但是想到終極數字就只有區區的三萬多,就不免覺得讓人嘆息,如果再加上不識字的日子、約會看電影的日字、飽食終日拿不動書的日子、氣到只想撕書出氣的日子、老到翻不動書頁的日子;這個數字說不定要打對折,只有一萬多了。書海真是何其無涯,而自己能取瓢飲用的,又是何其有限。 所以當有人家中的藏書超過上萬冊時,我們大概可以跟他說,這輩子,你是讀不完自己家裡的書了。 不過換個角度說,既然知道即使達到上限也只佔世上書卷的一小部份(說不定台灣一年圖書的出版量就超過這個數字),那麼與其去競逐書的量,不如追求讀對自己有意義,或者有樂趣的書吧。 有了這樣的想法後,後來讀我卜洛克殺手系列的凱勤集郵方式中,體會到了日後閱讀的方向。</content> <author> <name>永夜天</name> <uri>http://www.nextword.com.tw/brecht</uri> <email>mr.brecht@gmail.com</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49401"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49401"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49401"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49401_5</id> <published>2005-03-24T16:34:54.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3-24T16:34:54.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我有一個比較悲觀的計算式,如果有人一天可以讀一本書,一年可以讀三百六十五本,十年能讀三千六百五十本,能活上一百年的話,就可以上探到三萬六千五百本。 三萬六千五百本-終極數字於焉誕生。</content> <author> <name>永夜天</name> <uri>http://www.nextword.com.tw/brecht</uri> <email>mr.brecht@gmail.com</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49401"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49401"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49401"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44606</id> <published>2005-03-19T17:04:53.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11-09-01T21:53:29.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post"/> <category scheme="http://www.blogger.com/atom/ns#" term="好書太多,朝我來"/> <title type="text">訓練獨立思考的how to書  霓霓一邊講,我隨手拿著紙筆寫下我一邊想到的東西(還要講成讓趕作業的小學生不會睡著的程度): 1.快樂王子多麼願意分享。他看到別人的苦難,就把身上的寶石一顆顆的贈送出去了,到最後,眼睛都要瞎了,還是想要幫助別人。 2.小燕子多麼愛護快樂王子,即使牠多麼反對王子的行為,認為王子應該要適可而止,但牠還是支持他哦。 3.小燕子死了,原本就已經肢體殘破的王子這下子連心也碎了,人們就開始覺得這是一堆廢鐵,市長也只在意自己。所以,對於別人的付出,我們不能麻木或視為理所當然。  我講得差不多,還分成一二三點的講哦,免得小孩來不及抄下來(不然等我講完她也忘了一半)。小阿姨這部分的任務應該圓滿達成,她又趕快去找其他的親友助陣。  是吧,我一直覺得王爾德這故事一點也不快樂,安徒生的紅舞鞋更可怕,格林童話也被桐生操詮釋得毛骨悚然。甚至連白雪公主,實在根本是「白痴公主」。但此時我倒是因為得跟著聽寫這個功課,盡我當時的腦力去拆解這故事的因素。  小時候我們讀故事為了趣味,更大一點,我們便可以開始討論問題。  這不就是閱讀的意義嗎?《黃崑巖談教養》中提到他高中的女兒在唸哈姆雷特,因為課堂上要討論哈姆雷特在復仇時,經過了什麼心路歷程。黃教授回頭想,怎麼當年他的老師沒有探討「鴻門宴」中各將領的心理狀態?  這樣的拆解能讓我們透過閱讀便學得觀察、增強對別人情緒的感受性,這也就是黃教授提出「閱讀」能夠讓我們學習尊重別人、深化教養的密切關係。 ◆  不論是兒童繪本或是文學小說,常常都有所謂的「導讀」。導讀不僅是分享心得,也是刺激讀者以另一道可能的眼光。當我們挖掘到故事中的複雜度,思考於焉展開,正反衝擊,成為我們個人的思想與價值觀。觀察越多、思考越多,閱讀咀嚼與人生滋養的也越多。  因此,如果就我乍聽快樂王子之後的想法,更進階的考量可能是: 1.當快樂王子身體上的金箔都一一脫落了,眼睛也都要瞎了,還是想要幫助別人哪。那我們平常有關心他人嗎?也會不吝於分享自己的東西嗎?我們會幫助人到什麼程度才算適當呢? 2.小燕子要忍心去撕裂王子身上的寶物去幫助別人。我們對於心愛的人的決定,會支持到什麼程度?或者,有沒有別的方法呢? 3.儘管快樂王子和小燕子做這麼無償的犧牲,卻沒有得到任何感謝,甚至就被遺忘、背棄。我們平常會注意到、會珍惜那些不斷付出的心意嗎?我們的付出,是不是要別人心存感激呢?  這個時候,「權衡」就出現了。包括了每一個當下的情況,包括我們自己想要成為一個什麼樣的人,就會作什麼取捨。我會說這就叫做「獨立思考的能力」。雖然我們常常都說要做一個「獨立思考」的人,但是說實在的,誰教我們如何「獨立思考」呢?  《聰明是看故事學來的》正別出心裁在這裡。 ◆  這本書搜羅了許多東西方的小故事,配上很有個性的插畫。部份故事已經是耳熟能詳,例如父子騎驢、長耳國王的理髮師、水仙花的由來等等,本書特別的地方是,作者在每個故事的後面都提供了一段問話「哲學IQ小棧」,提醒讀者重新在想想這段故事所透露的訊息;更特別的是作者提問的內容不太「循規蹈矩」,對於一般認定的道德或宗教,也照樣針對,沒有所謂顛仆不滅的真理。  例如一個有夠適合母親節的故事:媳婦對於婆婆有所忌妒,便不斷的唆使先生將婆婆趕出家門、不相往來,甚至要先生去殺了她。就當先生取出了媽媽的心要帶回家當證明時,跌了一跤。此時,那顆也掉在地上的媽媽的心說話了:「兒啊,摔疼了沒有?」  IQ小棧便來聊聊這個包容一切的母愛,猶太諺語說:「上帝因為沒辦法無所不在,就創造了母親。」不過IQ小棧也問到,媳婦為什麼千方百計的要擺脫婆婆?是不是有些媽媽的愛可能讓孩子窒息,甚至也設法擺脫自己的媳婦呢?母愛是否都是正面的?  不論哪一種角度,你都找得到身邊有實例吧。因此,沒有一個故事、沒有一種人生狀況是簡單天真的。  或例如當國王要報答救命的農夫,就准許給他從日出到日落所跑到的土地範圍,不過當夕陽西下了,農夫還不斷向前跑,最後體力不支、倒地死亡,結果國王感嘆的想,此人所需要的土地,也只不過就是這容納身體的安息之地罷了。  IQ小棧當然不免俗的先跟我們說說一般結論:人類的貪得無饜。不過小棧又繼續說,為什麼國王不提出一個比較簡單的財產選擇方法呢?我們有沒有想過這篇文章是站在國王的角度、還是站在農夫的角度寫呢?  啥?我腦筋頓時出現資本主義與共產主義等等等的嚴肅辨證;當然,我更覺得這故事應該直接變成數學題不就好了──我一小時能跑X公里,我有Y小時,假設我沒有體力漸緩的情況,需要跑出一圈密閉形狀的最大值,則我應該如何分配?變成需要性的申論題也不錯,我需要一棟房子+一個花園+一個畜牧場的大小,就可以了,所以我從河邊或井邊開始跑,等等;當然也可能成為孝順題,我想起小時候媽媽常問我如果中了愛國獎券一千萬,要怎麼用。(我覺得這比較像她家計負擔下的發財夢,只是找個伴來宣布她會分到五百萬的感覺)  因此這本書雖然是從小故事出發,但絕對不限於兒童閱讀,甚至是比較適合大人閱讀,他特別設置的「哲學IQ小棧」,其實就像「如何」獨立思考。 ◆  「獨立思考」不僅是讓我們能夠體諒人生故事背後的各種可能性,也增加了「沙盤推演」的能力。沙盤堆演就像所謂的「樹枝圖」,在關鍵狀況時,誰能夠越快在腦中畫出越縝密的樹枝圖,再加上判斷,就預備了越強的應變能力。  就如《海馬體--大腦真的很有意思!》對於什麼叫做「頭腦好」開宗明義,這跟考試成績無關,到了社會上,如果有人能夠關切各種事物、妥當應付緊急狀況、發現有趣的遊戲、能夠順利溝通、了解別人心情等等,週遭的人就會形容說:「這個人頭腦很好」。跟考試成績無關。  然而我們絕難畫出百無一失的樹枝圖,15歲的我很難有25歲的思考力,30歲的我很難有40歲的閱歷,因此我們用不著急著「早熟」,但是至少得對得起自己當下的這年齡經歷應有的「成熟」;然後,我們還可以從失敗中取得經驗,讓下一次的樹枝圖能更完整、更完整一點。大概就像我爸爸(又)說的:「獲得知識,就是學習,但要獲得智慧,則有賴觀察。」  獨立思考或是畫樹枝圖的能力,便是靠學習觀察訓練的。不管是來自於家庭教育、學校教育、社會教育,但你可能發現前兩者已經似水年華,後者可能環境不夠親善,但是還好,我們還能透過閱讀來作天涯海角的接觸,而這本《聰明是看故事學來的》,更兼具了趣味與訓練。 wcch2000 # # 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44606_0 2008-03-06T23:26:49.000+08:00 2008-03-06T23:26:49.000+08:00 <content type="html">cindy, 謝謝,妳能找到這篇舊文也很了不起。希望書店還找得到它。</content> <author> <name>WC</name> <uri>#</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44606"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44606"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44606"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44606_1</id> <published>2008-03-06T14:27:21.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8-03-06T14:27:21.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好有意義的書唷!我今天一定要去書局找一找買下來!!!</content> <author> <name>cindy</name> <uri>#</uri> <email>sh2005158@yahoo.com.tw</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44606"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44606"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44606"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44606_2</id> <published>2005-04-26T17:40:02.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4-26T17:40:02.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非常棒...</content> <author> <name>gone</name> <uri>#</uri> <email>ilygod@hotmail.com</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44606"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44606"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44606"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38749</id> <published>2005-03-13T22:16:33.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11-09-01T21:17:06.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post"/> <category scheme="http://www.blogger.com/atom/ns#" term="好書太多,朝我來"/> <title type="text">教養有如一陣風。誰見過風?  今年的農曆年,我和媽媽都在美國,一起到姐姐的婆家吃年夜飯。姐姐的公婆親友都好相處,加上一年也才見一次,多半嘻嘻哈哈的,不過在飯前閒聊中,我聽見老媽突然在我旁邊說:「惦惦!」(台語:安靜!)顯然,她是用親家聽不懂的台語在制止我開某個她認為不適切的玩笑。同樣的狀況也發生在告誡我姐姐。  說實話,我想我的個性或是那當下應該是沒說出什麼太無禮的話,但是我的確也很樂意停下來想想分寸:那玩笑如果沒開也不會怎麼樣吧?不說,是不是更好?  而且,當我們長大了、入社會了,父母老師都不隨侍在側,除了靠好朋友能擔當部分任務,都不見得有人會這樣提醒我們了。這一兩次,我回味了這種滋味。 ◆  媽媽回家之後當然也沒有把我叫去說明。可能是因為她覺得目的已經達到,可能是因為她覺得我長大了。但是小時候可就沒那麼好過關。  雖然我們常跟她沒大沒小,但是在公開場合,如果我們有哪裡的進退不合宜、說話沒禮貌,除了她當場掃過來的眼神或喊一聲名字之外(聽說還有一招是在桌下捏大腿,但我不太記得受過這種酷刑),她不會忘記擇時在家說清楚講明白,以免我們忘記。  如果她突然走過來說:「把電視關掉(or功課先停一下),媽媽跟妳說一下。」我就已經毛骨悚然,知道事情大條了。那短短十分鐘根本是汗如雨下──這時候只要媽媽有講,我就完全都有在聽。雖然現在已經不太記得內容(可能包括跟男友講電話熬夜,媽媽覺得這對身體非常不好),但很記得那種非得受教的時段。 ◆  當我讀完《優秀是教出來的》和《在家提升學力》時,應該跟不少讀者一樣,對現在的孩子便興起了許多感觸。前者是由美國老師的55條紀律正風靡到學校及家長,後者則是日本奇蹟校長專門為家長所寫的41條在家身教。  說到這美國老師克拉克的55條花招,我幾乎懷疑這傢伙是處女座的未婚老師,他花了極大的時間心力來鼓勵小朋友(和自己),設計55條班規來共同遵守(包括第47條禁帶多力多滋來學校,純為好玩),克拉克用許多例子說明為什麼有這條規定,以及實施起來的失敗與成功。  由於克拉克的寫法完全屬於樂觀美國人的口吻(在美國的餐廳,服務生來問你是否一切都好,你回答都很好,他還會笑著回應:「oh Super!」哇哩咧還到super哩,真是無可救藥哇),生動活潑,看完這本書好像也認識了他教學生涯的喜怒哀樂,尤其是與柯林頓總統連線的故事,情節起伏刺激,本身就是一本精采的故事書可以看。  至於教育理論已被擴及到亞洲各國的日本校長陰山英男,採取的就是完全針對大人(家長)的寫法,好像母姐會一樣的諄諄說明,希望能改善孩子在家裡的學習環境。書裡清楚的分別為例如「培養說話能力」「可以自己做到的能力」等等落實的作法。他要傳達的不是如何考試滿分的學力,而是所謂的「生命力」,而他認為這跟家裡的生活習慣息息相關,因此他走出校園向家長提出具體建議。  兩位作者的目的同樣都是想帶給孩子一個不同的人生──其實應該說,他們在培養孩子具有創造不同人生的能力。 ◆  聽說台灣有不少學校把這些教條列出來希望家長配合,真是令人啼笑皆非;但也有家長覺得希望老師在學校就這樣教吧。責任互推半天,這兩位作者可能都想要吐血。我卻衷心覺得這兩本書其實在談的就是:「教養」,而這個課題絕對不是只有55+41=96條可以數得完,但是支撐在後的心血卻值得花些時間體會。  例如克拉克老師提出第37條是「如果有人撞到你,即使不是你的錯,也要說對不起」。兩個小孩在那裡因為「你踢我幹嘛」「我又不是故意的」而吵起來,保證是不少家長的惡夢台詞,不過從規定養成習慣(或是ㄠ到長大)之後,我們都知道說句「對不起」不僅不會死、而且能化解許多沒必要的情緒。克拉克說有回這些小學生去搭飛機,他不僅先前演練,更在意他們循規蹈矩、尊重同機旅客。後來有位頭等艙的女士來對他說:有一半以上的孩子衝在走道時都撞到人,「但是他們每個人都有說對不起。」  說是第37條「規定」,其實就在落實所謂的自我控制與尊重他人的「教養」。  或例如陰山校長提出第22條「孩子回家之後要看著他說聲:你回來啦」,不僅是希望父母藉此觀察到孩子的情緒或身體狀況,相對的來說,校長更強調「會打招呼」的孩子朋友多、情緒也穩定,因為這是一種需要氣力、體力和溝通能力為一體的能力,因此開啟人緣、得到的資訊也會比較多。  我們在不少聚會都會聽見父母對孩子說「要叫人啊」,然後可能因為屢叫不聽,大家也不想亂了聚會氣氛或是覺得孩子還小,於是紛紛作罷。我忍不住想,這些父母回去到底會不會當一回事的注意?以後出門前會不會提醒?孩子到底什麼時候才會學得應該要跟家人(包括兄弟姊妹)的朋友打招呼?  陰山校長這41條不僅是落實了所謂的「教養」,也的確是父母的守則,例如「出差時要打電話回家」「讓孩子有獨處的時間」,作者認真懇請父母千萬不要忽略這些,並且舉出這原則的各種延展內容以及重要性。 ◆  考試總是有成績可以評量,應對進退的展現,包括了在一些關鍵時刻我們所採取的價值觀,可不能就算在「德育」100分。也可以說這是所謂的「教養」。我們對於「教養」兩字份量的感受,或許就在聽到評語說:「這真是沒有教養的人!」──沒有一個被指責的人不會感到難過。  曾經在總統大選時問了候選人一句「何謂教養」引發熱烈討論的黃崑巖教授,就試圖說明這種「知所有為知有所不為」,是一種內在自我教育,包括對周遭生物的生存權力具有敏感度、對別人的感受有所尊重、知道如何節制自己、能夠擇善原則等等,一種「發自個人選擇、為裡面作自我鞭策的生活風格」。當然人非聖賢,只要我們處於「現在進行式」就可以。  這樣聽起來還是很難。黃教授在之後出版的《黃崑巖談教養》書中,用「風」來形容什麼是「教養」,他引用了「誰見過風」的詩句來說,「教養」在特殊狀況下就會呈現有無,就像我們得從被風吹動的樹葉,才會知道風的存在。  在書中他還是認真舉出了例如思考、語言、自律、美感、閱讀、倫理、對談等等等,來說明教養的養成與影響。例如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能夠注意週遭環境,穿著得體,表達看法,有所不為,甚至贈書給他人,都會是教養的表現。  這些做人做事的道理,學校不見得安排課程,或是變成營養學分(通識教育),因為「不夠實用」。然而,這些所謂無用的知識,卻是一切的起點。就像傅雷對傅聰說,你得先成為一個人,才能成為一個鋼琴家;卡薩爾斯對馬友友也如是教導。他們都強調必須以「做人」為基礎,然後才能成為一個專業者。  我們永遠有機會可以成為一個更好的人,是更寬容,更有耐心,是更有禮貌,whatever,這種共鳴或景仰的心情,多少也代表了我們具有幾分眼光與歷練(這是黃教授所謂的「教養受體論」)。總之,這些無法言語的細緻,是作人的必要性,也永無止盡,並不因為名校名師名世家才會有比較好的教養,許多含辛茹苦、不識幾個大字的父母傳達出更強烈的為人之道。我們可以用96條來陪伴孩子,更可以用∞(無限大)的退省來陪伴自己。 ■黃崑巖教授之所以為「教養」議題擔心到列入大選提問,就是因為他聽見政治人物把自己在學期間曾經為女朋友操刀功課當趣聞說,大感震驚──如此違背學術倫理的行為,怎麼講得輕鬆?媒體也都視而不見?我們都無動於衷了嗎? ■人的思考與大腦運作,可以參考《海馬體--大腦真的很有意思!》。本書在討論大腦操縱記憶的「海馬體」,兩位對談的名人作者分別是腦科專家池谷裕二和資深廣告人糸井重里,他們首先討論什麼叫做「頭腦好」,認為這跟考試成績無關,到了社會上,如果有人能夠關切各種事物、妥當應付緊急狀況、發現有趣的遊戲、能夠順利溝通、了解別人心情等等,週遭的人就會形容「這個人頭腦很好」。至於海馬體,不論你幾歲,它的細胞都會不斷增加,是人腦中最具可塑性的地方。多多活用大腦,過快樂有趣的生活啦。 wcch2000 # # 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38749_0 2005-03-17T23:00:15.000+08:00 2005-03-17T23:00:15.000+08:00 <content type="html">親親愛愛的Chi-huang, 雖然不知道你什麼時候會再回來,還是要謝謝你這麼動人的留言。 然而每每這樣任13年的點滴時光湧上心頭,就讓我震撼不已。 空白是因為說不出話。再一次的,希望你知道我有多麼的思念和祝福你。 </content> <author> <name>WC</name> <uri>http://blog.roodo.com/wcch2000</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38749"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38749"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38749"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38749_1</id> <published>2005-03-16T17:57:16.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3-16T17:57:16.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我曾認識一個教養很好的女孩. 前幾天,我偷懶沒走天橋.逕自橫過馬路時, 就想起她曾禮貌的告誡:類似這樣,小小的道德違規,雖然受罰的風險很低,雖然增加一些路程與時間,但仍應遵守,我想這就是教養問題. 現在讀了這篇文章,終於明白,她的教養,部份來自天性, 部份來自她 老媽:「惦惦!」一類的教導. W.C. 如果教養有如一陣風 妳一定屬於春天那一種 </content> <author> <name>Chi-huang</name> <uri>#</uri> <email>huangwang@gamania.com</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38749"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38749"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38749"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38749_2</id> <published>2005-03-16T10:31:44.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3-16T10:31:44.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嗨,妮絲: 是尼采說的嗎?--不要太崇拜我,我倒了妳怎麼辦。嘻嘻。 我循線去看了妳的文章,寫得也很有見解啊。也是我沒有想到的部分。 每個人看一本書所產生的感受指數不同,到最後未必是作者的原意,就像看一部電影,每個觀眾的眼睛都是一個鏡頭,那鏡頭會流轉出什麼樣的景致,就超出導演所能預估的了吧。 但還是很高興我寫出來的文字能夠激盪妳一點不同感受,而且,從讀一本書再想找到另一本書來讀,是幸福的。 </content> <author> <name>WC</name> <uri>http://blog.roodo.com/wcch2000</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38749"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38749"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38749"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38749_3</id> <published>2005-03-16T10:12:23.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3-16T10:12:23.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嗨,Showchi,歡迎你來。 我們常常這樣遇到新的問題,然後新的思考。我覺得是幸福的過程,因為至少代表了觀察力。其實我最近也碰到求職去職者的奇妙心態之不解,我還在想想。 有教養不等同是乖巧溫馴,果斷幹練有見解的人也不等同於沒教養。所以很難一分為二,知所為有所不為,還要有FUN! 我有朋友碰過口試經理問她:「有沒有想過要減重?」天啊,她根本不「肥」。這種時候,我覺得是那位經理不夠有教養吧,沒有想到別人的感受,但是他卻似乎是很誠懇提出耶。世界無奇不有。 祝福大家。</content> <author> <name>WC</name> <uri>http://blog.roodo.com/wcch2000</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38749"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38749"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38749"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38749_4</id> <published>2005-03-16T01:50:21.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3-16T01:50:21.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很喜歡你的的文筆,所以時常都會來這逛逛~ 今天看見文中舉例: 如果有人撞到你,即使不是你的錯,也要說對不起 突然想起一部「油炸綠蕃茄」這部電影 電影裡的愛芙琳一直是有教養且禮貌的女性 但整部電影中,我卻只記得電影裡她勇敢去追撞那台插隊搶車位的時髦跑車...6次~嘻嘻,真是大快人心! 念研究所前去外商公司應徵~我穿著套裝、舉止合宜,最後我的口試經理告訴我,我不夠tough... 我知道教養很重要,但面對這樣的社會,不知道...只有教養夠不夠呢? </content> <author> <name>showchi</name> <uri>http://spaces.msn.com/members/showchi/PersonalSpace.aspx?_c02_owner=1&_c=</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38749"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38749"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38749"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38749_5</id> <published>2005-03-15T12:20:58.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3-15T12:20:58.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啊~同樣的一本書,我看了之後沒有很大的感想,但被你一說就覺得是本很不賴的書。 像「優秀是教出來的」,我看完之後只覺得書中所說的都是行為方面的準則,但是卻沒有教育小朋友要愛惜自己、愛惜生命,所以有些小朋友成長為青年人後會為了生活中的小挫折輕易放棄美好的生命,選擇另外一條路。但是經你一說我才想起,原來這只是單純針對兒童教養問題來寫的一本書,若要了解的更深入,我應該找兒童心理學方面的書來讀。 喔喔喔~我越來越崇拜妳了! </content> <author> <name>妮絲</name> <uri>http://blog.roodo.com/dencise/</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38749"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38749"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38749"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32565</id> <published>2005-03-08T19:26:45.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11-09-01T20:37:06.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post"/> <category scheme="http://www.blogger.com/atom/ns#" term="好書太多,朝我來"/> <title type="text">世界上最有名的郵差  馬克開始在身邊尋找他曾經碰過的「弗雷德」,包括在旅館為他解救西裝褲髒漬的經理,開講趣味廣播而讓乘客愉快下機的空中小姐。經過馬克.桑布恩演講過的企業,也紛紛舉辦企業裡的「弗雷德獎」。馬克更希望這樣的觀念不僅在工作上,應該感染到我們的私人生活。大概類似我國中公民老師的上課開場白:給別人一個小小的美好。  於是郵差弗雷德的傳奇以及馬克進而發展出的內容,就成了全球暢銷書《The Fred Factor 》,馬克將每個人都能從平凡變為傑出的過程整理成四個要素: .有所作為,帶來不同 .建立人際關係 .創造更多價值 .你可以重塑自我  中文書名《每一天都是你的代表作》,可能會讓你錯過了這本有關Fred的全球暢銷小書,不過它卻將弗雷德的精神一言以蔽之。 ◆  在我家這種以老弱婦孺為主的成員結構中,最有名的郵差不是管理書裡的弗雷德,而是--Mike,這位UPS的郵差,負責我姐姐住家區域。如果說郵差弗雷德改變了兩億人的觀念,那Mike也改變了10個女生的人生。  姐姐在那兒住了10年,沒收過幾次UPS快遞,但是養兵千日就是用在一時。  自從去年我靈機一動的比較了某保養產品的台美價格驚人差異之後,決定結合一群女友聯合採購(我完全見識台灣女性驚人的消費力),我先在台灣上網訂購,運送到姐姐家,等我到了美國就拆封打包行李帶回來。  不過由於這好康被發現的太晚,加上產品處理的時間,其實很有可能我會跟包裹失之交臂。根據我收到的網路通知,包裹似乎預計在我返國的當天送到,真是令人髮指。不過有天電鈴響了──Mike送來我第一個意外早到的包裹。我們決定跟Mike商量這可怎麼辦。Mike建議我們再等等網路的通知,如果我返國的前一天還沒到、也確定是翌日到,就來想辦法。  UPS果然照表行事,接下來在進度中不會早到的包裹也死都不會早到。就在出發的前一天,我們又逮到Mike,討論第二天緊湊的作戰計畫。Mike說明了他工作的行程,凌晨會收到包裹,他早上就帶出門,但固定到我們家的時間是下午一點,這對我來說是相當慌張的時間。於是Mike和姐姐互相商量,如果包裹在一早就出現了,他們可以怎麼拿。  Mike先建議,不如他根本不帶出門,直接放在倉庫,讓我們去領取;我姐姐也真是「不甘示弱」的把她的接送小孩、上下班、和我們搭機時間的行程鉅細靡遺的講出來,(啊該搶劫的都可以搶了)Mike竟然也能聽得直點頭,相當贊同:哦這真是個緊湊的行程啊。  於是Mike又想了一招,就是他11點多左右會在山腳下的教堂吃他的中飯,也許我們可以在那時候找他拿貨。(是的,我們也有機會可以循線搶劫他)  看來我有機會。  翌日早晨,我們跟UPS聯絡,確定貨已經到了,Mike也打電話來說他把貨留在倉庫了,於是我姐姐便前往瞻仰了那個世界大的UPS倉庫,將包裹滑壘帶回,解救了在台北等貨的十來位女性同胞的臉。Mike一個人,為我們發揮了巨大的力量。  從此,我們就跟Mike「挺熟」的了。  過年赴美前,我如法泡製,但為免重蹈覆轍,便從很早便開始籌畫訂購。所以,我人還沒去,照我姐姐的形容:「妳的包裹炸彈已陸續抵達」。她們天天都看到Mike。下午一點多,只要有人敲門,連我媽都會說:哦,Mike!  而Mike也無所謂這家人在一週內訂了十來個保養品啊書籍啊的包裹是怎麼回事,他只是很逗趣的說:”Well, see you tomorrow?!”這也相當符合馬克在書內提到的「幽默」特質,Mike把我們逗笑,讓這個單純遞送的服務增添了價值。  (但Mike大概很難理解為什麼會有客戶想要拍照,差點要回答他已經結婚了) ◆  享受過Mike帶來神蹟的女生中,還有我時值3歲的外甥女。  我那古靈精怪的最小外甥女阿莉有個罩門──就是睡覺時要有塊「布」。這個習慣我也有,但是長大之後我就隨和很多了,任何乾淨的布塊都可以接受(雖然我媽威脅說要丟掉舊布的時候還是讓我給狠狠的瞪了一眼),阿莉比較像是Snoopy裡面的奈勒斯,沒有那塊布就失去了安全感。所以旅行時、回台灣都要帶著那一塊。  終於在一次旅遊中,媽媽把那塊布給忘了在飯店。全家人的噩夢就此開始,因為完全無法安撫她,於是只好請飯店用快遞寄回。  那一天下午,當Mike的電鈴聲響起,她媽媽當著Mike和小孩的面拆了包裹、拉出了那塊布,Mike在阿莉心中大概也就奠定了那不可抹滅的神的地位。 ◆  在Mike仔細聆聽我們行程上困難的當時,已經符合馬克所強調的「建立人際關係」的要素之一,顯示出對別人的興趣,以便提供更好的幫助。也的確在一開始贏得了服務對象──我們的感激。  而他在尚未確認貨品抵達與否之前,便已經針對「萬一抵達」的狀況,預先找出滿足我們需要的方式,又為他的服務創造了「附加」的價值。  難道你不曾因為一位善解人意的服務生而願意多光臨某家餐廳?  馬克指出:大多數的企業都明白,弗雷德式的員工可以使公司具備競爭力。  但馬克.桑布恩所觀察的重點,並不在於企業要如何「訓練」出弗雷德,而更想提醒我們每個人,這是一種不具體的競爭對手──就是跟你自己的潛力,看看你可以怎麼改變自己的行為或心情。 (我突然想起我的代表作到底是不是走進PUB說:「老闆,我要外帶長島冰茶。」的那一天,或許也是完成顧客心願的酒保的代表作,他真是我的弗雷德) ◆  我們會記得捷運司機廣播上突然聽見祝大家情人節耶誕節什麼碗糕節快樂的;但也會記得陌生人一起湊零錢給正難以下車的乘客。都會讓人帶著微笑離開,成為茶餘飯後的話題,你隨時有能力,足以光亮了所有人的那一天。  這還是一種美麗的漣漪。希望常常遇上弗雷德,只要先從自己成為一個弗雷德開始,讓自己更好,給別人一個小小的美好,甚至不花一毛錢,便能為別人帶來不同、創造了價值。每一天,都有機會成為我們自己的代表作。 wcch2000 # # 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32565_0 2006-03-16T18:10:18.000+08:00 2006-03-16T18:10:18.000+08:00 <content type="html">Semi,謝謝來賓掌聲鼓勵,歡迎來玩。 ps那個芬蘭耶誕老人的地址,呃....不知丟到哪裡去,問問google祖媽應該會有一堆。可是我姊姊不會寄給你哦。</content> <author> <name>WC</name> <uri>#</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32565"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32565"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32565"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32565_1</id> <published>2006-03-16T08:49:08.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6-03-16T08:49:08.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WC你好, 從草莓那連結到你這裡, 便一發不可收拾在你豐富而自然的文字裡留連了一下午, (中途還沖了杯咖啡再回來慢慢享受) 讀到這篇後, 會心微笑之餘忍不住想留言給你, 感謝你的好書分享, 那種閱讀到好文好書的歡愉, 真的很好! :)</content> <author> <name>Semi</name> <uri>#</uri> <email>semijs@hotmail.com</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32565"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32565"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32565"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32565_2</id> <published>2005-03-11T18:53:41.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3-11T18:53:41.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你好,这是我的blog http://xiangtool.nease.net/</content> <author> <name>39</name> <uri>http://xiangtool.nease.net</uri> <email>xiangtool@yahoo.com.cn</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32565"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32565"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32565"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32565_3</id> <published>2005-03-10T19:31:31.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3-10T19:31:31.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親愛的WC~ 我跟你說我跟你說喔!我總算搬家搬完了耶,真是開心。 呵 希望你有空到我家來坐坐,我肯定泡茶泡咖啡切小蛋糕請你的啦! 又,非常感謝<a href="http://www.nextword.com.tw/brecht/archives/000213.html" target="_blank"><font color="#C22828">永夜天大善人提供的程式</font></a>,讓小妹在下我能順利解決一切的難題,實在是感恩再感恩~ 也非常感謝WC的好康道相報~ 別忘有空來我家坐坐喔。</content> <author> <name>呆妮絲</name> <uri>http://blog.roodo.com/dencise/</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32565"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32565"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32565"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32565_4</id> <published>2005-03-10T15:44:54.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3-10T15:44:54.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嗨,呆妮絲,歡迎現形。我想博客來若「網上有知」會很感謝你。 有關「繼續閱讀」的連結,不是我聰明,是roodo設計的功能啦,在新編文章時有一塊「本文*在首頁顯示的本文」以及「追加內容*本文和追加的內容會在文章頁面顯示」,後者就是所謂隱藏在「連結閱讀」的地方。 至於我也不會寫的語法,我都是愛用<a href="http://www.nextword.com.tw/brecht/archives/000213.html" target="_blank">永夜天大善人設計的程式</a>,所以每寫一篇大概就要去他家光顧個幾次。網路上也有許多說明教導的文章,但我還是很愛用他家這個基本功--而且不求甚解就可以直接使用。嘿嘿。 其他的功能,你可以在樂多首頁找到有一堆人專門在介紹呢。 加油囉。</content> <author> <name>WC</name> <uri>http://blog.roodo.com/wcch2000</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32565"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32565"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32565"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32565_5</id> <published>2005-03-10T00:02:02.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3-10T00:02:02.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親愛的WC~ 總算在潛水潛了很久之後浮了起來,我怕我再不浮起來,就要憋死了。 你可能不知道(不知道是應該的),自從我來到你家潛水之後,我每個月都捧著大把的鈔票前往博客來進貢,所以我也常常收到包裹炸彈,只是看書的速度實在是趕不上買書的速度,所以我床頭邊現在堆滿了你介紹但是我還沒空看的好書(我好不容易前幾天才看完美聲俘虜),但是沒隔多久,你又開了書單,讓我在後面急急追趕。 這次浮出水面是有件事情想要請教啦,因為我聽了你的話把台從明日報搬到樂天來了,但是我發現平常看你的網頁上每一篇文章都有數行的開頭以及底下的"...繼續閱讀"鏈結,可是我不會用HTML,嗚嗚,你這功能是哪兒找來的呢?不曉得可以教我嗎... 先說聲謝謝囉~感激感激! PS.忘了自我介紹,我是Dencise呆妮絲喔~</content> <author> <name>呆妮絲</name> <uri>#</uri> <email>dencise@pchome.com.tw</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32565"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32565"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32565"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31927</id> <published>2005-03-05T14:48:37.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16-03-01T16:34:36.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post"/> <category scheme="http://www.blogger.com/atom/ns#" term="井底菁蛙"/> <title type="text">那就是愛 ◆  
上週末我與兩位久未謀面的好友相約晚餐。由於是從家裡催促自己放下書之後出的門,時間算來剛好,因此我身上一本書也沒有帶。經過了誠品,我又好想去找一本書,想想時間太緊湊,還是從餐廳出來再說吧。  
Pm6:55,我坐定下來。到了pm7.05,一個也沒來,其實不太嚴重,但是我腦筋浮現了幾年來有關這兩個傢伙的記憶,遲到的遲到、最大的理由就是「對不起」。天啊,太久沒見面,我忘了這些前科累累。我為什麼不在進門前先打個電話問?至少我可以在誠品先混一下﹔我又為什麼沒有帶一本小說?至少我可以悠閒的喝杯酒,大不了叫他們請也就嘻嘻哈哈過了。如果至少有一個來了,通常我會不管3721的邊吃邊等,但是──這次我孤軍一人。  
沒有,我蠢到完全沒有逃生網。這居酒餐廳,唯一有字的是菜單,給我一本中華電信黃頁說不定還比較好。  
第一通電話自己來了,標準問話是:「哦妳到了嗎?」這仁兄還在福和橋上。我火氣一來,是發生什麼大事不能提早講?手機辦了是假的啊?早10分鐘講也算講啊!(而且還足以阻撓我踏進餐廳發呆)  我馬上不抱希望的撥了另外一個,她支吾了10次的「我在…我在…我在…」……擠出的詞是「車上」。而且是個收訊極為不良、位置不知何方的「車上」。  
光是等那個福和橋的在雨中前來,至少要20分鐘以上。憑良心講,我真的懷疑屆時自己會有什麼好臉色,這飯前氣得用多久。(萬一他們真的理由亂充足的,我又不忍心責怪下去,豈不總共就是我最倒楣?)更何況再等全部到齊,話匣子打開,那我什麼時候才能去書店找書?什麼時候才能回家?什麼時候才能洗完熱呼呼的澡、躺在床上繼續享受我的連假?  
是很久沒見的好朋友了,我很想念他們。但是這樣實在也夠離譜,而我今天沒那心情和資源能把這個當作笑話。  
我決定先跟餐廳道個歉。小姐很客氣的說,沒關係妳繼續等啊,要不要再加熱水?我也只好很客氣的說明:「我不想等我的朋友,我想要走了。只是很抱歉用了妳一個水杯和座位。」但她有點傻眼,還是很圓融的說沒關係下次再來哦,她一邊收桌子又問了句:「男生還女生啊?」Well,一男一女恰恰好。  她也很安撫的說,哦可能是下雨塞車囉。我也穿大衣邊回答:那可以打電話啊。(而且,應該是遲到的人要打電話,不是準時的人在打電話找人吧?──這年,頭都歪了)她作作鬼臉,我假設是她覺得我脾氣還真有點大的表示。  
臨走前發了簡訊給朋友:等什麼時候你們會準時,或是會提早告知狀況的時候,再相聚囉! 
◆  
就在出門的那幾秒鐘,我的心情有了180度的轉變。沒有任何憤怒,也沒有委屈,因為我就要展開能自己創造的愉快時光,這晚上幸好只被毀了不到半小時而已,也希望他們兩個差不多同時到達餐廳、還有座位,就能對飲起來。我狠狠的在書店逛了一個多小時,吃了碗麵,回家繼續奮戰。  
這般的熱情,到底是不是另一面的變成冷漠,我也不知道。但是當時我只知道心知所向,而且每每想起就笑起來哩。但慘劇應該不會重演,就像開車時只要有油就不怕迷路,等待時只要帶書,姑娘我就天不怕地不怕了!
wcch2000 # #
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31927_0 2005-04-11T01:48:24.000+08:00 2005-04-11T01:48:24.000+08:00 <content type="html">剛剛游到這裡,是被你的鐘樓怪人吸引過來^^。看到你一氣之下離開餐廳,一定很生氣喔!其實我是那個常常會遲到的人,我同學曾經也是一氣之下,自己先去吃了火鍋,...但我都會事先打電話跟他說,我會遲到。結果有一次我很準時,結果我等了半個鐘頭,同學到了之後,卻跟我說:之前你大概欠我2個鐘頭又10分,扣除這次,你還欠我1個鐘頭又40分鐘。嗚嗚...真是罪有應得...,想不到他記得這麼清楚,看了你這篇文章,一開始覺得蠻好笑的,當想到假若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我同學一走了之,我會很驚訝很傷心的,我以後不會再遲到了啦!....</content> <author> <name>小3</name> <uri>#</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31927"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31927"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31927"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31927_1</id> <published>2005-03-30T22:14:55.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3-30T22:14:55.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Aqua, 是啊,幸好餐廳人員對我也相當體諒。她就賺了我一個人情,我現在一直想著要回去吃一頓「報答」她呢。</content> <author> <name>WC</name> <uri>http://blog.roodo.com/wcch2000</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31927"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31927"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31927"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31927_2</id> <published>2005-03-26T01:00:45.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3-26T01:00:45.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無意間逛到此地 蠻喜歡你書寫的風格與內容 對於這種遲到的情節 我也有切身之痛 不過,這似乎又牽扯到教養的那一篇文章了 記憶中也有那種毅然決然取消約會的例子 只不過,坐定位的餐廳,雖然也有發作的情況 卻很沒勇氣的向店家說聲抱歉 只好一面等一面氣 只是最後傷的是自己ㄟ by the way 放這首由茱莉蝶兒演唱的An Ocean Apart 真是好聽極了</content> <author> <name>Aqua</name> <uri>http://www.wretch.cc/blog/sarapova</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31927"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31927"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31927"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31927_3</id> <published>2005-03-16T00:02:10.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3-16T00:02:10.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親愛的詩音, 這樣的人怎麼會少,妳一個我一個,還有許多我們認識的朋友。 期待新心居落成。 </content> <author> <name>WC</name> <uri>http://blog.roodo.com/wcch2000</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31927"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31927"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31927"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31927_4</id> <published>2005-03-08T01:20:58.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3-08T01:20:58.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哈囉~ 我來囉!!! 我的網站尚在籌備中 等好囉~ 一定第一個告訴你 在世界上 依舊存有"真"特質的人 像大自然中 準時的日出 日落 開花 結果 真的 很少 非常少 但這就是我認識的W.C. 我喜歡~ 也欣賞! 呵呵 </content> <author> <name>詩音</name> <uri>#</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31927"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31927"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31927"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31927_5</id> <published>2005-03-07T18:39:52.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3-07T18:39:52.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請大家不要變得很怕草繩。 我是當天前後加總感覺很糟糕,才會出此下策。如果我有帶書,一切好說;如果遲到能提早告知,也一切好說。我自己也有可能遲到啊。 而且,我離席還有禮貌的通知對方耶。 更而且啊,有什麼遲到不能推給台北市的交通?有什麼道歉不能用錢解決呢(例如這酒這餐你請吧)?嘻嘻嘻。 所以: 1)學姐,妳也算我的粉絲哦? 2)朝美,我去妳家逛街時就知道連結啦,對於已經認識的人都比較ok啦。謝謝妳捧場哦。(樂多還不錯,妳要不要努力搬來?) </content> <author> <name>WC</name> <uri>http://blog.roodo.com/wcch2000</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31927"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31927"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31927"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31927_6</id> <published>2005-03-07T16:19:07.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3-07T16:19:07.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佩服WC的勇氣,直接離席。 我通常只會臭著臉等下去.... 我出來自首, 我有把你家搬回我家做連結啦! 太晚自首會不會被抓進牢裡呢....</content> <author> <name>朝美</name> <uri>#</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31927"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31927"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31927"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31927_7</id> <published>2005-03-07T15:15:33.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3-07T15:15:33.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雖然認識的你一直是如此剛正不阿, 所以對於你的掉頭就走的結局也見怪不怪, (但是我一直在回想以前和你約的時候有沒有遲到過,不禁冒了一身冷汗) 但是基於粉絲的立場, 我還是想要小小的提醒你一下, 這樣有個性的表現方式, 會不會讓你的粉絲們很震撼ㄌㄟ! 不過很懷念你那圖畫般的特殊字體呢! 祝看書愉快!</content> <author> <name>morong</name> <uri>#</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31927"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31927"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31927"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29751</id> <published>2005-03-02T23:02:50.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11-09-01T20:19:33.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post"/> <category scheme="http://www.blogger.com/atom/ns#" term="好書太多,朝我來"/> <title type="text">生命所能顯示的寬廣風采  我的老闆可不是屬於隨便說說「『沒事』,就早點下班」的廣告人物,他是單刀直入的問:「你為什麼還不下班? 」聽到這種問句通常都不知如何應對,除非拼得出什麼最近正在進行的大專案為理由,但是這樣似乎也不是很能說服他。於是聽說許早前有幾位同事一到下班時間就先去躲在廁所,躲到他走之後再出來安心加班。  然而,老闆網恢恢、疏而不漏。他有時候會在七點打電話到桌上,我心裡毛毛的接起電話,他還是第一句問:「ㄟ妳為什麼還不下班?」(通常我心裡想:「那你為什麼要打電話來啊?」)有一天我忍不住咕噥說這樣的感覺,就好比被那警方「引誘犯罪」的可憐人,原無犯罪故意,卻真的出現了犯罪行為,然後就被直接蒐證逮捕(當然我講得口語化很多)。兩個人還在電話上嘰嘰聒聒的對念起來,唉根本又延後我下班2分鐘。  最近老闆逼人下班的方式更狠,他直接問:「妳的行情真的那麼差,只能留在公司嗎?」這下子真是把人給惹火了。 ◆  好,那就去下班吧。  工作之外要作什麼呢?當然就是──找樂子。我總是認為這才是人生的重頭戲,一份快樂ok的工作,都是為了培養下班後去找更大樂子的能力。這就是《從準時下班開始》一舉點出「如何度過一天24小時」有趣的地方。  但我的老闆對於下班後的人生又有暗示。偶爾我會在下班後接到他事出緊急的電話,但他也使出厲害的招數,他第一句通常會是:「哦妳去運動啊?」通常會讓明明剛才紙醉金迷的我又為之語結。唉。 ◆  中英文書名對照的話,下班後(或是工作之外)的人生是怎麼代表24小時呢?  翻開目錄便很容易發現,與其說這是本提醒我們如何度過一天的書,不如說這是本提醒我們如何度過一生的書。中、英文書名和人生的熱情,在此處微妙的交會起來。  作者說的很好:如果你每天早晚花10分鐘鍛鍊身體,就能感到健康、活力,長期下來覺得人都變了,那麼每天平均一小時來陶冶性情,讓你更有精神且充滿生氣,這有什麼好驚奇的呢?  很簡單,就是運用你我他都同樣擁有的24小時。  他花了一點篇幅去解釋,嗯,這24小時每個人都一樣多,不能預支、也不能跳越。你說「沒有時間去做這些」?很抱歉,一天也不會變成30小時、小貓小草也不會比你多一分鐘﹔說你「沒有人幫忙所以不會」?那你「實在不應該把你最大的幸福寄託在不見得能立即協助你的佣人身上」。  改進自己的生活需要多少時間?作者很保守的說,每週撥出7.5小時。例如,每週六天早上在車上的30分鐘──有誰知道你拉著公車吊環卻正在從事一天內最重要的思考活動?看報用午休時間就好了﹔再找出三個晚上、每晚90分鐘就好了。哪有你想像的困難呢。  多出來的時間要幹啥?隨我們開心決定!你可以研究音樂節目單,開始更體會到音樂的韻味;當然,你也可以對沿街小販的叫賣聲之演變有興趣,想想交通阻塞或捷運對於房價的影響。(作者舉的例也實在有點誇張,我想我們可以轉變說研究基金啊)總之,你可以決定:我喜歡這個東西,我希望它成為我生命的一部分。  我總會念起父親每每在聽聞我又花錢奔波藝文表演或是偶爾健康式的上山下海挖筍時,總會不住的說這樣很好這樣很好,給我一句:樹不可無藤,花不可無蝶,人不可無癖好。 ◆  我尤其喜歡作者不急不徐的勸諫,和深入淺出的例子。例如,他在「省思的心」的理性列為重點說明時,只說:如果你因為牛排過熟而對服務生大動肝火,請你想一想,牛排不是他煎的、大罵也無濟於事,這樣的舉動只會降低你的人格,在智者眼中顯得愚昧,讓服務生心情沮喪,牛排也不會變好吃。所以,不妨將服務生看成同儕,禮貌的請他換一盤牛排。  我們每一天多的是這種小例子可以反省。這些所謂的小事在心思縝密的人眼裡變得不一樣。只要我們習慣性的省思整個過程,久而久之,就會讓自己的理性更充分,而「對前因後果的研究可減輕生命的痛苦,增添生活之美」。我始終相信休姆所說:人是一綑習慣所組成的。我始終相信我可以靠自己的決定,決定我要成為一個遵守紅綠燈的人。我也是在參加完令人錯愕的簽書會之後,有意識找出作者的小說,有意識的決定要回復初衷、把記憶給立可白一下。 ◆  有一陣子,夜晚看的書並不精采,白天的困惑又正思突破,我突然覺得自己真是言語乏味。重拾這本小書,又讓我開心倍增。因為這本可愛的小書,說要「有效」利用時間,是為了要提醒出,你我的生活絕不可能乏味!這個保證定律真是太好了!  例如說剛推出卜洛克1966年舊作的《睡不著覺的密探》,譚纳因為韓戰打傷腦子而始終無法睡著──那麼的慘,也是將心念一轉,他去學亞美尼亞語啊!你怎麼知道不會派上用場?所以這種人絕對不會去自殺哦,如果我們能想到還有那麼多國家還沒有去旅遊、還有那麼多書和電影還沒有看、還有那麼多餐廳還沒有吃耶,生活絕不乏味啊。  生活絕不乏味,是的。例如我在裝潢這個部落的過程中,就靠善心、專業人士極度耐煩回答各種我稱之為很「路人甲」的問題;我會因為朋友的推薦連結而遇見新朋友,雖然被不認識的人進來看家裡,剛開始覺得怪怪的,但是現在慢慢習慣了一些「新熟客」;不過我又發現家裡會被不知情的連結,這種沒有被告知的情形之下,真的有點像被卜洛克筆下的雅賊柏尼入門後檢視了一遍、再把東西物歸原位的感覺;又例如我才剛發現我被他站介紹成一個「推理網站連結」,心中無限困惑,難道我的便當和杯子案件也很值得推理嗎?因為這樣連結的網友看了是不是很失望呢?(便當案我已經當場偵破了;至於杯子?它從來沒有打電話回來。)  這些都是我未曾有過的人生「新感覺」,在我一邊解決的同時,也一邊品嘗這樣的新鮮事。  作者貝內特說了一句迷死我了的話:「一個人是否能在生活中保持適度的睿智與和諧,就得看他是否能在不尋常的時刻喝上一杯茶。」  生命神奇地顯示出瞬息萬變的寬廣風采。  好cute,是吧。 wcch2000 # # 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29751_0 2005-04-10T15:49:45.000+08:00 2005-04-10T15:49:45.000+08:00 <content type="html">我也看了此書,不過是大陸的出品。 我也是一個討厭加班的人,不過以前常加班的。現在不會了,喜歡早點回家看書寫東西。</content> <author> <name>Elaine</name> <uri>http://blog.roodo.com/shuzhai/</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29751"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29751"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29751"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29751_1</id> <published>2005-03-20T23:14:53.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3-20T23:14:53.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  呵~謝謝妳的了解哦!   或許有些書,還真是得靠緣份才能讀得下,也是得靠閱讀才能了解,了解後,對內心的衝擊與震盪也造就了我們的迴嚮吧!   或許是這麼說的吧!</content> <author> <name>希希</name> <uri>http://www.csie.wfc.edu.tw/siya/</uri> <email>siya@mail.wfc.edu.tw</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29751"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29751"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29751"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29751_2</id> <published>2005-03-20T21:15:17.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3-20T21:15:17.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嗨,希希, 歡迎你來。 不必擔憂我們是否無法了解「作者所要表達的意涵」我們看到的就是我們的,只要我們享受到了,作者不會抱怨我們未解風情才對。 而且,還有很多書我看了也寫不出一篇哩。所以才有「月統計」分類,一方面想提醒自己到底看了些什麼東東,另一方面是有些書我實在只能說:「嘿很好看哦!」然後沒了......真是可惜啊。《野獸維斯可》就是一例。懇請捧場哦。 </content> <author> <name>WC</name> <uri>http://blog.roodo.com/wcch2000</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29751"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29751"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29751"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29751_3</id> <published>2005-03-20T00:00:02.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3-20T00:00:02.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  我也交代一下我的來處好了,我與顏色偏執狂一樣是從貓玲玲家來的。   看了幾篇妳的文章,對於妳這種讀完書後寫下心得的方法後,覺得好棒!   我也喜歡看書,但,我不懂如何去了解作者所要表達的意涵,也不知道該如何去把自己的想法表達出來。   這方面還需要學習呢!也來學學妳在看完書後寫下當下的想法。加油!</content> <author> <name>希希</name> <uri>http://www.csie.wfc.edu.tw/siya/</uri> <email>siya@mail.wfc.edu.tw</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29751"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29751"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29751"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29751_4</id> <published>2005-03-07T01:41:34.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3-07T01:41:34.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從貓玲玲家游來的。←(感覺有必要交代一下"來路")。 看這篇文的時候,我正好也在喝茶(熱茶),在這樣一個不尋常的時刻(都已經凌晨快兩點了),但我想這並非是什麼睿智或和諧的表現,這純粹是低能及焦慮的表現…(因為報告趕不出來呀,面對打到一半硬是卡住的WORD文件,相看無言,只好上網隨便晃晃,"被從準時下班開始"這幾個字吸引住了,當下關了WORD的視窗,準備"下班"…管他的。) 批ㄟ司:剛開啟你的網頁時,我的電腦正同時在播放mp3,熊熊被前台那突如其來的飄緲女聲狠狠挫到,大半夜的,以為自個兒的電腦中邪還是發生靈異事件什麼的…吼~驚驚(台)。 <初次見面,就很"搞威",真是"拍誰"內…></content> <author> <name>顏色偏執狂</name> <uri>#</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29751"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29751"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29751"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29751_5</id> <published>2005-03-05T15:11:12.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3-05T15:11:12.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Su, 哈哈哈沒想到那形容還有鼓勵你上來換氣的功能。 歡迎你的潛水,更歡迎你來打招呼。 我曾經在一個工作場合,因為同事叫了我聲「WC」,席間一名來賓突然指著我大叫說:「妳...妳是WC?!」才說出她潛了多時,我也嚇在當場。這是我遇過最奇妙的浮出水面的方式了。 潛水沒問題,這是網路常態。但是對於直接搬回去網站連結公告,我就比較想知道自己家的去向了。 有空就自己到處坐坐。既然潛水,就無所謂奉茶啦。</content> <author> <name>WC</name> <uri>http://blog.roodo.com/wcch2000</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29751"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29751"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29751"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29751_6</id> <published>2005-03-05T07:49:00.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3-05T07:49:00.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潛水看妳的文章看到自己成為了"雅賊"...哈 所以,還是趕快浮上水面來打個招呼 ^_^ 曾經一陣子很低潮的時候 每次爬文,妳的文字總帶來一點安慰一點陽光 謝謝妳的分享,真的很讚! </content> <author> <name>Su</name> <uri>#</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29751"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29751"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29751"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27600</id> <published>2005-03-01T22:18:05.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11-09-01T19:56:34.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post"/> <category scheme="http://www.blogger.com/atom/ns#" term="東張西望月統計"/> <title type="text">2月的眼睛
書圖片:不睡覺密探.jpg

睡不著覺的密探:卜洛克中文書的新系列,寫於1966年,真的挺好笑。睡不著其實應該很可憐,我們光是旅遊的時差就痛苦得不得了。但譚纳練練瑜伽調養體力,然後拿來學習各種事物(例如亞美尼亞語等等)來充實人生。這種人一定不會絕望就去自殺,因為他知道人生有太多精采的事都很好玩。

怪物MONSTER :差點把我嚇死的漫畫。我不能看沒出完的漫畫,因為我得一口氣看完,不然會忘記。但永夜天提點的很不錯。100名讀者之後的216種死法(永夜天)

看神聽鬼HY推薦看的,果真也有趣的書,施寄青的紀錄性口吻讓整本書活靈活現的。而且啊1.施寄青提到何必勉強生小孩的說法很暮鼓晨鐘。2.她解釋「蔡小姐」駭人的因果說也比較科學化,否則我們真的很像得活在極權國家似的有著「老大哥」在看,這也是我覺得新時代的書讓人有安心的一途→(《死亡.奇蹟.預言》→「既然有人照顧你來,當然有人照顧你回去」/「預言的宿命」)

天真的人類學家之重返多瓦悠蘭
王貞治.百年歸鄉 他的祖國,我的血緣

說實在的,妳也沒那麼喜歡他》《他其實沒那麼喜歡妳真的是蔡依林需要看的書嗎?
Love my life》 :蕾絲邊情誼漫畫單行本,一段段的心情。
黃昏流星群》 每個人活得都不容易
不過是具屍體》 :中文書名取得真好,英文就只是叫做STIFF。其實還在努力看,被不少書插隊,而這個INTO系列經過幾本無聊的書之後,終於又恢復水準。

康斯坦汀:像我這麼小膽又很少進電影院的人,竟然還看到「鬼來電」的預告片,真是怨嘆極了。但是基努李維真是帥啊!我想到「神隱少女」裡面的白龍,姿勢帥到我站起來開心的拍手啊。

芝加哥音樂劇:自己征戰了那麼久,第一次跟媽媽姐姐去看,真好玩。

wcch2000 # #
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27467 2005-02-28T15:43:00.000+08:00 2011-09-01T19:54:13.000+08:00 Before & After
書桌與便當 before.jpg
書桌與便當after.JPG

 農曆年前說得要大掃除,我對於辦公桌左側的桌面竟然也能掃到放置物品一目瞭然(包括那一個便當),覺得很感動。如果這樣的話,當初就會看得到便當了

 敬存紀念。

wcch2000 # #
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25991 2005-02-26T23:01:34.000+08:00 2011-09-01T19:48:41.000+08:00 他的祖國,我的血緣  因此一位日本運動文字工作者、也是王貞治崇拜者的鈴木洋 史,自己進行地毯式人事採訪與資料蒐集,企圖解開這個謎團,寫作了《王貞治.百年歸鄉》。最後他甚至抵達了王家沒有任何後代曾經去過的王仕福的故鄉,發現了更震撼的、可以說是王仕福自己一人保存的秘密。 ◆  看完這本書的時候,我正在機場貴賓室,就是過年期間中正機場大霧得人仰馬翻的那一天。到機場的路上已經是煙雨濛濛,一看到報到櫃檯標示班機延後四小時覺得中了樂透,首先動作是打開行李箱把我所有帶著的書通通拿出來抱在手上。  也是那天,中正機場的海關第一次有人與我對話。(說到這個國家出入境門口,我永遠想不通為什麼這麼不解風情)  他一開口就說:浙江「ㄈㄨˊ」雲?  我楞了一下然後糾正他的發音:浙江縉雲。唸「ㄐㄧㄣˋ」雲。  海關的電腦果然很恐怖,各種身份證件取消祖籍改為填寫「出生地」已經有八百年了,它怎麼還存著這麼古早的歷史資料──小時候,我們大概都是跟著父親的籍貫寫。  海關先生說:哦,這在哪裡啊?浙江的北中南,還是沿海呢?  我楞了第二下,誠實的回答:我忘了。國中曾經看到縉雲出現在課本地圖上一次,就覺得很了不得,然後我就忘記了。再想起縉雲,是明明已經與父親分離多年的媽媽看電視「大陸尋奇」,竟然急著打電話跟我說:去看看妳爸爸是從哪裡來的。  海關先生又說:哦妳沒有跟妳爸爸回去過嗎?  我楞了第三次,回答他父親自己也沒有回去過。  這回海關先生更好奇,問:他沒有回去過嗎?沒有親人了嗎?  我想想說,嗯好像是。 ◆  父親在我教育體系之外的佳言錄,增添我不少生命契機,以前還有同學說「可以請妳爸爸幫我簽名嗎?」但想想我還真不知道父親的家鄉。知道祖父是個縉雲縣壺鎮有名的店家,多有錢呢,曾經在一起欣賞京戲的時候,聽說父親提及自己是家中獨子,祖父在他生日時請了個戲班子來演給大夥兒看,小小年紀的父親有權提出要看什麼戲、現場就演。這種實在只有張藝謀電影我才想像得出的情節。  縉雲在哪裡,我也搞不清楚。去年一位朋友突然問我:「請問妳祖父是個有名的人嗎?」我說不是吧。在茶餘飯後聊天聊到,父親說:「下次妳就說,妳的祖父是個地方鄉紳。」(老爸,這年頭很少有人用「地方鄉紳」當口語了)有多麼「地方」呢──火車沒有到,戰爭的時候由於不好長驅直入,反而不太受戰亂波及。  在大陸的故事,都只是父女倆一起看京劇時偶爾講講;前兩年由於幫父親申辦榮民證,好好的把他「從中國大陸播遷來台」之後的故事聽了一回,整理成讓國防部看得懂的陳情書信去申請成功。當然只寫到他來台北遇上我媽媽之前啦;關於縉雲,則是因為去年父親進出醫院、我幾度下去探望,時間夠多開始聊起他的童年(通常是這老者在聽兒孫的事),才慢慢的拼湊一點,例如有回看到街上的糕餅老店寫著「寶號」,父親就「順便」說:「我們家的寶號就叫『周榮興』。」而不論哪種管道,我都比兩位姊姊多了很多聽故事的機會。  由於過去十來年工作的關係,不熟悉的人很難理解我怎麼對於中國文化存有一些嚮往。我真的只覺得那是我父親的家鄉,父親的文化,是自己血緣的一半啊。就像我也注意客家兩字,因為我的阿公是客家人,雖然媽媽的客家話已經是零零落落,我們小孩就更謝謝收看──媽媽說這都是阿嬤的台灣教育有方,完全「和親成功」,但即使只是從小吃客家湯圓的小小習慣,都根深蒂固。有些事沒有什麼好說明的,它會自動產生連結。  父親到現在還沒有回去過家鄉。王仕福則是自己回去了幾次,鈴木洋史推判,仕福可能是刻意維持家人與家鄉的疏遠,深知歸鄉無望,而將之封印。《王貞治.百年歸鄉》充滿感性與理性的推測解釋,得到了日本「21世紀國際非文學大獎」,成為日本非文學類銷售異軍突起的作品。 ◆  王貞治沒有顯示出對於尋根的極大興趣,可能是因為也沒無法改變現況,從他聲名大噪到成為全壘打王,他對於祖籍或國籍的一舉一動,竟都牽動極為複雜。 他的父親給了他「意志堅強」的形象,他給自己「人格高尚」的形象,使得父子兩人都必須懷抱著不為人知的心事走完人生。  在王仕福過世的那天,王貞治正率領巨人隊遠征廣島,比賽結束後,球團工作人員告知他這個訊息。王貞治只能跪坐在飯店房間面向東京的角落,雙手合十。  此時,王貞治並不知道父親已經為自己和家人都在浙江家鄉買好了生前墳,但王仕福為著什麼原因,並不打算回去了,如果不是鈴木洋史走了一趟,沒有人知道他曾經有過的念頭。 ◆  在那個拿著中華民國護照出入的地點,被問到了父親的故鄉,讀完王貞治父子的故事。我起身撥了個電話給父親報平安,說我得在機場呆到半夜好好笑哪。父親說:「可憐啊可憐啊(他最常用的安慰詞,還挺有效的),但是會笑就好。凡事幽默看待就很好。」  突然間,我感覺撼動不已。 wcch2000 # # 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21018 2005-02-20T22:24:49.000+08:00 2011-09-01T19:22:04.000+08:00 真的是蔡依林需要看的書嗎?

 這群引領全球話題的女性編劇正在討論一個新約會的可能性,另一名編劇Greg經過,他想了想說:可是照我看,他沒那麼喜歡妳。同樣引來現場群情激憤。但這群聰明、高學歷的女性也才突然想通了這一點。  

 於是乎,Greg和另一名女性編劇Liz合寫了這本從去年暢銷至今、已經準備發行2006年曆的《He's Just Not That Into You》,叫所有正在約會的女性別再自我編織藉口了吧,他沒打電話給妳的原因就是──他其實沒那麼喜歡妳啊!  

 中文版在今年2月上市,就叫做《他其實沒那麼喜歡妳》。頂著盛名,我還是借到手看了。出版社廣告頻頻,最近新打出的口號聲稱「蔡依林應該要看」。  

 蔡依林應該要看嗎?  

 就在中文版上市的同時,英文版也出現了另一本書《Be Honest--You're Not That Into Him Either》,Ian Kerner提醒所有的女性:老實說,妳有那麼喜歡他嗎?

◆  

 想當然的,兩本書開始被同時提及討論,Barnes & Nobles書店更是雙雙特價陳列。於是乎呢,情人節的紐約時報便出現了這麼一則新聞:欲望城市這兩個盛名的編劇請律師發了封措辭強硬的信,嚴厲指控後者試圖(以書名)混淆讀者。  

 記者訪問了Ian,作者回答雖然該書內容聰明又幽默,但他的確不太認同其中的觀點,所以他的新書其實是在回應了前一本書的差異。  

 可是Ian的出版社說起話可沒那麼好脾氣,發言者痛批了《他其實沒那麼喜歡妳》,完全矮化了女性──尤其是紐約女性,因為紐約女性特別被這種「男性選擇」的市場所對待,該書只把她們建立在「他愛我,他不愛我」的喃喃自語上(我想這包括出版社那封對於蔡依林的喊話),任何尊重自己的女性都不會讀那本幼稚、不成熟的書,根本不是真心為女性著想,根本是由兩個無知的人所撰寫。出版社認為該書大錯特錯、污辱女性,因此需要另一本書來說說兩性關係中的智慧,這的確是他們企圖的規劃。 

 記者又跑去問暢銷書一方,作者與律師均不表回應。  

 情人節的新聞耶,嘖嘖嘖。紐約時報到底其實有沒有喜歡妳啊?

◆  

 Ian的《說實在的,妳也沒那麼喜歡他》又是怎麼個為女性著想呢?  這本書在討論為什麼某些女性──尤其是高學歷女性──常常因為一些自我或社會的不當壓力,而跟其實並沒有很愛的人在一起。例如說,其實妳沒那麼喜歡他,但是好男人都沒了;其實妳沒那麼喜歡他,但是好朋友都結婚了;其實妳沒那麼喜歡他,但是已經上床了;其實妳沒那麼喜歡他,但是妳覺得妳需要個性伴侶;其實妳沒那麼喜歡他,但是這只是個暫時品;其實妳沒那麼喜歡他,但是妳要他喜歡妳……總之總之,妳便也沒什麼尊嚴的繼續把時間浪費在一個妳沒有很喜歡的人身上。  

 不一定,也許妳正打算因為這些阿貓阿狗原因而打算隨便找個人安定下來。  

 這是幹嘛?  

 為Ian新書作推薦序的是撰寫慾望城市導覽書《Sex and the City : Kiss and Tell》的作者Amy Sohn,她舉了個自身的例子:有一回她從9點起在酒吧裡等著男伴,他大概有說會趕過來吧。於是她等了半小時又半小時又半小時,開始懷疑她聽錯了,大概沒有清楚說幾點吧,所以再等半小時,到了10.45,到了11.30。Susan覺悟之後的想,如果她當初就這樣回家,雖然是獨守空閨,但是心情都不會比空等數小時還無人之後那麼差吧。就算他真到了、打電話解釋了,他已經毀了她的當晚。她說:自尊,妳雖然不能嫁給自尊,但是自尊會照亮妳的人生。  

 我腦筋裡浮現慾望城市的最後一集,凱莉終於受不了俄國情人的自私,決定好聚好散的離開,她要找回自己。她不必那麼喜歡他。(不過凱莉的運氣也世界好,一出門就連真愛都出現了。而那位真愛不也正是連名字都沒有、之前幾度讓她沒自尊到極點而分手的人嗎?他應該是帶著學會尊重的回來了。)

◆  

 《說實在的,妳也沒那麼喜歡他》的書內雖然沒有批評《He's Just Not That Into You》,卻也試圖指出其中的迷思,首先對於把所有沒拿起電話的男性都列為混帳加三級,算是一大平反(亞馬遜網站上就有男性如此留言感謝)。書內指出,有時候男性真的只是害羞,或者,他很猶豫妳希不希望他先打電話。  

 作者怎麼知道? 

 因為Ian kerner是個不折不扣的男性,所以他知道男性的討厭與為難。一位男性寫給女性的心內話有什麼好聽?Ian是位性諮詢師Ph.D,也是電視節目裡的「約會醫師」,有太多的男男女女在他面前傾吐心事,他的第一本書《She comes first》就是本給男性的性愛指點書──請讓她的高潮先來吧!也因此Susan盛讚Ian是位「罕見的、極愛女人的男人」,她的理由是:「你個拜託哦,這男人寫了一整本書主張在床上如何取悅女人耶!他還不夠」而Ian自己,也是在離開了交往好幾年的女友(發現他雖然作牛作馬但其實沒那麼喜歡她),才有機會遇上了現任的妻子。  

 Ian不斷的告訴妳,生命不會只有「我沒事的,他只是沒那麼喜歡我」那麼簡單,妳不能降低妳的標準去被選擇,妳要有自由選擇的意志,掌握妳的力量。妳應該要像書名的副標說的:維持妳的標準,為值得的愛情奮鬥。

◆  

 其實啊總之啊,一切就是因為我們想過得更開心。認清楚他有多喜歡妳,也認清楚妳有多喜歡他,如果你們彼此都相當喜歡,那還有更辛苦甜蜜的路一起繼續傷腦筋。

■《She comes first》的封面是四本中最可愛的了,所以圖檔特別介紹。

■我的結論是《他其實沒那麼喜歡妳》其實沒那麼好看,雖然是笑笑就過了的書,但我還差一點睡著。如果真的要感受一下慾望城市的時尚喜感,上網試讀大概就可以了。

wcch2000 # #
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21018_0 2007-09-19T20:26:14.000+08:00 2007-09-19T20:26:14.000+08:00 <content type="html">lilian, 沒問題的。祝秋天好。</content> <author> <name>WC</name> <uri>#</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21018"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21018"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21018"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21018_1</id> <published>2007-09-19T19:54:15.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7-09-19T19:54:15.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妳好~謝謝你這篇文章挺符合我現在的心境的,所以我將他引用到我的網誌上,會註明出處,如果妳不同意我會將他刪除^^</content> <author> <name>lilian</name> <uri>http://www.wretch.cc/blog/milichen</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21018"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21018"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21018"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21018_2</id> <published>2005-10-18T20:07:08.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10-18T20:07:08.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不好意思唷 因為我有點受不了我那朋友一直作呆事 所以引用你的文章 希望她看看能理清楚自己的想法 該分手就分.想繼續混下去也OK 不要懷疑這就是愛情了嗎(令人火大呀)</content> <author> <name>ALLY</name> <uri>#</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21018"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21018"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21018"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21018_3</id> <published>2005-03-21T05:56:02.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3-21T05:56:02.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是的啊</content> <author> <name>caiyilin</name> <uri>http://belle.packexp.com/caiyilin.php</uri> <email>caiyilin@acaio.org</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21018"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21018"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21018"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21018_4</id> <published>2005-03-02T00:08:20.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3-02T00:08:20.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奇怪,妳的網站是不是有變版啊,怎麼跟我上次的記憶不一樣? 對啊兩本書名像是繞口令。 謝謝妳的連結,還是新單元的第一響哦,好說好說。事後告訴我當然也沒問題的。但偶爾會發現並沒有被告知的連結,感覺是有點怪怪的。 我現在改用這個留言版,如果需要裝設的話,就到那位sparetireman的台子去找下載和設定便可以。我覺得對我而言是很足夠啦。 順便拜個特晚年。</content> <author> <name>WC</name> <uri>http://blog.roodo.com/wcch2000</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21018"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21018"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21018"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21018_5</id> <published>2005-03-01T14:56:49.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3-01T14:56:49.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哦哦~ 我看了你文章裡的連結才知道《説實在的》這本書沒有中文版 幸好你看完了,我很懶得看英文版呢~ 太喜歡你這篇文章了,所以就放在我的網頁去了 希望你不介意哦^^ 我一直都有來,只是沒出聲而已 我可是你的忠實讀者呢~ 日系留言版當了之後還沒找新的放上去,只好先空著啦</content> <author> <name>小愛</name> <uri>http://yaplog.jp/gaialin</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21018"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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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雖然WC説這書沒那麼好看 不過我看了你的介紹, 還是大為感動呢: 『妳不能降低妳的標準去被選擇,妳要有自由選擇的意志,掌握妳的力量。妳應該要像書名的副標說的:維持妳的標準,為值得的愛情奮鬥。』 會覺得勇氣滿滿哦~ (早就看完了,不過忘了寫回應)</content> <author> <name>小愛公主</name> <uri>#</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21018"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21018"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21018"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21457</id> <published>2005-02-19T13:34:40.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11-09-01T19:24:45.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post"/> <category scheme="http://www.blogger.com/atom/ns#" term="好書太多,朝我來"/> <title type="text">100名讀者之後的216種死法 ◆  我沒有跟誰推薦過推理作家卜洛克,沒去過他筆下的紐約,更遑論位居於我很討厭的國家;網路上雖然在互相切磋卜洛克最經典的一句話,誰最適合演出筆下主角(侯孝賢想要梁朝偉來演馬修史卡德),我也沒有什麼特別奉為圭臬。  卜洛克的書彷彿是我的私家閱讀財。沒有推薦的理由,大概是因為我也無法解釋哪裡哪裡好看、有什麼人生啟示,但是它總是很安全──被我列為最適合帶上飛機的書,當然最安全。你的心情不會因為有兇殺案而起伏過大,但也沒有一段不吸引視線而沉思,在旅行中確保了百分百品質的撫慰。卜洛克筆下最受青睞的人物,私家偵探馬修史卡德就是一個「人」。  他沒有什麼密室殺人推理,他所作的調查工作可能有98%毫無意義,但也可能拼湊出關鍵。你從不知道,他也不知道。  馬修史卡德在1967年以《父之罪》現身紐約,2005年出版的《繁花將盡》是跨進30年頭的第16集。卜洛克與馬修(兩個人都60幾歲了)與讀者與紐約,一起老著。  就是因為這樣的閱讀心情,因此對於他要來台灣,我只是想有經過誠品去看個真面目吧。我把最近連出版三本的卜洛克作品都列為情人節禮物,一口氣安靜擁有。  結果那通電話一提醒,我發現自己其實很在意。唉,畢竟我也是個人。 ◆  在誠品的簽名會上,有各式各樣的年齡層。有孕婦也站了兩小時排隊,有媽媽自己排、老公帶著兩個小孩也在旁邊混了兩小時,還有不少人都把書給包了書套啊。我前前後後觀望著,覺得這風光可愛極了。  但其實這個簽名會不是很愉快。  首先我們被分成了有持號碼牌的100名、和無法保證簽到的100名之後大概又有100多名吧。我不知道主辦單位是在哪裡公佈拿號碼牌的時間(事後知道是活動開始的1個半小時前在書店內廣播…….@#$%^&*),更對於整場簽名會屢屢廣播只保證百名名額感到不悅,不僅影響了我們在旁目睹大師風采的心情,更開始覺得自己像是信義計畫區旁的貧民窟,區長只答應馬路開到隔壁為止,他也不說:我會盡量努力的,謝謝你搬來這一區的期待與熱情。  我生平最討厭這種事。我可以接受排很久的隊,因為那是自己的選擇,但我不能容忍插隊、無序、完全出乎我可選擇資訊範圍的事。如果我在麵攤前感受到這種事,要嘛轉身就走,或是不再光顧。(唯一糟糕的是,我總無法在中華民國入境大廳內轉身說我不要入境。)  總之,我的心情可越來越像個粉。  我常常想,一個人如果沒有享用過服務,怎麼提供別人優秀的服務?他很難「將心比心」,或許甚至不知道用餐的客人多麼討厭服務生在聊天的感覺。唐雅君在中國開設VIP級亞歷山大時,就帶著員工到五星級飯店訓練,她的考量就是這些中國員工連高級飯店都沒有進去看過,這超出他們的經驗與想像力。  卜洛克可讓我見識到作「粉」的經驗。 ◆  由於主辦單位各種威脅性預告逐漸成真,100名之後的讀者們前後的離開,堅持等待者的不滿情緒越來越高,更不用講我親眼目睹簽名過程的無效率──我不是要催卜洛克的速度,是主辦者並沒有任何協助他的舉動,導致每個讀者到了他面前都可能上演翻書頁、說名字的重複舉動,一個4秒,100個人400秒;這等同於也沒有協助熱情的書迷,在週五夜晚的誠品誰都知道會出現的人潮,還在維持什麼100名限簽2本,讓書迷與作者的緣分自生自滅。(例如說200名各1本,不會更好嗎?)  主辦單位每拿起一次麥克風,就好像我們這些書迷給他們造成困擾似的,不斷的告誡:沒有,真的沒有,你們別給我們頭痛了。  我的火氣也一股股上升。  原來是作了「粉」之後,才知道如何作個「粉」。我們集體爭取。原來,粉很容易激動的,因為想要把握機會。雖然有位先生忍不住以英文直接對作者喊話可能造成困擾,但是主辦單位的缺乏應變與圓融,也是讓書迷忍不住光火的原因。我們可不是開開心心的在那裡「安可、安可」。  唉,想我下午還全身無力的癱在床上,晚上卻可以為了個簽名站兩小時,活生生就像《怪物》中提到的卡通超人蘇坦納,另一個強悍的自己會在最絕望的時候挺身而出。(如果主辦單位有先宣布下午三點半就領號碼牌,我必定會振奮的在出現領牌。) ◆  總之,我拿到簽名了。當下的感覺卻完全跟當初不同,當初我以為會有的什麼心情,就被這個插曲給打斷連結了。於是我想,作浮出水面的粉到底好不好,你期待,你在意,你不高興,甚至出現了公平正義的爭執。但我閱讀的初衷呢。  馬修因為曾經錯殺一位小女孩,從警界退下的(無牌)私家偵探,就在最佳犯罪城市紐約。他一次只接一個案子,固定將所得的十分之一進了教堂捐獻箱。他有弱點,固定參加戒酒協會,與輔導人固定碰面;他有情慾,不小心發生的固定的幾位伴侶,某一天他跟洗手不幹的妓女伊蓮結婚(這麼正常的情節其實十分駭人),他們會一起去看電影上戲劇院;他也放感情在朋友身上,探子阿傑,白子丹尼男孩,屠夫米基,點點點。這麼多有點刻意自律和無意自律的組合,不就是我們的人生嗎?  由於這樣的人生,他見識了各式各樣的死亡。有一天他突然想到,紐約有八百萬種人,當然也會有八百萬種死法。  有人跳樓,結果是樓下的賣肉粽阿伯身亡,是一種死法。有人因為對方酒醉開車肇事而住院,肇事者害死了自己的嬰孩,又把住院者拖出來打死,他媽的又多了三種死法。  卜洛克自己也挺慘的,他孤苦伶仃的面對讀者,雖然是簡短的幾句話,沒有人替他翻譯(如果他願意繼續講30分鐘,只簽名30分鐘我也甘願);自己面對各式各樣的簽名要求;接下來的讀者座談會,不知道有沒有翻譯,不過聽說主持人說得比卜洛克久。    有時候就是沒有道理可言。有句推薦感想寫得很好:就看你是要理解,還是解決。  還是回來做個潛水的讀者好,一本本的買,一本本的看。我無所謂擁有出版社按小說內容設計發行的紐約地圖,卜洛克的簽名加持或許不如下一本新書。紐約的八百萬種有夠沒道理,我們這100名讀者之後的被背棄,So?    為這樣的沒有道理,總之,都想向卜洛克致敬。 ▓卜洛克照片還是靠BONO在金石堂現場用手機拍下的 wcch2000 # # 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21457_0 2005-02-28T18:46:54.000+08:00 2005-02-28T18:46:54.000+08:00 <content type="html">永夜天, 有網路正在徵文:「<a href="http://www.booklife.com.tw/books-talk/gwriter-molo.asp?bookid=04400015&bookname=我摺疊著我的愛?" target="_blank">席慕蓉與我的青春</a> 」,我個人認為你這種數饅頭等自由可以用上「在佛前求了五百年」,堪稱一絕。 (對不起,如果上面出現是link語法,那就代表我試驗失敗,請自行連上圓神書活網。路人甲我只是想試試看可否直接連接,因為沒有臉問大家這種問題) 我喜歡你對《怪物》的說法,給我咀嚼的提示。因為我看到太緊張,來不及思考,而且還連帶作討厭的夢。《20世紀少年》如果還沒出完那我不要看,但看了下介紹倒是讓我想到村上龍的《希望之國》,也是年輕人「實踐夢想」的故事。 啊理性消費啊節制情感啊。</content> <author> <name>WC</name> <uri>http://blog.roodo.com/wcch2000</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21457"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21457"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21457"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21457_1</id> <published>2005-02-28T18:32:43.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2-28T18:32:43.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Sakar, 搞了半天去嘉義跟學生座談是沒有簽名的啊,哦出乎我的意料,不過我也沒在注意我無能為力的南部行程資訊就是了。 很高興台南是場令人愉快的座談會!我昨天剛看「中天書坊」播出卜洛克的專訪,也聊表安慰囉。 </content> <author> <name>WC</name> <uri>http://blog.roodo.com/wcch2000</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21457"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21457"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21457"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21457_2</id> <published>2005-02-27T22:16:40.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2-27T22:16:40.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我住高雄,在嘉義唸書。台北的活動都因為課業關係,去不成,但是仍然趕去參加週日在台南誠品的簽書會。那天很愉快,南部的讀者真的沒有北部那麼多。 中正大學那場座談,因為卜洛克本來就不簽名,所以沒有這種「幾家歡樂幾家愁」的事情發生。不過,很多中正的學生原本有那種「不正當」的期待,所以,當然也就希望落空了。 我還是很慶幸自己去台南了。</content> <author> <name>Sakar</name> <uri>#</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21457"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2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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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2005-02-23T23:32:41.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2-23T23:32:41.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親愛的WC 此時此刻我是如此嫉妒著妳。 雖然我了解妳這篇"粉味"重的文字力道在哪裡,我完全沒漏接文中的氣憤、不平與不捨之情,可是可是,妳手中那本簽名書真讓我嫉妒的情緒飆升到帝國大廈的尖頂都還嫌不夠高。 嫉妒嫉妒嫉妒嫉妒嫉妒,我已經五"妒"五關了,能不能哪天讓我親眼看看呢? 上個週末我將卜洛克的幾本新書從博客來搬回家,聊作平復心中遺憾的自我攏賂。 WC親愛的,有件事我必須誠實地告訴妳,我越來越愛讀妳的文字了(有沒有感受到我的"粉味"),雖然沒有愛到死的地步(否則又多了一種死法,人間又多添一條怨靈),但卻愛的很快樂,很直覺地說,妳的文字有種「健康」的氣息。 不要將「健康」解讀成和勵志系有關的任何概念,不是,而是妳的文字中不論或笑或嗔,都有一種開朗的、令人神清氣爽的感受,幽默的時候是,憤恨不爽的時候依然是。 這種舒服的貭地,在以病為美的文字風尚中,格外獨特。 然後我又多了一個需要嫉妒的東西。 </content> <author> <name>永夜天</name> <uri>http://www.nextword.com.tw/brecht</uri> <email>mr.brecht@gmail.com</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21457"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21457"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21457"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21457_6</id> <published>2005-02-22T14:24:42.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2-22T14:24:42.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哇,我對於你怎麼找連這裡來感到很好奇。 我有想過如果我根本沒看到各種發生的不公平,心情會不會好過些,完全的敬崇就可以。但很不幸的,我從一開始知道拿號碼牌就感受到這樁離奇,然後一個接一個的拍案驚奇。唉一切是天意。 我真的覺得在排隊過程中看到那麼多年齡層,真是太動人。其實排隊時還挺愉快的。但不會想要跟隔壁的陌生人討論就是了,每個人看到的馬修史卡德各有天地,都是一片繁花。 很高興認識一個卜迷。</content> <author> <name>WC</name> <uri>#</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21457"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21457"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21457"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21457_7</id> <published>2005-02-22T01:32:34.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2-22T01:32:34.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星期五晚上﹐我也在誠品﹐不過我是那沒有簽到名的一群。但我覺得一點也沒關係﹐雖然我一下班飛計程車來同樣也排了將近兩個小時的隊。不過﹐人生就是這麼回事﹐不是嗎?對讀完“八百萬種死法“且深深喜歡這本書的讀者來說﹐沒有簽到名這種事﹐該是不會放在心上耿耿於懷的。 其實同時看到這麼多的卜迷同時出現﹐感覺蠻奇特﹐知道這一群人和自己一樣﹐被這些作品深深打動﹐忍不住想要和他們談談這些作品﹐只是﹐我始終還是太害羞了... </content> <author> <name>bestguy</name> <uri>http://blog.sina.com.tw/archive.php?blog_id=537&md=entry&id=72</uri> <email>aishide@yahoo.com.tw</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21457"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21457"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21457"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16653</id> <published>2005-02-14T13:57:18.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11-09-01T18:57:23.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post"/> <category scheme="http://www.blogger.com/atom/ns#" term="好書太多,朝我來"/> <title type="text">每個人活得都不容易  姑且不管英國國教所謂「元配在世者則不得再婚」的荒謬規定(我真的懷疑因此觸犯謀殺罪的比例有多高,更不用講如此一來也沒有「好聚好散」這個成語了),竟然還要求查爾斯在婚禮最後,為離婚向黛安娜王妃表示歉意(媒體標題是:「為黛妃討公道」 ,真是哇哩咧),受訪的銀髮族似乎也沒有想想從同儕「推人及己」的同理心,當人生一腳進入了黃昏,還在執著什麼?  是那個古哲人說的真是令人五體投地: 「較於人類內心所能容忍的部分,那律法或君王能成或能懲的,何其渺小。」 ◆  上個月的某週末,我埋首於弘兼憲史的漫畫《黃昏流星群》(Like shooting stars in the twilight)。  真的沒有想到我看大名鼎鼎的弘兼憲史的第一部漫畫竟然不是他任何我原期待的例如《偵探物語》《真相夜線》《政治最前線》《課長島耕作》﹔更沒有想到這一套漫畫都在講述──中年人的戀情。《黃昏流星群》是由許多短篇故事集結而成,中心德目就是: In the later years of their lives, men and women sometimes find themselves in the glow of love. Their love stories are shining like shooting stars in the twilight.  故事都很短,對作者來說,其實更是鋪排上的挑戰。在極短的頁數裡發生故事,要有人物、有背景、有情節;最終,還要有令人眼睛一亮或是心頭一震的結局。剛開始我有點霧水,然而卻漸漸驚訝作者龐大的想像力與細微的觀察力。  從老同學重逢再起情緣、妻子發現死去丈夫其實有外遇的心路歷程這種必備情節,到黑道大哥回頭追殺女友、老處女與推銷員以身易物、在老人院遇見天使明瞭真愛、運動選手對於教練的迷戀、女孩誤入時光隧道掉回宮本武藏時代,十來年的外遇伴侶都興起了謀殺對方以領取保費的心機等等,真是虧他想得出來。綜合了21集來看,就像一個情海跑馬燈,幾乎沒有任何道德上的苛責制裁。我覺得他其實就是要不斷的說:愛情的發生、存在與延續的時刻,無奇不有,如果你有幸知道情為何物,就去追求吧,也沒有什麼太驚慌的﹔你不過就是茫茫情海的人物之一,所在多有,天也不會因此塌下來。  我不是舉手贊同查爾斯與卡蜜拉的作為,當然也愛看美女帥哥──黛安娜和威廉王子多麼令人賞心悅目(戴妃死亡對我而言比美國總統死亡更吸引我的注意力),只是,對於再婚這件事,我實在很想大聲說:這是他媽的干其他人什麼事啊! ◆  如果這整件糾葛已經帶給那麼多人、那麼多年的痛苦──包括兩對當事人以及四個家族,那麼其他人的意見是個什麼碗糕?當他們的家人都已經接受的時候,旁人公然指摘他們過去多麼的OOXX之時,難道不算是置威廉、哈利和女王更加難堪?  我常常很難很難很難理解,這麼簡單的道理,為什麼有那麼多人不懂。無論是不是維護皇室尊嚴,我們對於國內各種新聞(新聞媒體對於各種當事人)、甚至對於身邊的人,不也常看到這種多管閒事的情形?我們的一句評語可以稍縱即逝,聽到的人心上就畫過了一刀。  兒時接過一封父親的信,裡面他寫到,仁與義都很重要,「但我總是希望妳的『仁』能多一點。」當時我不太理解,四維八德總是背著就算了,我沒有想到這些字跟人生還真的能相關。所以只先記著父親的話。這樣的困惑倒成了記憶的根源,也就真常常想起來這兩個字的意義。  對於一件事情,我們用什麼樣的心情來觀看,便成就了什麼樣的高度。蔣勳舉過個例子說,我們如果用幸災樂禍的心情看,那就是八卦﹔如果是用悲憫厚道的心情,那就是文學,它不是在挖掘個人的德義,它能呈現的是:每個人活得都不容易。  我很喜歡這一句,是啊,每個人活得都不容易。容受一點不解、哀傷、同情甚至畏懼,我們比較能夠學會對生命的敬重。 ▓註:觀察受訪者背景後,泰晤士報發現,反對王子再婚的人,多數都是年齡較長的勞工階層女性﹔相反地,泰晤士報說,較年輕的中產階級男性,則是最表贊同的族群。 wcch2000 # # 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16653_0 2005-03-02T15:17:35.000+08:00 2005-03-02T15:17:35.000+08:00 <content type="html">親愛貓玲玲, 我已經看到連結,嚇一跳啦。嚇一跳不是因為先斬後奏,是因為我還沒看到妳來這兒的留言,驚訝著我怎麼不知道妳有興趣。 先斬後奏也ok啊,更何況,妳有潛水第一號特權。 不過我還是另外要說,經過研究顯示,即便是屢戰屢敗的戒煙,對身體也還是有改善哦,要不要我找新聞網頁給妳?花哈哈。</content> <author> <name>WC</name> <uri>http://blog.roodo.com/wcch2000</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16653"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16653"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16653"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16653_1</id> <published>2005-03-02T07:09:18.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3-02T07:09:18.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Dear WC: 啊啊啊啊.... 剛才看了妳給回小愛公主的留言,這才熊熊想起,上一篇留言是要跟妳說,我在我家連了妳這篇文章,結果忘了講「一二」正事,「五四三」倒是說了一堆。 歹勢,又是先斬後奏。沒辦法,我手快嘛。( 其實是趕稿壓力大,一個禮拜截兩次稿,真不是貓幹的事 )。 啊不過,妳也不要因為我「先斬忘記奏」,就搬了一堆「戒煙草英雄」出來讓我崇拜,這樣打擊有點大ㄋㄟ....。我可不可以二十年後再崇拜他們,我會努力活到那時候的啦~~。 ~早安好眠貓玲玲~</content> <author> <name>貓玲玲</name> <uri>http://www.nextword.com.tw/huchida/</uri> <email>shemay@gmail.com</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16653"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16653"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16653"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16653_2</id> <published>2005-03-01T22:56:33.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3-01T22:56:33.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親愛貓玲玲, 套句我外甥女的口頭禪:「妳好好笑哦!」這是不擅用中文的小孩的一種表示讚美之意。 年假當中我正在逛妳的台,小外甥女經過突然發現網頁上有個「櫻桃小丸子」!一直問我:這是什麼啊? 對對對,要說潛水妳是電影「碧海藍天」裡的實戰高手,基本上「潛水」這兩個字還是當晚我從妳那兒聽來的。要說寫字高手,兩位也是遠到天邊。 但說到我的偶像,此時此刻此秒--應該是終於還是戒了煙的驅魔神探基努李維,花哈哈,他不會是妳的偶像吧?(不過等一下我要繼續去看卜洛克新小說,所以可能偶像會換) 而且啊貓玲玲,世界第一個全球健康條約目前已得到57個國家的批准,2/27已經開始生效,就叫做:煙草控制框架公約(初譯的吧)。怎麼樣,要不要把新聞網頁找給妳看?花哈哈哈。 ps還有哦,既然在看CSI,我真誠的建議妳增看「24」。現在好像在台視週日晚上,請選英語頻道,但不知道跟不跟得上進度就是了。 </content> <author> <name>WC</name> <uri>http://blog.roodo.com/wcch2000</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16653"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16653"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16653"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16653_3</id> <published>2005-03-01T20:22:02.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3-01T20:22:02.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Dear WC: 事情是這樣的。 「哼哼,WC是我的偶像,我從新聞台時代就在她潛水了三世紀了。」 「是哦,那玉米呢?」 「玉米也是我的偶像啊...」 「哦,那CSI的葛瑞森呢?」 「哇!我的偶像啦~~」 「妳的偶像根本是用量產的...」 「哼哼,不管啦,反正WC是我的偶像,我崇拜她可不是"一兩天"喔~」 「"一兩天"?妳妳妳...」 「花哈哈哈哈~~」 然後,事情還有這樣。 雖然蔣勳那句話的重點是在「每個人活得都不容易」,但我覺得前面那句「...文學,它不是在挖掘個人的德義」真是棒透了,尤其是點出「德義」二字。這樣人或許真的可以活得,稍微,輕鬆一點啊。 當然「八卦療法」也是一定要的啦。花哈哈哈哈~~ ~說完事情滾蛋趕稿的貓玲玲~</content> <author> <name>貓玲玲</name> <uri>http://www.nextword.com.tw/huchida/</uri> <email>shemay@gmail.com</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16653"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16653"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16653"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16653_4</id> <published>2005-02-28T23:03:31.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2-28T23:03:31.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Kuow, 嗯,我喜歡你提到「圓滿結局」這個特點,而我覺得那些「圓滿結局」正展現了作者極大的想像力。結局也許可以往另一個方向走,例如那個以說故事換新鮮死人肉的女妖魔,她還是有可能把作家老公給吃了,原因是什麼讓他的愛長久之類的--也就是說,作者都依然很慈悲的給了一個說法來「圓滿」我們的心情。 也謝謝你實況轉播英國人的心情,從另個角度看事物永遠值得期待。 很多人喜歡《黃昏流星群》,自從寫完這篇之後我才發現,我看到21集,一口氣的,應該也差不多了。好幾位朋友來跟我借這一套,可惜我只是過路書神並沒有書,但是由於被我發現漫畫同好,所以我去逼他們把家裡的清單開出來給我選借。是這篇文章現身後的、最驚奇的圓滿結局囉。 </content> <author> <name>WC</name> <uri>http://blog.roodo.com/wcch2000</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16653"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16653"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16653"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16653_5</id> <published>2005-02-26T19:51:06.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2-26T19:51:06.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黃昏流星群這套漫畫我也很喜歡。作者的說故事能力很強,整個畫面也充滿日本的風情。比較特別的是,雖然很多故事一開始都透露出一種無可奈何的哀愁,但是最後作者還是讓讀者喘了一口氣,大多會給故事一個Happy Ending (請原諒我還是喜歡圓滿結局。) 王子與卡蜜拉的婚禮,我在英國天天看到BBC報導,英國實際上是一個相當保守的社會,加上戴安娜的印象仍然深植英國人心目中,而最近戴安娜的死亡調查從法國結案轉回英國開始調查,王子結婚一事在這個節骨眼傳出,讓很多英國民眾無法釋懷,過去的記憶又浮現眼前。 的確,感情的事情實在是沒有道德評價、也干卿何事,不過,王子與卡蜜拉結婚一事,到頭來扯上的還有宗教、王室、政治等複雜關係,也沒有漫畫情節這麼隨作者高興編排結局。 我只能說,王子與卡蜜拉很勇敢。如果他們兩個生在台灣社會,我認為台灣人會給他們多一點鼓勵,在英國這個日暮西沈的社會,那他們就只有繼續忍受大家的批評了。 總之,很高興看到有同好也喜歡黃昏流星群這套漫畫,出了有很多集了,但是沒看完我就來英國了,下次要看要等幾年後回國了。</content> <author> <name>kuow</name> <uri>#</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16653"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16653"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16653"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16653_6</id> <published>2005-02-14T18:45:23.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2-14T18:45:23.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寫完之後,想到了崑劇的「長生殿」,就是楊貴妃和唐明皇的故事。我和家父連看了三個晚上的盛會。 崑劇的版本極為極為寬容。完全沒有在老少戀或是誰負誰之上著墨什麼。 然而這其中豈不正透露著可以觀察的,就是征戰驍勇的皇帝著迷於一個天真無邪的女孩子。 也許他看到的正是他失去的。也許他累了。 而劇中的楊貴妃對於賜死也完全沒有怨懟,她原諒了唐明皇。 但那畢竟是後代來看,純粹的欣賞,動容。如果在當時,既不能談說不定也不能見容。而且可以八卦嘰聒的可多了呢。</content> <author> <name>WC</name> <uri>#</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16653"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16653"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16653"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11186</id> <published>2005-02-01T00:33:49.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11-09-01T18:34:30.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post"/> <category scheme="http://www.blogger.com/atom/ns#" term="東張西望月統計"/> <title type="text">2005年1月的眼睛
書圖片:小步.jpg

死亡.奇蹟.預言》→既然有人照顧你來,當然有人照顧你回去」/預言的宿命

好書太多,時間太少 》:一個書評家完全沒有在評書、而完全憑感覺的紀錄。很合我的胃口。

陪我走到世界盡頭》→「當愛在流動,就是新天堂樂園

我最高興的莫過於是找到奧馬雪瑞夫的訪問紀錄。

我愛身分地位》 →「同學會與地位焦慮/「醜小鴨與地位焦慮

教唆熊貓開槍的「,」 》→「、。,?性格小生請出列

吉普車少年的網交生活》:原來只有網路流傳的那封最好笑。這也讓我很好奇,羊肉爐那書號稱是網路轉爆的文章,但究竟是先有轉爆再有出版社、還是先有出版社再有轉爆?

小步走路》:小小鴨因為走路跟不上哥哥而喊累,哥哥們教他只要一次踩「一小步」就可以。小鴨一邊重複著「小步、小步」最後成為第一隻抵達終點的鴨,媽媽和哥哥們都很高興。相對於安徒生的醜小鴨故事,我認為「小步」是一隻因為「公開討論」所以沒有「地位焦慮」的小鴨,完全符合艾倫狄波頓的說法。

康熙來了》:當我手持本書說這是借來的時候,同事說「不要不好意思承認哦」。雖然大概也是兩次在WC的時間就看完了,可是我還真打算買下來給我姐姐們看。

「費翔呼風喚雨演唱會」→「穿短褲也要有穿短褲的氣質

十分鐘前:小號響起」:舉世七位名導演各用十分鐘說一個故事。史派克李的那部討論布希2000大選的紀錄,讓我第一次感受到,如果要「作票」,已經不是把投票所的燈關掉10分鐘而已的小技倆。而高爾的落選聲明又更是多麼的偉大。

靈魂的重量」:是一部我覺得西恩潘完全消失的電影。我是說,你會忘了那人是西恩潘。電影是好看,靈魂的重量21克的切入點也很好,不過兩者有什麼關係,我恐怕得再想想。

科倫拜校園事件」:麥可摩爾真是個好笑的神經病,這部獎都獎不完的紀錄片,雖然充滿了個人觀點與發洩,但也是一絕,值得看看。

wcch2000 # #
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11186_0 2005-02-10T04:08:01.000+08:00 2005-02-10T04:08:01.000+08:00 <content type="html">親愛貓玲玲﹐ 能把你們弄出甕﹐我沒太大忌諱啦。 妳寫的真貼切﹐而且這例子舉得毛骨聳然啊。 現下我寫字極慢﹐先祝新年安康。</content> <author> <name>WC</name> <uri>http://blog.roodo.com/wcch2000/archives/11112.html</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11186"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11186"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11186"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11186_1</id> <published>2005-02-10T01:16:02.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2-10T01:16:02.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Dear WC: 新年快樂。 我是接到不曉得哪個標點符號的性格小生永大哥天少爺的召喚,說要我把以前寫過一篇標點符號搬來分享一下。口素我真的有猶豫很久唷,因為這篇文章的標題叫做: 「用我恨你來表演」 ------------------------------ 「句點」的力量真的比「驚歎號」驚人。我表演給你看,例如: 【我恨你!】 【我恨你。】 同樣的我恨你,第二句的【我恨你。】會讓我怕比較多,因為不曉得那個「圓」(句點)裡面在轉的究竟是什麼。至於第一句的【我恨你!】,嚇是會嚇到,不過知道事情是可以解決的。畢竟它只是個驚歎號,氣短而衝動的驚歎號,不論爆發力再強,內醞的力量都不及句點的「圓」來得驚人,而且持久穩定。 然而,這到了我家詩人哥哥手上,可能會變成: 【我恨你,】 【我恨你;】 而且都是在最後一句的句尾。(我真的看過)。 其實【文字修行】在練習的,說穿了,只是長輩們經常提醒我們的:「有話好好講」。 --------------------------- 大過年的,搬什麼「用我恨你來表演」,真是呸呸呸,童言無忌童言無忌。 </content> <author> <name>貓玲玲</name> <uri>http://www.nextword.com.tw/huchida/archives/000163.html</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11186"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11186"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11186"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11186_2</id> <published>2005-02-09T15:43:36.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2-09T15:43:36.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哎呀不得了﹐原來留言版當了--原來是這套留言版都當了。(那等其他站主搞定後再教我比較有效益。)就像那天被濃霧困在機場知道得延後四小時才飛﹐我忍不住就大笑起來。千萬不宜浪費。 你是活在哪裡還[立正一鞠躬]﹖我們這兒一切好說好說呢。 我出門在外﹐能看卻難寫。先簡單問候新年樂陶陶﹗</content> <author> <name>WC</name> <uri>#</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11186"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11186"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11186"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11186_3</id> <published>2005-02-08T22:28:39.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2-08T22:28:39.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有讀了wc寫的「、。,?性格小生請出列」,會讓我想去找來看,我記得貓玲玲也有寫過和標點符號有關的文字,因此也叫她來看過,只是她太忙了,所以沒時間回應。「同學會與地位焦慮」/「醜小鴨與地位焦慮」也都讀了,其實讀的時候真的有些想法,但是現在,此時此刻,正忙著過年,去路上隨便抓個十九個人來問,他們也都會同意,除了賀歲過年,諸事不宜啊。 其實我是想來說聲新年快樂,但是wc的留言板掛了,所以只好在這裡瞎說幾句。 立正一鞠躬,恭禧發財,新年快樂囉!</content> <author> <name>永夜天</name> <uri>http://www.nextword.com.tw/brecht</uri> <email>mr.brecht@gmail.com</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11186"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11186"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11186"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11112</id> <published>2005-01-31T21:26:43.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11-09-01T18:34:19.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post"/> <category scheme="http://www.blogger.com/atom/ns#" term="好書太多,朝我來"/> <title type="text">、。,?性格小生請出列 更何況在閱讀期間的某夜,我竟然作了一個有關標點符號的夢,而且就是屬於以下這種由於逗號放置而意思相差的狀況: Now I must go and get on, my lover. 現在我得離開去做事了,愛人。 Now I must go and get on my lover. 現在我得離開去向我的情人求愛了。  通常我若是正看法醫小說,夜裡就會夢到屍體,這還說得通。但是夢到逗號?這太誇張了,真不知道在「焦慮」什麼,照艾倫狄波頓的說法還是要「公開討論」這個焦慮,於是我恭敬的把整本書的看完,好好的來自我討論一番。
 
像我們這種英文只求旅行時夠用「Would you please help me?」的人來說,不太有起而行鍛鍊英文的機會,這本標點符號書還能成為我的枕邊書,就實在是因為她寫作的內容與方式太獨一無二,活生生的一本故事書。  

琳恩原本是文學編輯,現在是英國BBC廣播電台英語文法節目最具權威的主持人,由於她曾經製作一個關於標點符號的系列節目,因此促成了此書。  寫到這裡我不禁敬佩起來英國人對於文法、標點符號這種「小學」(或說是「基本學力」的支持),竟然還有英語文法節目,書中還提到一個「省略號保護協會」更讓人想要鞠躬(所謂省略號就是例如說「The boy’s hat」或「The boys’ hats」的那個高掛的「’」)。同樣我想到剛認識的「網路禮儀」和「反注音同盟」網站所正在努力的,卻可能被別人認為是大驚小作﹔或是當我在KTV唱山風點火的「深藏不露,愛從不肯說」時,一度擔心年輕人是否從此真以為這句成語的意思就是「愛你的情緒藏在心中」,而朋友回應為「妳真的想太多了」的根本不緊張;或是國內某大出版社堅持使用將雙引號與單引號的順序顛倒,(應該先用單引號「」,如引文中再引文時,則使用雙引號『』)我便完全同意琳恩所描述的心情: 「堅守原則的人因為敏感而必須受到種種驚嚇,但這個世界全不在乎,這當然也是令人氣餒的原因之一。」 (請你再重複看一次,這可不是政治輿論,這是對於標點符號深感在乎的人的沉重呼籲耶!)  

然而琳恩仍然勇往直前,她說「我提議採取行動。堅守規則的人要團結起來,……也許我們不會改變世界,但至少我們會舒坦些。」

也就是琳恩這般活靈活現的口吻,讓本書的閱讀樂趣大大增加。  她在一開始就舉了N次的例子來說明華納電影「Two weeks notice」(「貼身情人」),為什麼大家都能容忍明明應該是「Two weeks’ notice」的錯誤英文的公車廣告,「當我們恐懼地瞪視著一個標點錯誤的告示之際,我們週遭的世界仍持續運轉,對我們的痛苦無動於衷。」(我差點以為自己在讀蘇珊桑格塔的《旁觀他人之痛苦》)她竟然還能形容這就像電影The Sixth Sense的那孩子的心情,別人看不到,但她總是常常看到死去的──標點符號。  

我想起前陣子去郵局排隊,看到窗口上寫著「郵票請恰三號櫃檯」。我的視線很難移開,完全符合琳恩說的:「會引起一種類似哀慟的情緒,且不斷加劇。先是震驚,然後在幾秒鐘內從震驚轉為難以置信,難以置信轉為痛苦,痛苦轉為憤怒。最後,憤怒會讓不給一種正義感的驅使,使你想借助於一支油性墨水筆,去進行一個破壞的罪行。」  

不僅是文學家教育家開始前仆後繼的提倡大量閱讀和往昔美好文章,以提振我們的細膩與敏感,但網路上片片斷斷又注音連連ㄉ留言就足夠讓我抓狂,總覺得這有如鼓勵大家思緒簡短、不求深度(所謂的「括弧子句」的文法也可以準備去死了)(註),以及朋友寄來隨便一封注音信+15 張圖檔或幸運函(更不用講找不到源頭的廣告轟炸),最近我正在注意「網路禮儀」與「反注音聯盟」兩網站行動的同時,琳恩隨手舉出amazon上讀者無頭尾無文法式的留言,並且暗指這才是一種自我表達黑暗時代,她說:「很悲慘吧?他們沒有學過自己母語的文法,卻在空閒時試圖串聯句子,想要啟發別人。」完全啪一聲的打中我的小腹。  好吧,我承認這「可憐的女人」是很合我的胃口。


註:書中舉出華盛頓郵報一則諷刺打字拼字漏字錯誤的假設新聞故事,提到公司使用電子郵件的好處是:電子郵件系統每天可提升員工的生產力1.8小時,因為他們在表達想法時可以花比較少的時間。同一份研究也發現,他們也失去2.2小時的生產力,因為他們以電子郵件傳送許多笑話給他們的配偶、父母親和股票經紀人。


也許你的個性比較寬容敦厚,仍然可以享受琳恩的博學。  

她會介紹歷史上一封因為沒有標清標點符號的電報造成不同解讀所引起的戰事(簡森突擊特蘭斯瓦爾事件)﹔她提到西方標點符號系統其實是由威尼斯的印刷商人阿爾杜斯.馬爾休斯一世所開始正視,他還印出斜體字和第一個「分號」,這讓琳恩的興奮程度達到希望痛恨自己未幫他生個小孩﹔以及2003年一位劍橋政治學者接到英國政府所寫有關伊拉克的最新文件,他一眼就看出那是大量抄襲一位美國博士班學生12年前的論文,因為照抄到了那個「放錯位置的逗號」。  這本書的副標叫做「一次學會英文標點符號」也的確很實在,它不僅從省略號、逗號、破折號出發,也說明了例如連字號(例如second-hand)這種「有點用」的標點符號,並且用「氣勢與優雅」一章來說明冒號和分號。琳恩在她的博學與幽默中陸續介紹了這些標點符號的用法,這些段落讀來真令人心驚膽跳,每一個標點符號的用法之一或二時,我大概都還很慶幸「這個我懂」,第三個第四個就開始有點冒汗,再看下去,「原來是這樣啊」已經變成了「我怎麼從來沒聽過這種用法?!」(喔這裡也有講到「?!」──疑問驚嘆號,發明於1962年。)  琳恩會一點一點說明各種標點符號的功能,就像課本的順序一樣,當然還會舉例來讓你一邊點頭稱是一邊發笑。例如紀念黛安娜的馬克杯上印著「The peoples princess'」應該是「The people's princess」﹔法國酒「Frogs' piss」卻被印成「Frog's piss」(琳恩的評論是:這會對一隻青蛙造成不公平的壓力)﹔或是英文版的「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類似這種可能犯的文法錯誤和語意誤會,從宗教經文、店家廣告到大英圖書館出版的參觀小冊都有,也難怪琳恩每天都有「殺人」的念頭。  反正一邊正在看,我就一邊在下筆寫英文時,感受到莫大的不知。於是這就不能是本束之高閣的書,而要常常拾起多作溫習了。

琳恩這書無非是要強調標點符號必須存在的重要性,每個標點符號在她眼中都充滿了性格,它們各司其職,把語言串聯起來,就像提供了交通號誌,指引我們如何閱讀出作品的真意與口氣。  

我很喜歡她舉出俄國作家契可夫寫過一個叫做<驚嘆號>的短篇故事,主角被人恥笑說不會使用標點符號,當天就作了惡夢,夢見標點符號紛紛的來找他,而主角就一一唸出他如何使用的規則來把這個標點符號趕走,一直到最後出現的「驚嘆號」終於讓他投降,因為他這輩子從來沒有用過驚嘆號!他沒有經歷過情感的起伏,沒有很快樂或很憤怒的時候。我覺得這個主角真的真的很可憐。  

然而我也相信,如果你習於精確表達自己的情感,當然可以把標點符號的基本發言功能擴大。因為,使用標點符號「是一種禮貌,幫助讀者不受困擾的了解一個故事。」而「真正的禮儀是不著痕跡的。」  

例如說「我很想你!」和「我很想你。」;「你給我試看看!」和「你給我試看看。」﹔「為什麼你要對我那麼兇?」「為什麼你要對我那麼兇!」「為什麼你要對我那麼兇。」(「為什麼」後面就不一定是加問號了吧?)都會有不同的情緒力道在背後,並不只可能是寫錯了。所以呢,我們最好也學著看標點符號的臉色,不要以為對方表錯情,其實是自己會錯意。FM頻道通常收不到AM電台,當我們的思想與文字都精準許多,自然也容易吸引到優雅的人。  

人們對於文字的表達與感受的細緻度,絕對跟這個社會的文明程度成正比,許多被以為的粗俗語言(特別是台語最委屈吧),其實都有它的本意與美意,在我看來,「你今天過ㄉ好ㄇ?:~/」才是最不忍卒睹的啊!!!(這三個驚嘆號是我的情緒,不是鍵盤被飯粒卡到。)
wcch2000 # #
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11112_0 2010-05-26T12:23:30.000+08:00 2010-05-26T12:23:30.000+08:00 <content type="html">WC, 你寫的這篇真的讓我心有所感... 很多時候我都一邊看書, 一邊拿鉛筆在改錯別字. 不管是圖書館還是別人的書都照改. 有些書錯別字太多, 我還會特別看一下出版社, 心裏想要不要寫信去跟他們的編輯或校對講一下... 版主回覆:(2010-05-26 22:25:40) <br />不行啊不行啊,圖書館的書不要畫啊...(請見:http://blog.roodo.com/wcch2000/archives/10659879.html)<br />但是我贊成寫封信列給出版社耶。我們是認真的好讀者啊。</content> <author> <name>rebeca</name> <uri>#</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11112"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11112"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11112"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11112_1</id> <published>2005-02-11T08:48:14.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2-11T08:48:14.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循跡看到老鷹這篇[網路與文字]的文章很有感觸﹐與大家分享﹕ >>>>>>>>>>>>>>>>>>> 中文本身做為世界上最複雜的語言系統之一,「正式」的中文對這個世代的網路使用者來說似乎也顯得太過麻煩,於是他們開始創造許多新的「文字系統」,「注音文」便是最先出現的一種。打上好幾個鍵才能換得一個中文字,似乎太過複雜了一點,所以年輕的網路使用者開始自行簡化,於是「ㄉ」可以代替「的、第、弟...」,「ㄇ」可以代替「媽、嗎、馬、們、門...」,一個簡單的符號,只要按二個鍵,就可以代替這麼多字,這是多麼的簡便美好啊!我真是太佩服這些年輕人的想像力了!「這是我ㄇㄇㄉ」,這句話可以翻譯成「這是我媽買的」、「這是我們買的」、「這是我妹買的」、「這是我媽媽的」、「這是我妹妹的」....,他們居然可以溝通??這真是太了不起了!! >>>>>>>>>>>>>>>>>>>>>> 全文請見﹕ http://blog.sina.com.tw/archive.php?blog_id=1165&md=entry&id=3759</content> <author> <name>WC</name> <uri>#</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11112"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11112"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11112"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8791</id> <published>2005-01-25T23:46:55.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11-09-01T18:19:00.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post"/> <category scheme="http://www.blogger.com/atom/ns#" term="好書太多,朝我來"/> <title type="text">衛斯理實在太強了 故事的開端是有天他回家遇上了幾位朋友有事相求,他不想幫忙又忍不住好奇心,於是結論是他會轉告白素。到這裡呢,已經到了第83頁。 白素回來之後大夥兒有了第二次碰面,很快的到了第95頁。    然後衛斯理跟白素擔心有竊聽器而躲到了老蔡的房間討論,又討論了出來,等到衛斯理送白素到機場(本書首次離開了衛家的場景,應該是數小時),已經是第125頁。  衛斯理轉個車頭就去找了朋友來家裡清除bugs竊聽器。接下來又有了不速之客來家裡求助,於是一來一往的對談和功力對峙,等到雙方握手言和,到了217頁。  剩下的幾頁,當然就是衛斯理要跟白素聊聊交代一下。故事在223頁劃上句點。  完全在腦中盤旋的故事和武功。衛斯理實在是太強了。我想到玉米形容,現在的衛斯理故事功力大概是當年《紙猴》故事的十分之一。說得很適切。但又怎麼樣呢,偶爾買一本來看還是樂趣無窮。我們在追思的大概是青春時分的投入吧,我都還記得電視上由楊光友演出「衛斯理」連續劇的時候,我還觀眾投書去電視台指出家中擺飾錯誤哩。 wcch2000 # # 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8791_0 2017-08-22T13:09:45.000+08:00 2017-08-22T13:09:45.000+08:00 <content type="html">我。記。得! 不過您提的內容超出我的智慧, 我只記得當時好在乎原著和改編影像的差異, 還寫信去華視耶!XDD</content> <author> <name>wc</name> <uri>#</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8791"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8791"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8791"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8791_1</id> <published>2017-06-24T00:36:19.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17-06-24T00:36:19.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請問板主還記不記得華視1983年播的 衛斯理傳奇的播出順序? 楊光友飾衛斯理,劉方英飾白素 第一單元(週一到週五各一集為一單元)是透明光 第二單元好像是妖火? 最後一單元是天外金球(1984才播出) 肢離人是張復建演的這我記得 據維基有人寫到連鎖也有,這部份我不太確定了 不知板主您還記得華視這劇的相關蛛絲馬跡嗎? 謝謝</content> <author> <name>小呆</name> <uri>#</uri> <email>superdoraemon@gmail.com</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8791"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8791"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8791"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8791_2</id> <published>2005-07-17T11:30:17.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7-17T11:30:17.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不知道耶@@a~我無聊時就會看他的書,只是一段 時間後會膩,要一段緩衝期才會再想看@@a~</content> <author> <name>崇貓~</name> <uri>#</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8791"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8791"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8791"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8791_3</id> <published>2005-06-13T00:58:55.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6-13T00:58:55.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倪匡這招萬流歸宗的「外星人收尾法」的確讓我這個讀者有點無力感的放棄繼續看下去 "老貓"是我蠻喜歡的一本 不過更早的木蘭花系列覺得更顯得更不外星人化更有味道 </content> <author> <name>Ocean</name> <uri>#</u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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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2005-01-30T01:22:37.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1-30T01:22:37.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我沒有辦法看之後的原振俠耶。基本上我認為他的故事叫做:要色情有色情,要暴力有暴力。沒了。 我有兩個大我六七歲的姐姐。她們聽什麼音樂、我就跟著聽什麼音樂;她們看什麼書,我也就跟著看什麼書。所以我不只寫信給華視指正,還寫信給余光的廣播節目點老歌祝自己生日快樂哩。 反正很小的時候就撿著倪匡看,姐姐還一直推銷。連封面都可以嚇死我。(喂你怎麼會被楊光友影集那種等級嚇死......@#$%^&) 長大後看x-file或雙峰,還是常常嚇得不敢站起來關電視,就是整個人好像釘住一樣。還是很愛看。好像是一種如果說心裡有任何紐結都因此而變態消耗光了。 看到大家都對衛斯理有同樣的青春懷念,真好玩。 用PDA寫......哇哩咧我是不是來往本站之中資訊智能最低的人啊?</content> <author> <name>WC</name> <uri>#</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8791"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8791"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8791"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8791_6</id> <published>2005-01-28T23:55:03.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1-28T23:55:03.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等系列了青春期賀爾蒙的影響」 對不起,敬個禮,有字給掉了,用PDA寫文章還是容易出問題。 「等系列,受了青春期賀爾蒙的影響」才是正確的。 下台一鞠躬。</content> <author> <name>永夜天</name> <uri>http://www.nextword.com.tw/brecht</uri> <email>mr.brecht@gmail.com</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8791"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8791"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8791"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8791_7</id> <published>2005-01-28T19:08:57.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1-28T19:08:57.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記得當年看楊光友演的「透明光」被那骷髏嚇半死,完全沒有注意擺設之類的餘裕。雖然害怕歸害怕,還是想看得要命,那時還是國小生吧。 上了國中之後才開始大量看倪匡的書,記得第一本是「玩具」,現在已經完全不記得情節,但當時肯定是喜歡的,因為之後便將衛斯理系列一本一本找來讀。之後還有原振俠、羅開、高達…等系列了青春期賀爾蒙的影響,也實在讀了不少(沒有網路黃潮和CD-ROM的年代,那些情節足以滿足賀爾蒙的祟動),但是但是,我沒讓青春衝動包裹脅迫我的品味判斷,「衛斯理還是比較好看的」,我私心地如此以為,並且堅持着。 西方有個福爾摩斯,東方有個衛斯理,在當時我有限的閱讀世界中,就是這樣想的。 只是後來被倪匡萬流歸宗的「外星人收尾法」搞壞了胃口,也就漸漸不讀了。即使如此,回想起衛斯理這個角色,仍然勾連起愉悅的美好時光。 ~塞在星期五往中和交流道的餓肚子永夜天</content> <author> <name>永夜天</name> <uri>http://www.nextword.com.tw/brecht</uri> <email>mr.brecht@gmail.com</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8791"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8791"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8791"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8791_8</id> <published>2005-01-26T18:45:51.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1-26T18:45:51.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最早遠景所出的那四十八本衛思理 是我高中時最迷的系列之一 但之後 不停換出版社,故事越出越多,書本好像越來越薄 越讀就越沒意思 就好久忘了有這個"人" 我心目中的衛斯理還是許冠傑 雖然那部電影不怎樣 我純粹是喜歡人 哈 </content> <author> <name>yinyin</name> <uri>http://www.wretch.cc/blog/kann</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8791"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8791"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8791"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8601</id> <published>2005-01-25T11:50:44.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11-09-01T18:18:21.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post"/> <category scheme="http://www.blogger.com/atom/ns#" term="好書太多,朝我來"/> <title type="text">情人節前,寫本書向情人致意? ■是的,我覺得八卦雜誌報導誹聞對於人心的最大影響就是,讓愛情失去了美感。而且還變得人人有責任知道似的。  如果沒有涉及因循舞弊,就算是已婚外遇或老少配,有什麼需要披露社會大眾?尤其更不能因為「反正男未婚女未嫁被寫寫有什麼好怕」的態度來想,這跟法律上先推定無辜的觀念背道而馳,反而要被寫的人來為自己負舉證責任?  重點是,這些愛情就因此變得不美了。那還有什麼會留在地球上?  我想起一位已婚十多年的長輩在聚會中對我們這些年輕人說道:愛情這種事,很難說得準,沒人能保證。不管怎麼樣,我都給予祝福。  前陣子也以寫書來追思愛情的例子,就是電影「Before Sunset」的傑西(伊森霍克)。九年前在維也納與法國女孩席琳(茱莉蝶兒)在旅行中一天的相談甚歡之後,他們相約半年後再見面,這是當年電影「Before sunrise」的結尾。九年後,定居美國的傑西已經將那一天寫成一本書了,當他為了打書而到巴黎莎士比亞書店開座談會時(真是大手筆啊,我們還在這裡苦等艾倫狄波頓),席琳出現在書店前say Hi。  傑西在面對讀者逼問「半年後男女主角倒底相遇了嗎?」這個問題,行所有迂迴之能事。從這些問答讓我們知道,顯然他在書中不僅沒有指名道姓,也讓書的結尾變成了「……」餘情繚繞的刪節號。  後來他才對席琳承認,寫這本書,是有點為了能找到她。席琳也的確看到,所以才會現身在現場打招呼。  處理愛情地位焦慮的公開討論技巧有立見高下了吧。  不論愛情的結局如何,每段愛情絕對都享受過一種無關乎姓名身分地位的「甜美」,那儼然就是愛情之所以誕生的DNA。如果真的要寫一本書來追念愛情,這應該是最能引起共鳴的部分。  例如去年在台灣書市產生一位打敗天王幾米的圖文繪本暢銷作家:堀川波。 ◆  從日本紅到台灣的愛情圖文小書《我就是喜歡這樣的你》《從第一次喜歡的心情開始》和《跟我在一起的你,幸福嗎? 》,就是在呈現愛情之中必然的純粹。書裡雖然都是小女主角的自我對話,戀人絮語問得簡單,回答得深刻,可能都是我們忘記了的感覺,更是認識愛情核心的時候。何必特定對象,朦朧神秘也很美。  這幾本被視為「站著就能翻完」的圖文書,之所以敢大膽的放在書店可供閱讀、不怕你看,因為──來賭吧,它就是能夠打動你,要你帶回家。  據說堀川波在創作之前,曾經做過問卷調查,從中獲得靈感。正是因為內容純粹直接,因此普及性也極高。這幾本小書在讀者的反應從小情侶到老夫老妻都有,剛吵完架的人、彷彿失去愛苗的人,想起初衷,特別感到珍貴。對於寫不出隻字半語的人來說,更成了最佳代言的禮物書。  《我就是喜歡這樣的你》細數生活的小節,開宗明義就說:「因為有你在,我才能全力以赴。愛情給了我生命的能量。」  愛情是「就算在同一個空間裡各做各的,也不會感覺被忽略。」愛情是「我總是想向你多多看齊。」愛情是,當兩人吵架之後小女生出門,想要「找回一個人的樂趣」,卻發現「有些事物要一個人才看得到。這些事物卻要兩人一起才看得見。這些──全都想讓你知道。」  就是、就是想要跟他說。真奇怪吧。  《從第一次喜歡的心情開始》則是來自一名正在暗戀的小女生。 不管愛情結果如何,每次戀愛,都一定會經歷一回「第一次喜歡的心情」。  作者崛川波選擇了「暗戀」來表達,是很可愛的嘗試,因為「暗戀」能夠讓那些在愛情中稍縱即逝的時刻得以懸掛得好長好長。我總覺得「暗戀」的心情最美了,反正無從受傷無從吵架,只要不斷的喜歡喜歡喜歡,心跳心跳心跳,傻笑傻笑傻笑,就像小書的一開始就說:「自從喜歡上你,我的心就像綻放出小小的花朵。」確定兩情相悅前最緊張,牽手前最緊張,親吻前最緊張,所以「我希望你能發現我的心情,又希望能一直維持現狀。」  當然,暗戀也有苦處,崛川波並沒有避諱孤獨寂寞。但是小女生仔細想想:「我還是喜歡看你的笑臉,既然如此,又何必奢求呢!」她竟然腦袋瓜一轉、很振奮的認為「老是抱怨自己付出太多,這樣的女孩一點都不可愛。」這真是把暗戀的利他精神發揮到最高點,太可愛了。她更認真的為來店裡喝茶的男孩泡好茶,開始認定自己的每一天變得彌足珍貴、也變得很喜歡自己。  《 跟我在一起的你,幸福嗎?》這原本被我覺得是形同廢話的書名──因為若當我們問起戀人這個問題,想當然爾答案一定要是「幸福啊」(不然你就給我試看看!),讀到最後,愛情百分百又來了。不管問的所有的問題(昨天睡得好嗎?今天過得好嗎?)和回答的所有語言(還好。不好。因為....。不要提了。)都是凝聚在:我跟你在一起,真的很幸福,謝謝你。  我怎麼有那麼多問不完的問題啊?主角又自問:「是不是因為我太太太喜歡你?」  是的是的,只有這個答案最合理了,也只有這個問題最核心了。 ◆  如果我們想要追念過去的愛情,或是你正在工作與愛情間分身乏術或正在爭執,或是想要提醒自己與對方珍惜眼前的愛情、了解生活中充滿多少值得感謝的緣分,卻又沒有傑西的文采和風度,這三本純愛不怕火煉、經過萃取的小書,用最簡單的話語一針見血的描述了深刻的愛意,應該是更真摯、也更有教養的選擇吧。 wcch2000 # # 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7320 2005-01-22T01:40:41.000+08:00 2011-09-01T18:11:48.000+08:00 穿短褲也要有穿短褲的氣質  日前看到一篇電影筆記提到,美國電影協會正計畫要請上千名專家學者和影癡共同票選電影中的經典名句,將來要製作一個長達三小時的特別節目,讓大家重溫這些精華片段。作者隨手拈來包括了征服情海的「show me the money」,「情定布拉格」的「take off your cloth」,「鐵達尼號」的「I'm the king of the world」等等。  那幾天我腦筋浮現的是「似曾相識」的「Come back to me!」記得是在電影開始,年邁的女主角珍西摩爾走向英氣風發的克里斯多夫李維,塞給他一隻懷錶,說了一句「Come back to me!」,就離開了。  她是在邀請他、懇請他回到她身邊,那必須「回到過去」。  回到過去不僅是單純的回到往日時光,還可以同時代表了緬懷過去的美,傳統,優雅。  別以為是過時了。每每我的老闆就會跟我說:那種傳統的、美好的東西,絕對能恆久存在。  剛看了費翔演唱會。他唱了一首「She」,這首深情的老歌當然是因為休葛蘭「你是我今生的新娘」電影而重新火熱(動聽的歌曲不會寂寞,不然Bee Gees怎麼有辦法一而在、再而三的發行精選集)。但此時費翔背後的大螢幕突然出現了:奧黛麗赫本的黑白影像,我不禁拍起手來,然後有費雯麗,瑪麗蓮夢露,伊麗莎白泰勒,林青霞,林黛,鄧麗君,最後以黛安娜王妃收尾。    優雅。我常看到一張相片例如葛莉絲凱莉說:「我希望我老的時候可以有她的氣質。」(Coach就會說:那就從現在開始運動吧。)美貌就不要討論了,氣質總可以培養吧。  奧黛麗赫本、鄧麗君到黛安娜王妃為什麼至今仍然讓人目不轉睛?因為優雅。費翔為什麼40好幾了突然能開演唱會?雖然陶子尋人有如神助他回來台灣開了演藝二春,但是,他也挺符合「優雅」的感覺。他們的眼神有著純真,生活字典裡還有靦腆。優雅並不是不能去上廁所,一定要穿LV﹔優雅是就算穿短褲也有短褲的氣質,就算在路上不小心跌倒了也有幽默感,爭執了動怒了也有可人的方式處理及學習。任何人看到優雅的人都會心曠神怡。任何人都會希望自己身邊站的另一半是優雅的女人、優雅的男人,不只是賞心悅目,他/她的優雅還能讓你放心自在。  優雅。一種緬懷,也是一個嚮往。 wcch2000 # # 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4498 2005-01-12T11:54:42.000+08:00 2011-09-01T16:49:12.000+08:00 同學會與地位焦慮  更糟的是可能像吳淡如在新書《開朗》上寫的文章描述:女人婚後為什麼沒朋友?(而且比婚後的男人明顯。)她的觀察是,因為女人婚後的生活重心和談話內容的改變,比男人多得多。而她們最先失去的也就是未婚的朋友,因為她們已經失去共同話題,而且萬一那已婚者形成一種「哎那個人就是因為沒有結婚所以怪怪的」的氛圍,那友誼很可能謝謝收看。真的如狄波頓說的,這種焦慮感的危害,「足以毀掉我們的大半人生」。  (這個時候我覺得《娃娃看天下》的蘇珊娜又是一絕,她曾經因為作夢夢到非力普沒有娶她,翌日夢醒,還是要去興師問罪一番。)  吳淡如也給了一個很溫柔的解釋:她其實很羨慕妳,又不能在工作有所成就,只好不斷強調結婚生子的好處,來肯定自己。  狄波頓在書中洋洋灑灑舉出哲學、藝術、政治、基督教和波希米亞文化,作為解決地位焦慮的良方:「這些方法無意要消除地位層級體系,他們只是試圖在大中所輕忽或反對的價值之上,建立新的地位體系而已。對於成功與失敗、善與惡、恥辱與榮耀,這五種群體仍舊在它們之間作出明確的區別。這五種群體企圖改變的,是這些沈重的形容詞所代表的對象。」  這種羨慕與嫉妒,不過就是碗內看碗外、碗外看碗內吧。單身者固然自由灑脫,但是回家後並沒有一雙小小的手可以圈住你的脖子(而這個動人的因素不知道讓多少人猶豫脫離不愉快的婚姻);職場女性固然看來具有成就感,但是她很可能錯失小孩學會走路的那一刻。搞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麼,也互相了解他人處境的優點,也就是「試圖理解我們對地位的焦慮,並且公開討論這個問題」,婚姻與幸福感的地位權衡,就可以相當具有鼓勵性。 ◆  另一種同學會以「不知在幹啥」的組員為主,話題不外乎是回憶往事,你虧我損,好像沒有人在管你的愛情著落、薪水高低的細節,只要你過得好,手機打得通。談話之間還會有人說:「唉你們如果結婚了我們可就無聊了。」他結婚了,我們算計包紅包﹔他離婚了,我們繼續找他出來消遙。你升官我們拍拍手,你離職我們加加油。我們斷斷續續的碰面,但是就像艾倫.狄波頓形容我們不斷「凝聚社會成員對共同價值體系的共識」(不管那個「共同價值」在其他「團體」是否被認同),那就八九不離十的感情好啦。  這一群大學狐群狗黨,不知道是不是從會計科目集體被當開始更加凝聚我們對於共同價值體系的共識。幸好當時敝校有補考制度這種德政,我們彷彿就是寧願用寒暑假k會計,並且以黃花崗七十二烈士之姿走進考場,剛好一排,走路還有風的感覺,去考那個就算全部都會也只能算60分的補考。 ◆  話說有一天,我們與某位縱橫黑道的同學重逢(各位,我唸的是法律系)。他在台北打算開一家酒店,大概是「生意」的一環吧。  於是,又為了凝聚我們「對於共同價值體系的共識」──生平沒進過酒店耶,去自己同學開的大概比較安全吧。於是某個週末的夜晚,酒店正式開張前,我們在繁華地區的麥當勞門口集合,由同學帶領上了一棟廣告貼滿牆、火災不知道能不能逃生的商業大樓。  電梯門一開,只見一大片木板。同學對著頭上的攝影機揮了揮手,一道厚重的門打開。  此時我們彼此觀望了一下,太好了,兩個即要去英國留學的學長姊,一個政府官員,一個在調查局上班,一個檢察官,一個藝廊工作者,幾名商業人士,這些「身分地位」通通在那個錄影機裡,太好了太好了,拿來勒索的話就真是太夠看了。  不過我們這種「身分地位」在所處的那個社會團體裡完全沒有意義,因為我們全都依附在同學對「小弟」的指令下。黑衣小弟為我們去買魷魚羹麵和豆干小菜,黑衣小弟差點沒跪下來幫我們倒水﹔大家都唱累了的時候,同學還叫「小姐」來陪我們聊天!  完全符合狄波頓說的「崇高的地位帶多好處,包括資源、生活享受」,而我們依附在同學的「崇高地位」上也有好處,就是得到小弟與小姐的「關愛與珍視,恭敬與殷勤」。  但我們的「地位焦慮」倒不是我們身邊沒有小弟,而是不知如何面對這些「照顧」的世面。等到我們下樓,門口泊車還在吃檳榔、落狠話的小弟,突然笑容可掬,幫我們招手計程車、開車門,交代司機(我不知道他有沒有順便瞪他一眼「交代」)。 ◆  同學會這種大集合裡當然還有小集合,就是遇到了「班對」,而且還是分了手的「班對」。從狄波頓的書中完全可以看出來這種心理流程。  年少不更事的時候,對於失戀的地位焦慮之克服就是「比他過得更好更快樂」來平衡報導,套句狄波頓的形容,「鞭策自己發揮長才、激勵自己追求卓越、克制自己不良的怪癖」,所以呢,「我沒有錢也要想辦法變聰明」「我沒有愛情也要追求心靈的成長」之類的。  不然就大家平手,都保持單身,也行。因為「身材矮小的人跟身材矮小的人生活在一起,就不會對自己的身高產生任何煩惱。」但要是有一個長高了(=有新對象了),所謂「地位焦慮」就是因為這個原本近似、但是卻出現改變而不自在,「陷入不滿與嫉妒的情緒中」。  長大了,對於分手的地位焦慮之克服,我真的認為艾倫.狄波頓說的最好方法:「公開討論這個問題」。例如說開開心心去參加前男友的婚禮,送上夠意思的大紅包,如果新娘真的很討人喜歡,就衷心祝福,如果新娘不大對盤……也還是衷心祝福。  對於我們這群裡面就有兩對班對,還是兩對已經分手的班對(甲男和甲女,乙男和乙女),「公開討論」的機會可就夠多了。  手剛分的時候,有理說不清,所以大家只好兵分兩路,交叉組合,讓王不見王就是了。手分夠久了,誰管啊。有一回,我跟甲男坐一車、乙男與甲女坐一車,前後跟著要去同學家吃火鍋。(咦我沒有說嗎?我就是那個乙女。乙男呢剛離婚,我們抓他出來玩。)後面那台車真是夠蠢啊。──「妳的前男友到底會不會開車啊?」咦這話都唸出來了。我說「ㄟ你的前女友在那車上不會聯絡一下啊?!」我們兩個就一路嘮叨,也忍不住想「妳的前男友和我的前女友會不會也在車上這樣說我們的不是啊?」  這種對話實在不夠稀奇。稀奇的只怕是在夥伴之一的婚禮上。話說他到底要跟誰結婚,我們也沒個頭緒,不過既然他找到了如意新娘,我們豈有不包下一桌來聊天的道理。所以我們大家都六點就到了,我也不斷的威脅新郎──我很餓,七點半開席的話我就去隔壁吃夜市,紅包還可以拿回六百。多划算。  這個時候同學都聚集得差不多了。甲男、甲女都到了,甲女的新男友丙男也到了,甲男和丙男還相談甚歡,甲男和甲女仍然吐槽不斷。乙男嗎?他先忙著擔任禮車司機,然後跑到門口去接丁女──他新任且穩定的女友。  由於乙男不在場,我們無法判斷丁女的星座個性和今日心情是否能夠容忍我們的玩笑,所以我們還是決定對於乙男乙女(我)的往事完全密封,最為安全,並且馬上在我和乙男之間騰出一個空位給別的同學。  這溫柔賢淑的丁女呢,還是得看著甲男甲女和丙男奇怪的玩笑話,而且我們一行八個同學在那三小時間,無一漏出口風。 ◆  艾倫.狄波頓在暢銷新作《我愛身份地位》中,同時便說明了「以成熟的態度來化解地位焦慮,可以先從認知上著手,也就是了解我們可以從不同的群體身上獲得肯定。……而且,我們可以自由地主動選擇聽信哪些人的評價。」  我想原因只是因為我們都很愛彼此,我們「自由選擇自己所了解也認同的地位評價標準,讓自己歸屬於採用這種標準的群體」。沒有恐懼的保持前進,也不必多說明,這個時候,身分地位完全無所謂焦慮,我們的愛與「共同的價值觀」,滿足了對於各種身分地位的需求。 wcch2000 # # 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4498_0 2006-07-24T13:01:02.000+08:00 2006-07-24T13:01:02.000+08:00 <content type="html">我超喜歡那句「而且,我們可以自由地主動選擇聽信哪些人的評價」。...我也是, 不過, 我還在努力學習, 我有個朋友在這句話的實踐?上, 做得很好, 相信你也做得很好, 而我, 要加油, 因為這是對的.</content> <author> <name>bb</name> <uri>#</uri> <email>bear1890@yahoo.com</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4498"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4498"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4498"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4498_1</id> <published>2005-01-26T22:48:14.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1-26T22:48:14.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ㄟ學姊, 妳真的很厲害耶,追蹤到新家來。很高興看到妳。 一直照顧著我,也很謝謝妳這麼棒的讚美。至於那個乙男,就讓我們一起祝他幸福美滿又安康囉。 小妹</content> <author> <name>WC</name> <uri>#</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4498"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4498"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4498"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4498_2</id> <published>2005-01-25T17:28:43.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1-25T17:28:43.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小妹: 看完這篇文章時, 突然想起來你好像真的是班對之一, 但是卻一直想不起來你那個乙男是誰?? 不過不重要, 重要的是你一直是你, 不是誰誰誰旁邊的誰誰誰。 祝 幸福美滿又安康啊! (看,我還記得這一句問候語!)</content> <author> <name>morong</name> <uri>#</uri> <email>morong@mail.moj.gov.tw</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4498"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4498"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4498"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4498_3</id> <published>2005-01-13T15:27:54.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1-13T15:27:54.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台端的手腳真的很快!想來是又偷抽煙了嗎? 送妳口紅是逗妳玩的.我們也是又實用又有幽默感的. 來此一遊看到陰陽師出版的消息真是心頭一驚,不能錯過.謝啦謝啦.可以驅除百病哦. 祝妳新年好. </content> <author> <name>WC</name> <uri>http://blog.roodo.com/wcch2000/</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4498"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4498"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4498"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4498_4</id> <published>2005-01-13T14:50:07.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1-13T14:50:07.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Dear WC: 恭喜新站開張。這樣以後要讀妳的文章,就不用看PChome的臉色了。 我超喜歡那句「而且,我們可以自由地主動選擇聽信哪些人的評價」。自詡聰明的我,直到這兩年才懂這個道理,雖然有時還是會跌得膝蓋痛半死,不過不會像以前傻傻的蹲在原地哭到忘記站起來,算是小有進步。 是啊,我們當然可以主動選擇聽信哪些人的評價。先斬後奏,借我貼在我的家推薦閱讀。謝啦。 ~覺得那隻口紅粉好「吃」也粉感謝的貓玲玲~</content> <author> <name>貓玲玲</name> <uri>http://www.nextword.com.tw/huchida/</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4498"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4498"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4498"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4497</id> <published>2005-01-12T11:44:03.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11-09-01T16:49:11.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post"/> <category scheme="http://www.blogger.com/atom/ns#" term="好書太多,朝我來"/> <title type="text">醜小鴨與地位焦慮 所謂的「地位焦慮」(status anxiety)其實就是擔心不如人、不被重視。例如一旦擠身進入上流社會,就得擔心自己被邀請的聚會減少,擔心自己的社會地位低落。反應出來呢:「這種內在感受極少表現於外,通常只有在一個人聽聞別人成功的消息之後,才能從他凝重的眼神、幾聲乾笑,或者稍嫌太長的沈默中見出端倪。」「從此之後之能在相形見絀的情況下,向成功人士投以怨懟的眼光。」  說到最近一本暢銷書《記得你是誰──那些哈佛商學院教我的人生事》。等一下哦,我沒有看過這書,我相信這是一本好書,但我也相信買書的人大多衝著哈佛這個名字,因為這代表著「管理者」的身份地位和「智慧」的權威保證,代表著:我是金字塔中上層,但我也追求心靈。這是趨勢。但如果侯文詠出版了同樣的書名,即便一樣暢銷,但購買群必然不是這批人。要看,他們就要看哈佛人說的。  而對於我們這些拿起來看的小卒呢,也因為類似的原因啦,就是:哈哈哈即便你是哈佛人,但也表示你的人生空虛嘛。──大概是用來彌補我們永遠不會是哈佛人的地位焦慮。 ◆  「地位焦慮」不一定發生在經濟強弱,我們比較難跟「上流社會」比較,因為差距太多了,我們會跟比較相近實力、相近生活圈作比較。可能是同事的聚會有沒有包括你,同業或親朋好友公司的尾牙獎品,或例如安徒生筆下的醜小鴨也是個好例子。  醜小鴨因為在鴨兄弟姊妹間實在是太醜了,所以歷經了羞辱、沮喪、挫折,最後牠長成了美麗的天鵝,故事有快樂的結局。如果只看這個故事的表面,醜小鴨是最有地位焦慮的吧,牠得等到長成了優美的天鵝,比其他兄弟姊妹更勝一籌時,才覺得「成功」了;反而是那隻永遠疼愛牠的鴨媽媽比較沒這問題,牠接受小鴨的醜,但是牠衷心的愛牠。  字面下來說醜小鴨的實際意義,應該是指醜小鴨坦然接受了自己、只要牠愛上實際的自己,牠就等於是一隻美麗的天鵝、快樂的鴨子。  也就是艾倫狄波頓說明的:「如果我們因為周遭的人都受到某種價值觀的奴役,或者因為自己過於怯懦,不敢跳脫既有的框架,而以自我麻痺的方式,去相信該種價值觀是自然存在甚或來自神的旨意,並且由於恐懼而對其徹底服從」,那麼地位焦慮才算是個問題。 wcch2000 # # 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3221 2005-01-09T16:16:34.000+08:00 2011-09-01T16:30:40.000+08:00 當愛在流動,就是新天堂樂園 ◆  
故事發生在一條並不是藍色的「藍街」上。11歲的摩摩覺得自己爹不疼娘不愛,在家裡總被忽視,在藍街的雜貨店呢,他也不動聲色,穩定的偷罐頭。雜貨店的老闆伊博罕先生,也總是只坐在椅子上,兩個人每天只說一句話的「對談」,直到相互信賴。  

伊博罕先生好像總是知道摩摩的心事。他教摩摩微笑的力量(這段形容真是經典,我大笑到不行),還會幫忙想出適當的整整父親的辦法﹔他帶他去看牙齒、買鞋子,交換看待事物的態度。讓摩摩感覺大人的世界不再單調,而出現了一道希望的裂縫,壁縫裡伸出了一隻手來幫助他。

伊博罕先生在摩摩的父親出走並傳出自殺之後,收養了摩摩,他繼續教導摩摩,有關自信,有關接近自己的心的美好。這一老一少,從生活和旅行中交換心得。  伊博罕先生似乎總能傾他所有的力量,讓這個孩子學習穩定自己。 

閱讀速度很快的,伊博罕先生在旅行途中出了車禍而過世,摩摩幫他完成了他的心願,回到藍街,專心長大,接下了雜貨店。他跟母親以幽默的方式重逢,並且應該是幸福快樂的三代同堂。  

才110頁的故事輕鬆易讀,鋪陳驚奇,並沒有過重的文字形容悲傷欲絕或欣喜若狂。也因此我更覺得莎拉形容得很好,一句精采的開場白(和有實力的故事),即使「等到情緒稍微平靜之後,你也不會馬上掉頭離去。」  

完全就是我闔上書的感覺。 

我為第一句震驚,之中幾度大笑微笑,最後得到胸膛暖暖一片。
◆  

能在成長的過程指引我們的方向,說是在家靠父母,在學校靠老師。大學時,我一度很困惑的想,小時候,如果我在外說了哪句傷人而不自知的話,回家還有媽媽來教誨,現在怎麼辦?我怎麼知道今天我做了一件不得體的事?  

無解。

哦,只好出外靠朋友,靠期待我們在年幼時真的有被培養出來的退省能力。還有coach,我心中是這樣想的稱呼,或者你也可以稱之為「貴人」。  

因為相互信賴,coach能夠讓我們問任何抽象的問題,聊各種事物,聆聽我們的經驗,能夠給我們最無私的建議,更鼓勵我們、支持我們接觸新事物,發掘力量,去成為a better person。我衷心覺得每個人的人生裡,都應該有著這樣的人。  

Coach會像是啄木鳥,輕輕的點啄著你心底可以變得更好的部分﹔coach也像飄落遍佈地面的雪,將你心裡崎嶇的部分撫得平順柔軟。  

因著這種coach給予的支持力量,我們得以更加強了「停看聽」的技術。即便是在激動或憤怒等負面的情緒之後(畢竟人非聖賢),我們才比較容易再停下來看看自己的介意點──唉有這麼嚴重嗎。就像不得不遇到了紅燈,所以決定剛好調整呼吸,也別急著跑,少這幾分鐘真的也不會怎樣。這時候,你知道有人會看護著你,有人會給你完全的支持,有人會因為你的自省成功給掌聲鼓勵。有人會陪你走到世界盡頭。  

你未必會得到標準答案,這畢竟不是孔子對七十二弟子能精準的因材施教的夢幻時代,但是對於掌握到人生重要的部分,或正確的方向,會比較有點信心。這就是跟coach清談的意義。你也許不會得到人生的標準範本,但是會比較感受到人生可以有的力道。  

Coach,用不同的方式把你引領得更好。他會是位不時推你向前一把的教練,也是尊重你的疲累、可以依靠的沙發。  

看著11歲的摩摩長到了父親的年歲,生活變得柔軟,我感動於他身邊有這樣的一個coach,伊博罕先生一定也很以他為榮,而摩摩一定也豐富了這位孤單老人的生命,就像電影「新天堂樂園」一樣的不凡友誼。

◆  

陪我走到世界盡頭 》的原文書名叫做《伊博罕先生與可蘭經之花》,伊博罕先生是個伊斯蘭教徒,摩摩是猶太人,但故事中涉及種族與宗教論述不多,完全無礙閱讀,相關於種族宗教的部分則是溫暖優美。  

例如他說明了僧侶們穿著沉重的長袍旋轉,就是繞著自己的心旋轉,心是神出現的地方,所以這也就像是一種禱告,思緒變得越來越輕盈。我只有在歌劇中看過這種舞蹈。我很喜歡伊博罕先生的說明,這跟任何一種情緒平衡都是互通的說法。你信不信阿拉都沒有關係,你能因此多認識伊斯蘭教一點,也非常好。  至於伊斯蘭教在這故事裡到底插個什麼花,我想跟作者的寫作規劃有關。作者史密特是法國戲劇界奇才,他的「生命三部曲」著作,分別從基督教、伊斯蘭教和佛教出發。  

史密特的第一本中文譯作《最後12天的生命之旅 》,描述一位罹患絕症的小男孩奧斯卡,心中充滿了怨懟,玫瑰奶奶(法國的醫院志工名稱)建議他寫信給上帝,每封信中他就度過了十年,經歷過戀愛結婚生子到將臨死亡,這最後的十二天,他經歷過了人生,釋懷平靜的離去。這個小故事賺了不少人的熱淚,在法國也被搬上舞台,法國醫學院更因此頒獎給史密特。  

以伊斯蘭教出發的陪我走到世界盡頭 》,在歐洲的暢銷轟動也不遑多讓,不僅改編舞台劇巡迴演出,電影則由「齊瓦哥醫生」的主角奧馬雪瑞夫,在息影多年之後,由於讀了劇本十分感動,很快便決定擔綱主演伊博罕先生,目前也正在日本盛大上映。(台灣如果沒有片商引入,歡迎大家跟我合資上amazon買DVD)  

這兩本史密特的中文譯作,不約而同的都有一位心中充滿困惑的小男孩,他跟父母保有距離,這時出現了一位長者,傾聽他的話語,給他小小的建議引領,而他們一步步的親近了自己的心,包容與諒解﹔長者不僅改變了小孩,小孩也充實了長者的心。兩個故事中也都有著死亡、生命與生活等重大課題,文字之間卻能舉重若輕。是位相當值得認識的作者。  

當摩摩遇見了伊博罕先生,他們安慰了彼此的心靈。一個真心相互陪伴、愛在流動的故事,就是有著這麼大的力量。例如說:

小野:「這是一本很感人的書,關於父子關係的新解釋,也關於不同種族的互相扶持。 絕望的父親培育出充滿仇恨的兒子, 結果是要靠另一個浪漫又有包容心的男人改變了這個兒子的未來。 這個故事對我們這個充滿父權的社會極有啟發作用。」

小良:「即使是當了爸媽,也可能會被人生難題困住而無法陪伴兒女成長的。理想的社會就能有個伊博罕先生來幫忙來承擔,這本書寫來是要解救社會各角落的摩摩 ,解放許多辛苦力撐的爸媽,也喚醒更多的伊博罕先生。」

奧馬雪瑞夫:「I was moved, touched and carried away by this script. I loved the theme, it interests me at this point in history. I wanted to get involved in this……. Momo provides him with a reason to live, a new taste of life. I can understand that, because as I have grown older, my sense of life has changed…….」  

所以我認為這小書能玩味之處太多,不可不看。
wcch2000 # #
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4015 2005-01-05T16:22:15.000+08:00 2011-09-01T16:44:52.000+08:00 既然有人照顧你來,當然有人照顧你回去  319的那時候(這麼些日期數字竟已成為我們共同的密碼),有天我突然開始到處抓著人問:你最近在看什麼書?  我想知道看什麼書能夠脫離原本應該是和諧彩虹的顏色轟炸。  319是爭執,911是人禍,921和1226是天災。然而後三個密碼日期,為著生命的驟然逝去,我們都有極大的無助感。  這個時候我決定,應該讀任何一本只要是具有「善意」的書,來提振自己的士氣。這種情形應該就是《生命的答案水知道》書裡那個有名的飯實驗──不可思議的結果吧,你對米飯施以善念,米飯(或水)便得到善意的力量來回應你。  前陣子,一位好朋友提到了佛經裡的「暮叩鐘偈」。經文中是這樣祈福的:「干戈永息,甲馬休征。陣敗傷亡,俱生淨土。飛禽走獸,羅網不逢。浪子孤商。早還鄉井。」希望不再有戰爭,希望死者的靈魂都有歸依,尤其還希望──蟲獸都能躲過追捕,希望流浪的人、異鄉的商旅,都能早點回到自己的家,讓這些不安定的心找到安頓。  這般的細緻關愛,我震驚得不得了。朋友解釋說,就在叩鐘人叩下去的一剎那,到鐘聲繚繞餘音停止,都充滿著這些心願。如此來說,叩鐘人的心意將是多麼的虔誠。  飛禽走獸,羅網不逢。浪子孤商,早還鄉井。  飛禽走獸,羅網不逢。浪子孤商,早還鄉井。 ◆  那麼多追逐預言的新聞,我想起了《難以置信Ⅱ:尋訪諸神的網站》裡的或然率說明,就又去找《死亡.奇蹟.預言 》來讀。  我不只是看見了神明與科學兩造對於「預言」作用的看法一致,更進而接觸了所謂的瀕死經驗。  陣敗傷亡,到底是怎麼個俱生淨土法? ◆  既然是研究瀕死經驗,那當然是有復活過來的人才有辦法說的。白克雷描述他在「死亡」的一開始,感受到「光靈」的存在之時,有「無可言喻和濃烈的愛意」,像是面對我們的情人、母親或密友的感覺,再強上千倍。他竟覺得,沒有一個人會比那個光靈更愛他。  當光靈捲繞著他的時候,重頭戲上場了。白克雷開始經歷了他的一生,而且,並不愉快。這挺難堪的,因為看來他是個很自我中心、行為卑劣的人。  如水壩決堤般的記憶,他看到充滿怨氣的童年,每一件壞事不斷的持續下去。他經歷每一次的爭吵打架發洩,不同的是,這次受苦的是他自己。意思是說,他感受到對方所經歷過的痛苦。他知道自己對於別人的影響,我們都是大環節其中的一個環節。  他感受到父母因為他這麼頑劣的內心的痛苦,總被他要脅保護費的紅髮男孩的痛苦,以及,戰場上被他瞄準扣下板機、被他運送的武器所終結生命者的家人的痛苦。他更意識到,「真正算數的,不在於做了多少,而是你做的理由」。隨便找人、為了好玩打一頓,比只是回應別人挑釁的打架,痛苦更大。  算完總帳了。白克雷認為,除了被譴責,他沒有別的應得的。  接下來大概是應該下地獄啦、上刀山啦之類的報應。 ◆  奇妙的是,光靈好像在安慰他。他體會到一種「只有祖父對孫子的無私寬憐所能比擬的愛和喜悅」。在他沉思的同時,光靈帶走了他的罪惡負擔,相對的,他產生了許多修正生活方式的知識,他了解了愛與良善。  白克雷在復活後的十幾年,生活大大的改變。雖然他的妻子因為不堪他的瘋言瘋語而離去,雖然他承受著生理的痛苦,但是他還是不斷努力的幫助別人。  直到他因為感染肺炎又瀕臨死亡。這次他倒是很開心,因為他知道「另一個地方」是個什麼愉快的樣子,他是位快樂的臨終者。直到慕迪醫生對他說:「我需要你的幫忙。」白克雷才決定簽下了手術同意書。    在手術期間,他又去了那兒一次。這次他看到的是他一次次的善行,以及這為對方帶來了何等的安詳與美好。他領悟到了真愛與諒解,那個地方讓他根本不想回來。  這是白克雷的個人經驗。  為了再有科學感一點,我又回頭去看慕迪醫生的著作《來生》。這本書是慕迪醫生以150多個「起死回生」案例所做的報告,包括了靈魂出竅、光靈現身、一生回顧等等,都有相當類似的地方。(附註)  這是我第一次看瀕臨死亡研究的書籍(《另一個地方》或《蘇西的世界》不算啦),卻真的得到了某種定心──確實有另一個地方。而在那個地方,逝者會被好好的照料著,他所擁有的愛與良善,就跟他因為同理心所付出的一樣多。  於是,所有因天災的人禍的困病的亡者,我都這樣想著,他沒有了痛苦,他很溫暖,不要擔心。就像《來生》裡的一段序詞: 老天爺捏我成形 再用他厚重的大手 像寶貝似地 捧住我這塊皮囊 小心翼翼地 好不容易地 把我送到這一站 去玩吧 去樂吧 玩累了嗎 不要緊 別忘了回家睡覺 不要急嘛 既然有人照顧你來 當然有人照顧你回去  我不太知道這是否就是所謂的生命教育。但是我更加相信了良善與愛的重要,也更能衷心祈祝所有逝去的生命,充滿關照與美好。  於是,因為這些機緣與自覺所找到的書,成為我在這動盪時分的心靈支柱。 附註: 1.對於這本報告的各項疑問,慕迪醫生自己整理了問答集,例如說病人是不是在撒謊?是不是用自身宗教經驗來模擬?等等。醫生有問必達。 2.對於自殺而死亡,大有不同。他們的經驗是清一色的不愉快。 wcch2000 # # 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4015_0 2005-01-19T23:29:54.000+08:00 2005-01-19T23:29:54.000+08:00 <content type="html">謝謝你的鼓勵。很動人。 這裡很少有新朋友來,所以我很驚喜。如果你喜歡,就自己來到處坐坐。 我其實正從別的地方慢慢搬家來,所以你可以發現有過去的文字陸續出現。 嗯說來還有一點「Somewhere in time」電影的感覺,我在邀請各位回到過去。</content> <author> <name>WC</name> <uri>http://blog.roodo.com/wcch2000/</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4015"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4015"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4015" type="text/html"/> </entry> <entry> <id>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4015_1</id> <published>2005-01-18T14:22:24.000+08:00</published> <updated>2005-01-18T14:22:24.000+08:00</updated> <category scheme="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kind" term="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kind#comment"/> <title type="text"/> <content type="html">喜歡你細膩、平和的文字。 字裡行間處處流露你關照細微處的穎敏與良善。 看你的部落格是種享受。</content> <author> <name>Palaung</name> <uri>#</uri> <email>#</email> </author> <thr:in-reply-to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4015" ref="tag:blogger.com,1999:blog-1.post-4015" source="http://www.blogger.com/feeds/1/posts/default/4015" type="text/html"/> </entry> </feed>